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鐵水預處理kr安全操作規程
1. 通則
1.1未經過安全教育和考試的員工,不準上崗操作。
1.2嚴格執行班前安全會和班前設備檢查確認制度。
1.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班中勞保齊全。
1.4凡使天車吊物時,必須按規定檢查確認吊具是否安全,起吊重物時5m內嚴禁站人,嚴格執行《天車安全調運管理制度》。
1.5設備運行時嚴禁打掃衛生、檢修或身體接觸等危險操作,處理故障必須停電停機,掛牌檢修。
1.6高溫液體區域必須保持干燥,發現積水立即處理。
1.7點動微調定位,嚴防超位碰撞。
2. 吊鐵工崗位
2.1鐵水包包壁出現掉磚、包底侵蝕嚴重時,不準使用。
2.2天車起吊鐵水時,各班必須設專人指揮,嚴格執行煉鋼廠天車起吊高溫液體指揮規定。
2.3指揮人員必須手勢規范,哨聲響亮,站位合理安全,嚴禁翻結蓋鐵水。
2.4鐵水包液面有大渣塊不能扒出,不可進行鐵水預處理。
2.5起吊鐵水時必須確認天車兩邊鉤頭是否掛正掛好,落包時必須確認包位準確,放穩后,指揮人員方可離開。
2.6認真檢查電纜、傾翻車齒輪圈等相關部位是否處于正常狀態。
3. 扒渣
3.1扒渣機鏈條松動,不準扒渣作業。
3.2扒渣機周圍有人或未報警,不準扒渣作業。
3.3扒渣前必須檢查渣罐是否對位準確、干燥,渣罐潮濕或有積水,嚴禁使用,防止爆炸傷人。
3.4調整好扒渣機前后行程、大臂高度,操作是不準刮蹭護板。
3.5出現異常情況,分功能關閉緊停。
3.6作業完畢后,扒渣機返回后端,并按要求鐵水包安全運行到所需工作區域。
4. 攪拌崗位
4.1微調對位,攪拌時鐵水包正負誤差不得超過50mm,鎖定包位。
4.2鐵水包凈空盡量穩定控制。
4.3攪拌器侵蝕嚴重時,不準使用。
4.4顯示器畫面無異常時不準改變,有異常時應及時通知電儀控當班人員。
5. 地面操作崗位
5.1渣車對位準確,防止因對位不準引起渣落到地面。
5.2保持地面干燥清潔,不得有積水或潮濕。
5.3根據生產需要及時開動渣車,渣滿后及時清理。
5.4保持渣車軌道清潔,不得有異物,以防渣車傾翻或錯軌。
第2篇 鐵水預處理扒渣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扒渣工必須熟悉扒渣現場的工藝流程、危險源(點)的情況,掌握必要的安全環保技能,穿戴好勞保用品。
2、開動扒渣機及渣車時必須做好確認。
3、扒渣時扒渣作業區及渣道內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
4、 若發生液壓油噴射性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關閉液壓油泵,待泄漏點處理好后方可繼續作業。
5、更換或吊運扒渣板時必須兩人配合進行,倒運扒渣板時鋼繩必須捆綁牢實,防止滑落傷人。
6、嚴禁從各層平臺往地面扔雜物,在扒渣平臺往渣盆里清廢物時,必須確認渣道無人后方可作業。
7、使用渣盆前必須檢查盆內有無積水和密閉容器,若有必須處理好后方可使用。渣面高度不得超過盆沿。
8、帶水的扒渣板在扒渣前應在渣面上停留片刻以烘干水汽,防止放炮。
9、取樣及向鐵水包投聚渣劑時,必須站在安全位置,防止滑跌。
煉鋼作業區冶煉部
2008年8月27日
第3篇 鐵水預處理工藝技術操作規程
1.原料要求:
1.1 鐵水條件
鐵水溫度:t≥1300℃、[s]≤0.150%
處理鐵水量:與轉爐鐵水裝入量相符
1.2 脫硫劑采用cao系脫硫劑
(因使用的脫硫劑是不一樣的。各有各的特點,配方都有不一樣。這要在實際中來總結。)
1.3 脫硫劑加入量范圍
處理前鐵水s含量 | 目標s | 脫硫劑加入量(kg/t鐵) |
≤40 | ≤20 | 4~4.5 |
≤10 | 5~5.5 | |
41~50 | ≤20 | 4.0~5.0 |
≤10 | 5.0~6.5 | |
51~60 | ≤20 | 5.0~6.5 |
≤10 | 6.0~8.0 | |
61~70 | ≤20 | 6.0~8.0 |
≤10 | 7.5~9.0 | |
71~80 | ≤20 | 7.5~9.0 |
≤10 | 9.0~10.5 | |
81~90 | ≤20 | 9.0~10.5 |
≤10 | 10.0~12.5 | |
91~100 | ≤20 | 10.5~11.5 |
