第1篇 安裝電工操作規程
設備安裝
1 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2 搬運配電盤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用手觸摸連接螺拴孔。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嚴禁放置雜物。
4 剔溝槽、打孔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錘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墻、樓板的穿透孔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內線安裝
1 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需要行走時,必須在骨架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采用36伏低壓電源。
2 在腳手架上作業,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所用的材料、機具,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3 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時,應面向樓外,操作時面部應避開。大直徑管子灌砂子前,必須將砂子用火烘干后再灌入。用機械敲打管子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時,上下應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4 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兩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大。
5 鋼索配線敷設,在切斷及固定鋼索時,應預防鋼索頭扎傷。繃緊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6 使用套絲機、砂輪、臺鉆、手電鉆時,應保證絕緣良好,并有可靠的保護零線。漏電保護裝置應靈敏有效。
3 外線安裝
1 作業前應檢查工具(锨、鎬、錘、釬等)牢固可靠。挖土坑時,邊坡坡度應根據土質和深度確定。
2 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 施工現場運送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扎綁牢固,防止滾動。人工搬運時,前后要響應,協調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因單面受力而扭傷。
4 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電桿前應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地錨應牢固可靠,溜繩受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起重臂下不得站人,上方(吊車起重臂回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5 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后,必須先架設好叉木,方可撤去吊鉤。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1 在電桿上安裝橫擔,活扳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2 上電桿使用的腳扣規格應與電桿直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保護用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系好安全帶,并掛在安全可靠處,嚴禁將安全帶掛在橫擔、瓷瓶上。
3 桿上作業時,嚴禁上下投擲材料機具。材料機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的繩子應牢固可靠。傳遞完后,要離開電桿3米以外。
6 在電桿上緊線時,應在導線側面將螺栓擰緊,在收緊有轉角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作業。設置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竹梯子,必須用繩子將梯子與電桿捆綁牢固。調整拉線時,電桿上不得有人。
7 緊線用的鉛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在架空線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8 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公里處,應設一組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嚴禁上桿作業。
4 電纜安裝
1 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等代替。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執行,并設專人指揮。
2 人工放電纜時,力量應均勻,速度應平穩,不得猛拉快跑。看電纜軸的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處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套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不得靠近管口;迎電纜時,眼睛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3 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把牢。
4 人工滾動電纜盤時,作業人員不得站在電纜盤前方,兩側人員站位不得超過電纜盤中心。電纜盤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盤中心穿鋼管,在鋼管上栓繩的方法,平穩、緩慢進行。電纜盤停頓時,應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盤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度。
5 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的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繩固定。
6 在已送電運行的配電室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并應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附近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米(10千伏以下開關柜)。電纜敷設完剩余較長,必須綁扎固定或采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7 挖電纜溝時,邊坡坡度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確定。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標志燈。
8 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伏。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5 電氣調試
1 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標志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2 電氣設備或材料做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應緩慢進行。耐壓試驗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3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嚴禁合閘。
4 用儀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有雷電天氣,嚴禁測試線路絕緣。
5 電流互感器嚴禁開路,電壓互感器嚴禁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佩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6 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1 施工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嚴禁單人跨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2 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護。
