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設施安全操作規程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公司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公司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公司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公司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2. 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到安全部門交用電說明并報行政部電工審批后方可作業。
3. 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碼頭安全部門匯報。
4. 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5. 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6. 安全管理部和電工要定期對公司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7. 所有辦公室、倉庫、車間等部門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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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單位、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防火責任人職責
(一) 公司防火責任人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條例》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2. 組織制定港內消防設施更換計劃,審定安全操作規程。
3. 組織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災,制定臨時撲救方案,并指揮實施。
5. 查究發生火警、火災原因,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6. 對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管理。
(二) 部門級防火人職責
1. 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倉庫、油料存放點、電焊區、易燃物品區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法規,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項管理規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門正常工作內容,做到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落實。
4. 除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防火大檢查外,本部門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消防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防火警惕性。
6. 如遇火災,及時帶領職工群眾撲救、援救,并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7. 對本部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的消防火災事故要負管理責任。
(三) 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 負責本班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火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及公司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規定。
2. 帶領組員學習安全防火知識,消防知識,樹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責”的觀念。
3. 經常對安全防火或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問題及時解決,并把情況報告部門領導。
4. 如遇火警火災,及時帶領組員趕赴現場撲救或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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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強消防職業安全培訓,教育職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2. 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實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4. 嚴格要求員工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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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防火檢查制度
1. 設立防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2. 落實三級防火檢查:即班長和職工在上班前后對本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車間(倉庫)防火負責人負責,每周檢查一次;檢查完畢,由班長或車間防火責任人登記簽名;公司(倉庫)防火責任人每月組織有關部門責任人檢查一次。
3. 發現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在下月檢查時,對整改情況予以復查;難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責任人報告。
4. 每次防火檢查,應根據本行業、本崗位的特點著重做好三件事:一是關好窗,二是切斷電源,三是清理易燃雜物,檢查是否遺留煙頭、火種和其他災害隱患。對重點要害部位和用火用電多的工作場所進行全面的細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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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1. 為確保安全生產,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防火責任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3.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時、定人、抓緊整改落實。
4. 對無意整改火災隱患或無法完成整改火災隱患部門領導、防火責任人,安全部有權暫停其工作,并報公司領導作出處理。
5. 整改火災隱患由安全部負責、落實,任何部門、個人必須服從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識,做到從嚴要求自己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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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1. 港區內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配套消防設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和雜物。
3. 港區內的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4. 對消防水池、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5. 港區內的消防車道和倉庫、辦公室、車間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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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區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3. 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碼頭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碼頭內所有倉庫、車間、辦公樓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5. 安全部應對碼頭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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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單位建立防火檔案制度
1. 為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進行分類編號。
3. 公司防火檔案由安全部嚴加保管,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4. 消防監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并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6. 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毀時必須經公司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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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負責每日防火巡視計劃,保證巡查工作順利完成。
2. 巡查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工作,未經部門領導允許,不得私自離崗,違者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3. 巡查員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發現有消防隱患情況時必須如實記錄,并即報其部門領導或防火責任人,商議解決隱患,待確實無法解決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4. 安全部是碼頭防火監督部門,每日防火巡查時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防火教育,糾正錯誤,并進行處罰,嚴重違反者送公安消防局處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員除對碼頭作重點巡查外,其他部門同樣要安排人員進行對本部門自查。
6. 防火巡查員每日必須進行嚴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識,更不能隔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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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1. 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員工滅火作戰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義務消防隊,落實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訓練,并做好訓練記錄。
3. 每年由公司領導組織全港員工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消防滅火實戰演習。