≤10 | 12.0~13.5 | |
101~110 | ≤20 | 11.5~12.5 |
≤10 | 12.5~13.5 | |
>;110 | ≤20 | 12.0~14.0 |
≤10 | 13.5~14.5 |
(2)前[s]≤0.045%時,可將前[s]提高0.004~0.005%。
(3)根據攪拌頭狀況、鐵水帶渣量的多少,脫硫劑加入量可適當調整。
2.扒渣作業:
2.1 將鐵水罐在扒渣位準確停位(以行程開關控制停位精度)。
2.2 接通扒渣扒電源選擇手動或自動操作方法,確認各信號是否正常及各分功能緊停開關位置。(一般都手動操作)。
2.3 確認扒渣壓力正常,小車前進端極限在零位,后退端極限在十位上。
2.4 調整大臂高度,試扒后再調整適宜高度。(見扒渣機操作說明)
2.5 當罐內渣塊≥600kg(目測)時,原則上不能強行扒渣。
2.6 前渣扒至鐵水裸露≥4/5(目測),無塊砣渣漂浮。后渣扒至鐵水裸露≥3/4(目測)。
3.攪拌作業:
3.1 確認畫面信號是否正常,確認鐵水罐中心線對準攪拌器中心線,正負誤差≤50mm(以行程開關控制停位精度)。
3.2 測鐵水液面的準確高度,(解:攪拌頭插入深度:鐵水的中上部1/2--1/3,要根據攪拌頭的形狀、鐵水包的大小、液面漩渦情況具體確定),攪拌時間8~12分鐘(異常情況調整攪拌時間時,必須在備注欄注明),轉速75~110轉/分。
3.3 在正常鐵水液面方可操作,選擇手動或自動及手動自動兼容操作方法,但自動時各對應功能應選擇自動狀態。
3.4 加入脫硫劑時轉速值應比所需轉速設定低~15轉,距投料剩余(80~100)kg時均勻增至所需轉速并依據火花飛濺及亮度進行增減調節。(加脫硫劑的時間以攪拌頭轉速起來、電機電流穩定、鐵水液面漩渦比較好)
3.5 攪拌結束前2分鐘實施必要的均勻減速,但轉速不得低于75轉/分,攪拌結束時,將鐵水罐車操作指令送至現場或主臺。
3.6 每處理完一罐,要對攪拌頭進行檢查確認,出現嚴重的槽溝孔眼,凹陷情況必須進行熱修補后方能使用。
3.7 處理后硫未達目標值,在鐵水后溫≥1250℃,經調度同意可進行二次脫硫。
4.鐵水罐車走行操作:
4.1 確認信號顯示正常,確認方向。
4.2 傾翻車走行時原則上只能由現場操作。
4.3 操作時先點動,再聯動,運行中要監視電纜柱運行情況。
4.4 點動微調定位,嚴防超位碰撞。
5.測溫取樣操作:
5.1 檢查樣模、樣勺是否干燥無雜物。
5.2 每罐鐵水前樣應保證2個合格樣,后樣采用雙樣勺取樣保證有≥2個合格樣,必要時保留后樣備查。
5.3 測溫前應檢查槍線、插頭是否完好,安裝熱電偶時應倒盡管內雜質灰塵。
5.4 顯示環境溫度穩定后,選擇較中部鐵水,盡量加大槍與鐵水液面夾角,插入深度在250~300mm(目測)之間,溫度顯示穩定后提起,否則進行二次測溫。
6.熱修補操作:
6.1 揉活打好修補料,除去攪拌器殘渣。
6.2 由下至上小跎強擠壓修補成魚鱗狀,大面積較深度修補應分兩次進行,先補一層,烘干后,再行二次修補。
6.3 葉片底部修補應采用托補法進行。
6.4 修補完后攪拌器應無明顯凸起,無異裂狀況。
第4篇 鐵水預處理安全操作規程
1 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按要求對設備、工作現場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準操作。
2 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操作設備必須認真聯系,嚴格確認。操作過程中發現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3 貯存顆粒鎂庫房必須干燥要有防雨、防潮濕措施。不準采用濕法清除溢撒的鎂粉,禁止將顆粒鎂和化學活性劑、燃料或潤滑油存放在一起。如遇燒傷,應用水沖洗黏膜、皮膚、口腔,用酒精處理小面積輕度燒傷。
4 噴吹過程中,不準在噴槍、鐵水包周圍停留,也不準在橡膠軟管附近或煤氣區域休息和停留。
5 如發現鎂粉著火時,嚴禁用水、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應使用白云石粉或石棉氈滅火。
6 使用電葫蘆和指揮天車時,執行廠通用規程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