3 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應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志牌。
4 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5 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連接接地端,后連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作業時應佩戴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 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7 用絕緣棒或者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佩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設施,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8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9 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第2篇 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設 備 安 裝
1.1 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1.2 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1.3 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1.4 剔槽、打洞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錘子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內 線 安 裝
2.1 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需要行走時,必須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采用36v低壓電源。
2.2 在腳手架上作業,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料具,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2.3 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必須將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 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2.5 鋼索吊管敷設,在斷鋼索及卡固時,應預防鋼索頭扎傷。繃緊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2.6 使用套管機、電砂輪、臺鉆、手電鉆時,應保證絕緣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 外 線 安 裝
3.1 作業前應檢查工具(銑、鎬、錘、釬等)牢固可靠。挖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按規定放坡。
3.2 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3 現場運桿時。
3.4 人工立桿時。
3.5 電桿就位移動時
1. 登桿組裝橫擔時。
2. 登桿腳扣規格應與桿徑相適應。
3.6
1. 桿上作業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
2. 桿上緊線側向操作。
3.7 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
3.8 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設一次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
4 電 纜 安 裝
4.1 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等代替。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執行,并設專人指揮。
4.2 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不可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4.3 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4.4 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則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4.5 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頭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繩固定。
4.6 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并應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電纜敷設完如剩余較長,必須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4.7 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較繁華地區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標志燈。
4.8 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5 電 氣 調 試
5.1 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5.2 電氣設備或材料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驗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5.3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5.4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5.5 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6 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6.1 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6.2 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護。
6.3 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6.4 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6.5 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6 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7 用絕緣棒或傳統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6.8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6.9 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6.10 施工現場照明安裝。
第3篇 安裝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工人員必須專業培訓持證上崗,上班前禁止飲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不宜從事高空作業,電工操作安裝必須遵守《低規》和國家有關安裝規范。切實做到“裝得正確,拆得徹底,檢查仔細,使用安全”。
2、工作前戴好電工防護用品,穿電工工作鞋,嚴禁穿拖鞋上工地。檢修電器或登高作業必須有二名電工進行工作,互相監護,而且還要指定為主要負責,登高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工具和零件不準拋扔。
3、任何電器線路,未經檢查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一般不準帶電作業,檢修電器設備線路,要切斷電源,證實無電,掛好警示牌,謹防其他人誤操作。
4、臨時線路和拖線板要符合安全規范,裝有安全裝置,嚴禁任意裸體搭接。
5、使用電動工具要檢查性能是否正常,是否漏電,嚴格按照操作,杜絕蠻干。
6、如發現電氣短路發生火災,應切斷電源,要用黃沙、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機滅火,嚴禁用水或酸堿泡沫滅火機滅火。
第4篇 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設備安裝
(1)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2)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4)剔槽、打洞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錘子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內線安裝
(1)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需要行走時,必須在大欏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采用36v低壓電源。
(2)在腳手架上作業,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料人,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3)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必須將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和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不得有人停留。
(4)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5)鋼索吊管敷設,在斷鋼索及卡固時,應預防鋼索頭扎傷。繃緊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6)使用套管機、電砂輪、臺鉆、手電鉆時,應保證絕緣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外線安裝
(1)作業前應檢查工具(銑、鎬、錘、釬等)牢固可靠。挖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按規定放坡。
(2)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現場運桿、立桿、電桿就位和登桿作業均應按相關要求進行安全操作。
(4)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設一次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
4)電纜安裝
(1)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等代替。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進行,并設專人指揮。
(2)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衡,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下可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3)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4)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側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極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衡、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度。
(5)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頭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繩固定。
(6)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并應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關柜)。電纜敷設完如剩余較長,必須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7)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標志燈。
(8)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5)電氣調試
(1)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方可升壓。
(2)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驗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3)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4)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5)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6)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護。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4)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5)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接地線應使用戴面不小于25mm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7)用絕緣棒或傳統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8)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9)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第5篇 礦井安裝電工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礦井安裝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2條 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查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有關標準工資規程。
第3條 具備電氣基礎知識,了解所安裝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設備電氣系統圖和礦井供配電線路情況。
第4條 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第5條 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身體狀況適應本工種要求。
二、安全規定
第6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
第7條 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內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保險帶隨著工具應有防脫落措施,以防墜落。
第8條 在井下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電工測量儀表時,所在地點必須由瓦斯檢測人員檢測瓦斯,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允許使用。
第9條 井下安裝如需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10條入井安裝的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三、操作準備
第11條 施工前應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及安全技術措施。
第12條 檢測、核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據及技術要求與設計相符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13條 檢查安裝、運輸的現場環境,清除安裝場地的障礙和雜物,了解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及相關工作環節的試驗項目做各種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14條 安裝的設備必須按照電氣試驗規程中規定的試驗項目做各種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15條 低壓電纜必須測試絕緣,高壓電纜必須做直流耐壓和泄漏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6條 設備裝車運輸時必須固定可靠。對小型貴重設備、儀表、易損零部件應采取保護措施后,再進行搬運。
第17條 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起重設備時,檢查支架棚子應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被吊特上嚴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嚴禁有人。
第18條 安裝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作業制度。從事高壓作業時,必須按停電、驗電、施電、封線、掛停電標志牌等順序工作。
第19條 安裝防爆設備時,要保護防爆面,不準用設備做工作臺,以免損壞設備,安裝完畢后,應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第20條 安裝后的檢查:
1、各類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垂直度、電纜的敷設、接線工藝應符合安裝質量標準。
2、檢查連接裝置,各部螺栓、防松彈簧墊圈應齊全緊固。
3、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防爆間隙及接地裝置應符合標準。
第21條 試運轉:
1、安裝設備的手動部件應動作靈活,開關的觸頭閉合符合技術要求。
2、按設計整定繼電保護裝置。
3、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試送電,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前停電掛牌的開關要撤牌,誰掛牌誰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組長與司機、維護人員一起進行設備試運轉。
五、收尾工作
第22條 設備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單位,并做好工作記錄。
第23條 清理場地、工具、材料、儀表、儀器。試運轉正常后撤離現場。
第6篇 內線安裝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用手動彎管器彎管時,要精神集中,操作人員一定錯開所彎的管子,以免彎管器滑脫摔傷。
2、用手動彎管器彎管時,操作位置必須選擇寬闊平坦地點。嚴禁站立在溝旁和高空房沿無護欄處操作。
3、二人以上套管子絲時,必須協調一致。在調板牙時,扳把兩側不得站人,防止套絲扳打傷人。斷管時拉鋸不可用力過猛,以防鋸條折斷傷手。斷管后先用圓銼或銑刀去毛刺,不能先用手指去摸。
4、用火彎管時,必須將砂子炒干,木楔堵緊管口。管子加熱時,管口處禁止站人,以防放炮傷人。
5、剔槽打眼時,錘把必須牢固,不得松動。鏨子應無飛刺,剔混凝土槽、打望天眼時,必須帶好防護眼鏡。使用大錘打眼時,禁止用火鉗掌鏨子,以免大錘傷手、傷人。握錘把不許戴手套。打錘人應站在掌鏨子人側面,嚴禁站在對面。
6、掃管、穿銅絲和穿線時,雙方要一呼一應節奏的進行,不要用力過猛少,以免傷手。
7、削線頭時刀口要向外,削線時不能過猛,防止削在手指上。
8、用大錘砸地極時,要注意適當高度,錘砸下時,要穩、準,注意飛錘。扶地極要在側面,不能搖晃,最好用大鉗卡緊,人距地極要遠些,以免被打傷。
9、平斷角鋼時,要二人配合好,步調一致,平行操作,以防震手。
10、在高空作業時,應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高處工作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
11、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禁止使用鋼卷尺測量。
12、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電動工具的外殼必須接地。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兩線帶地或三線帶地插座,或者將外殼接地線單獨接到接地干線上。以防接觸不良時引起外殼帶電用。用橡套軟電纜連接移動設備時,專供接零的芯線上不許有工作電流通過。
13、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四分之三。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在高壓設備附近使用噴燈時,火焰與帶電部分的距離:電壓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電壓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不得在帶電導線、帶電設備變壓器、油開關及易燃物附近將噴燈點火。
14、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以60°左右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時要有防滑措施。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拉線必須牢固。不準使用釘子釘成的梯子。
15、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地線要符合標準。有電設備不準斷開外殼接地線。電氣施工應遵守電氣安裝規范。
16、電氣或線路拆除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用絕緣膠布包扎好。電動機或電器拆除后,遺留線頭必須短路接地。
17、安裝燈頭時,開頭必須接在火線上,燈口螺絲必須接在零線上。
18、在高壓設備及重要低壓總盤與干線上工作時,必須由領導人簽發工作票,并由值班人員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警示牌與裝設臨時遮欄。會同工作負責人檢查并辦理好工作許可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工作時必須有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9、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內小于表4規定的設備,必須停電。距離大于表4但小于表3規定的設備,必須在距帶電部份不小于表4的距離處裝置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員的正面或一側。帶電部份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表3 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千伏)安全距離(米)
10及以下 0.7
20~35 1.0
44 1.2
60~110 1.5
表4 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千伏)安全距離(米)
10及以下 0.35
20~35 0.6
44 0.9
60~110 1.5
20、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線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21、 檢修設備導體,應用專用接地線接地,并三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回線,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使工作地點處在各接地線的中間。工作中檢修人員不許自行裝拆或未經值班員許可變動接地。
22、在電容器組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并接地。
23、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其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懸掛“在此工作”警示牌。
24、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斷器。在刀閘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5、工作結束后,工作人員應清掃并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進行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現場后,向值班人員詳細交待工作內容和問題,并且共同檢查,然后辦理工作交接班手續。
26、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27、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相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28、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側的專用端子上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29、在高壓室內使用梯子工作時,要注意安放位置,使梯子即使倒下時也不致接近帶電部分。
30、在高壓室內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時,應兩人放倒搬運,并和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7篇 安裝電工操作規程二
1施工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嚴禁單人跨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2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護。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應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志牌。
4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5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連接接地端,后連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作業時應佩戴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7用絕緣棒或者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佩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設施,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8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9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第8篇 安裝電工安全操作規程辦法
安裝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2、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3、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4、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5、多臺配電箱(盤)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6、剔槽打眼時,錘頭不得松動,鏟子應無卷邊、裂紋。樓板、磚墻打眼時,板下、墻后不得有人靠近。
7、人力彎管器彎管,應選好場地,防止滑倒和墜落,操作時面部要避開。
8、管子煨彎砂子必須烘干,裝砂架子搭設牢固,并設欄桿。人工敲打上下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
9、管子穿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力勾眼。穿導線時,應互相配合防止擠手。
10、放電纜時,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杠或傾倒。電纜敷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
第9篇 安裝電工電氣調試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施工現場配備的機器設備必須制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并有不可缺少的防護裝置。
二、高、低壓電路的裝置的鑒別規定:
1、一導線對地電壓在250伏特以上者為高壓裝置,250伏特以下為低壓裝置。
2、凡在36伏特以下者為安全電壓。
三、工作前準備:
1、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認真檢查防護裝置的完整,方可工作。
2、仔細檢查專用工具完整完好性,如有不適工作的應及時修理完整不能得過且過。
四、安裝施工中:
1、嚴禁帶電作業,特殊情況進行低壓帶電作業,必須經過主管項目經理批準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同時應有監護人配合也要做好施工記錄。
2、在高壓附近工作或高、低壓同時工作時,對可能與人體接觸的帶電部份,必須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
3、停電線路與帶電線路臨近、交叉或并行時,在工作現場應加接地線。進行斷、接或在有絕緣的架空地線上工作時應加臨時接地線后,方可工作。
4、雙回線路;一回線路有電,另一回線路停電工作時和帶電施工作業時,均應設專人監護。
5、進行倒閘操作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斷開后應掛上“線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6、試驗電器設備應保證完好后,再對作業點驗電。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
7、敷設電纜時應有明顯的標志,施工現場不得有外來人員,慎防事故發生。
8、高空作業必須系戴好安全帶,上、下活動梯架必須安全、牢固并有防滑措施,同時要有人監護,作業點下方兩米內不準站人,地勤人員應戴安全帽。
9、使用噴燈工作時應注意:
(1)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化學藥品存在。
(2)加壓應適當,裝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三分之一。
(3)噴燈火焰與帶電體的最近距離:
10kv以下不小于1.5米
10kv以上不小于3米
五、施工作業結束時,項目負責人應清點所有工作人員及施工用具的齊全完整后,方可撤離施工現場。相關的送電工作按規定進行。
六、認真做好有關問題記錄,如有不當之處,要研究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方案來解決。
七、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班前不得酗酒,上班時間不準隨意離崗,搞好文明生產和安全生產工作。
第10篇 礦井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礦井安裝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第二條:礦井安裝電工必須掌握《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二、操作前準備工作
第三條:施工前應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及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檢測、核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據及技術要求必須與設計相符。
第五條:檢查安裝、運輸的現場環境,清除安裝地點的障礙和雜物,了解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及相關工作環節的情況。
第六條:安裝的設備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1、安裝的設備必須按照試驗規程中規定的試驗項目做各種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2、低壓電纜必須測試絕緣,高壓電纜必須做直流耐壓和泄露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3、入井安裝的設備必須有入井合格證。
第七條:在井下使用普通型電工測量儀表時,所在地點必須由瓦斯檢測人員檢測瓦斯,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允許使用。
第八條:井下安裝如需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按規定報批后付諸實施。在工作前必須將周圍的帶電體和易燃物隔離,并配備防火設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九條:設備裝車運輸時必須固定可靠,對小型貴重設備、儀表、易損零件采取保護措施后,再進行搬運。
第十條: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多人徒手搬運設備時,應由專人統一指揮,統一口令,以防設備傾倒傷人,撞損設備。
第十二條:井下起重設備時,檢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被吊物上嚴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嚴禁行人。
第十三條:安裝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作業制度。從事高壓作業時,必須按停電、驗電、放電、封線、掛停電標志牌等順序工作。
第十四條:安裝防爆設備時,要保護防爆面,不準用設備做工作臺,以免損壞設備。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條:安裝后的檢查
1、各類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垂直度,電纜的敷設、接線工藝符合安裝質量標準。
2、檢查連接裝置,各部螺栓、防松彈簧墊圈應齊全緊固。
3、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防爆間隙及接地裝置應符合標準。
第十六條:試運轉
1、安裝設備的手動部件動作靈活,開關的觸頭閉合嚴密。
2、按設計整定繼電保護。
3、井下必須檢查瓦斯濃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試送電。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前停電掛牌的開關要撤牌,誰掛牌誰摘牌。由組長統一指揮派專人送電。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組長與司機、維護人員及有關領導一起記性設備試運轉。
第十七條:設備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交付使用單位,并做好工作記錄。
第十八條:清理場地、工具、材料、儀表、儀器。試運正常后撤離現場。
第11篇 照明燈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車間日常照明燈一般采用線吊式、管吊式。采用線吊式的每一盞燈應有一只掛線盒(多管日光燈和特殊燈具除外),吊燈線絕緣必須良好,不得有接頭,在掛線盒內和燈頭內應打結,以免接線點承受燈具質量。質量大于1kg的燈具應采用鐵鏈,軟線應編叉在鐵鏈內,導線不應受力;當燈具質量超過3kg時,必須固定在預埋的吊鉤或螺絲上。采用吊管式時,螺紋連接要求牢固可靠,至少旋入5~7牙,吊管應用直徑大于10mm的薄壁管或鋼管制成,燈架和吊管內的導線不得有接頭。
(2)變、配電所內的高、低壓配電盤及母線正上方不得安裝燈具。
(3)安裝在戶外的照明燈具,其高度低于3m者,應予光源保護,裝于戶外墻屋上時可減至2.5m,潮濕危險場所不低于2.5m,一般生產車間、辦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電的燈頭應不低于2m(4)電燈燈頭過低又無安全措施的車間照明、行燈和機床的局部照明,應采用36v以下電壓的電燈,它還可以用于鍋爐、金屬容器、構架等內部的行燈及危險場所中,不便于工作的狹窄地點(受限空間)潮濕的場所(如井下作業)
(5)行燈變壓器應采用雙繞組隔離變壓器,外殼、鐵芯和低壓繞組應可靠接地,不允許用自耦變壓器或在附加電阻上抽取電壓作為行燈電源。在行燈變壓器一、二次回路中應裝設熔斷器保護,熔絲的額定電流應不大于變壓器的額定電流。
(6)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必須接在燈頭的中心彈簧上,零線接在燈頭螺紋上,燈泡擰好后,金屬部分不應外露。
(7)拉線開關的離地距離不應低于1.8m,一般為2.2~2.8m,距門框150~200mm。墻邊扳把開關離地不低于1.3m,距門框150~200mmo
(8)直流或交流不同電壓的插座安裝在同一場所時,應有明顯標志以示區別,其選用的插頭和插座不可互換插入。
(9)生產車間的單相電源應采用三眼插座,三相電源用四眼插座。
(10)插座容量應滿足用電負荷要求,不允許過載。當分路總熔絲額定電流小于5a時,插座的相線上可不裝熔斷器,否則應在相線上串接熔斷器保護。
(11)明裝插座離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m;暗裝插座離地不應低于0.15m;居民住宅、幼兒園、托兒所和兒童活動場所不得低于1.8m;明、暗插座在車間、實驗室等場所離地面高度不低于0.3m,特殊場所暗裝插座不低于0.15m。
(12)暗裝的開關及插座應裝牢在開關盒內,金屬殼的開關盒應接地,開關盒、出線盒應有完整的蓋板。
(13)相鄰的開關及插座應采用同一種形式,開關扳的通斷位置應一致。
第12篇 礦井安裝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上崗條件
第1條 礦井安裝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2條 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有關標準和規程。
第3條 具備電工基礎知識,了解所安裝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設備電氣系統圖和礦井供配電線路情況。
第4條 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第5條 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身體狀況適應本工種要求。
安全規定
第6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
第7條 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內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保險帶。隨身工具應有防脫落措施,以防墜落。
第8條 在井下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電工測量儀表時,所在地點必須由瓦斯檢測人員檢測瓦斯,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允許使用。
第9條 井下安裝如需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10條 入井安裝的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操作準備
第11條 施工前應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及安全技術措施。
第12條 檢測、核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據及技術要求與設計相符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13條 檢查安裝、運輸的現場環境,清除安裝場地的障礙和雜物,了解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及相關工作環節的情況。
第14條 安裝的設備必須按照電氣試驗規程中規定的試驗項目做各種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15條 低壓電纜必須測試絕緣,高壓電纜必須做直流耐壓和泄漏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正常操作
第16條 設備裝車運輸時必須固定可靠。對小型貴重設備、儀表、易損零部件應采取保護措施后,再進行搬運。
第17條 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起重設備時,檢查支架棚子應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被吊物上嚴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嚴禁有人。
第18條 安裝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作業制度。從事高壓作業時,必須按停電、驗電、放電、封線、掛停電標志牌等順序工作。
第19條 安裝防爆設備時,要保護防爆面,不準用設備做工作臺,以免損壞設備,安裝完畢后,應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第20條 安裝后的檢查:
1.各類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垂直度、電纜的敷設、接線工藝應符合安裝質量標準。
2.檢查連接裝置,各部螺栓、防松彈簧墊圈應齊全緊固。
3.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防爆間隙及接地裝置應符合標準。
第21條 試運轉:
1.安裝設備的手動部件應動作靈活,開關的觸頭閉合符合技術要求。
2.按設計整定繼電保護裝置。
3.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試送電,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前停電掛牌的開關要撤牌,誰掛牌誰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組長與司機、維護人員一起進行設備試運轉。
收尾工作
第22條 設備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單位,并做好工作記錄。
第23條 清理場地、工具、材料、儀表、儀器。試運轉正常后撤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