4. 凡屬本公司重點工種生產人員必須到消防局參加學習消防培訓,培訓上崗證后方可從事重點工種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碼頭的安全監察部門,除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嚴格學習培訓外,還要經常深入到其他部門(倉庫、車間)等,對其員工進行消防指導工作,形成人人會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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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點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 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倉庫員、安全員、電工、燒焊工等重點工種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先進行培訓、學習、領取有關工種的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公司安全部人員有權查看重點工種人員上崗證。
3. 不同的重點工種人員應按其種類上崗證進行各自工種作業、不得拿非本行業的上崗證進行工作。
4. 重點工種人員上崗證應細心保管,防止遺失,上崗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5. 凡無上崗證、上崗證過期使用者及持假證上崗者均屬違章行為,按公司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6. 重點工種人員的上崗證遺失或過期后,應及時向安全部報告,其間該人員暫時不得從事其重點工種的工作,待補辦證后方可正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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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1. 制度緊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組織疏散演習,當發生火災時,在崗工作人員才能立即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2. 人員疏散工作,應設專人指揮、分組行動、互相配合。
3. 火災襲來時內部指揮疏散引導人員不斷用手勢或喊話的方式引導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員逃生,不能貪戀財物。
4. 外部疏散人員應將已疏散到外人員引導到安全地方,并維護外部秩序,為消防隊到場滅火創造條件。
5. 疏散完畢,安全部人員馬上加入滅火自救并協助消防隊滅火。
6. 滅火疏散期間,安全部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參加滅火疏散行動,不得私自離崗,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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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第2篇 物業區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制度
物業區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明確了yy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項目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1.2適用范圍
各管理區域內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2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內容
2.1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2.2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按照《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情況登記在表格中。
3檢查內容:
3.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鉸鏈是否靈活,整體有無損壞。
3.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牢固,定位是否準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等。
4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4.1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4.2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5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5.1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5.2公司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5.3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6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6.1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6.2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7滅火器材管理
7.1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
7.2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
7.3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第3篇 固定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一)消防水泵、泡沫泵的操作
1.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
1.1消防水泵、泡沫泵均采用離心泵清水泵,工藝均采用環泵式流程。首先要檢查機泵個部位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泵的連軸器的兩軸是否同心,端面間隙是否合適,檢查泵機組周圍有無雜物。
1.2按泵轉動方向盤3-5圈,檢查轉動是否靈活,有無卡緊現象及雜音。
1.3檢查并調整好盤根的松緊程度,檢查排污系統是否暢通。
1.4檢查并調整好儀表是否齊全準備,靈活好用。
1.5檢查消防池水量,泡沫罐儲量是否符合規定。
1.6按真空泵操作規程啟動真空泵給消防水泵罐待啟。
2.啟泵
2.1接到滅火命令后,按離心泵操作規程按啟動按鈕。 緩慢打開泵出口閥,根據需要調整好泵壓及流量。
2.2將泡沫比例混合器手柄指示轉移到所需要的泡沫指數上。
2.3泡沫泵的出口壓力不得超過0.03mpa。等泵運轉正常后逐漸打開出口閥。 同時打開比例混合器的入口閥、出口閥和通向泡沫液罐的閥門。混合器入口壓力一般在0.6-1.2mpa即可,最好為0.9mpa。
2.4整混合器進口壓力,保證泡沫產生器標準壓力5mpa的要求。罐上泡沫產生器若比泡沫泵的相對位置高1.3米,泡沫管線的摩阻為2m時,則泡沫泵的出口壓力應調整到稍大于0.65mpa即可。
2.5泵運行中按“看、 聽、 摸、查、 報、 記”六字操作法,進行定時檢查。
(二)罐區泡沫管網噴淋冷卻水操作
1.罐區泡沫管網的操作
1.1打開通向著火罐泡沫管網和支管的所有閥門,并關閉通向其它罐的所有閥門,保證5分種內泡沫上罐滅火;
1.2檢查未著火罐,支管所有閥門是否關閉和泄露,防止泄壓。
2.噴淋冷卻水的操作
2.1打開著火罐及臨近罐噴淋支管所有閥門進行罐體自動噴
淋冷卻。 必要時,打開著火罐附近的消火栓,連接水帶、水槍,利用消火栓對著火罐臨近罐進行人工罐體冷卻。
(三)停泵操作
1.正常停泵
接到火警解除的命令后,先關閉泵出口閥,后按停止按鈕停機正常停機后,一般不關閉入口閥,關閉泡沫比例混合器手柄及通向泡沫液罐的閥門。
2.緊急停泵
在進行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緊急停機時,允許先按緊急停機按鈕,然后立即關閉泵出口閥門。
3.倒泵
按啟動程序先啟動備用泵,然后按停泵程序倒正運行泵。
(四)停泵的檢查
1.關閉泡沫比例混合器后,檢查泡沫罐泡沫液存量,不符合規定儲量時應及時補充。
2.檢查消防水池存水不符合規定儲量時應及時補充。
3.打開環行泡沫管網及支管排放閥門,將管網內已混合的泡沫液排凈,并用清水沖洗干凈后,關死排污閥門。
4.打開泡沫罐管排渣孔進行排污,并用罐上風水器連接水帶沖洗泡沫產生器和泡沫主管。沖冼干凈后,關死排污閥門或盲板,并及時更換泡沫產生器已打壞的易碎玻璃擋板。
5.打開噴淋支管水氣分離器排污閥門,并掏凈閥進內積水。
第4篇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設施設備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一)固定消防設施是發現和撲救初期火災的重要設施,必須在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實施有效的操作。
(二)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控制功能,并堅持
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三) 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四) 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應履行如下規程:
迅速查明報警部位,利用對講機通知巡查人員(或就近現場人員)現場核實火情;
1、系統誤報,查找誤報原因,登記備案,控制室消音復位。
2、火情確認,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控制室確認火情后,值班人員立即將聯動控制系統轉入“自動狀態”,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通知單位領導并啟動《滅火疏散預案》。
2.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指揮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實施如下消防設施操作:
(1)、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啟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2)、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設備電源控制柜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3.根據火警現場火勢情況及現場施救人員要求,消防控制室操作
人員操作監控以下消防設施:
(1) 空調機組是否停止。
(2) 樓梯間正壓防煙系統和走道內的機械排煙系統是否啟動。
(3) 根據現場情況,控制有關部位防火卷簾。
(4) 操控消防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5) 根據水流指示器反饋信號,操控噴淋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6) 監控氣體滅火系統報警控制器和滅火控制室的信號反饋和動作情況。
(7) 若無反饋信號、自動控制功能失靈,立即通知設備保障組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啟動。
第5篇 自動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1、 酒店內配置的火災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事故廣播等消防固定設施是發現和撲救初期火災的重要設施,必須在消防控制中心的集中控制下實施有效的操作;
2、 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控制功能,并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3、 消防控制中心在接受火警信息后,應履行如下規程:迅速查明報警部位,利用對講機通知巡查保安現場核實火情;
4、 系統誤報,查找誤報原因,登記備案后,由消防控制中心消音復位;
5、確認火情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
1) 消防控制中心確認火情后,立即撥打電話“119”報警,同時通知總機向酒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發出“**部位”火警指令,保安部值班主管迅速帶領人員趕到火警現場,工程部負責人員將保證消防設施控制功能處于自動狀態,并就地待命,并向消防控制中心報告。
2) 根據現場指揮部指令,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員按如下部署實施消防設施操作:
① 通知電梯機房將酒店所有電梯降至首層;
② 發出停止空調機組的指令;
③ 啟動樓梯間正壓防煙系統和走道內的機械排煙系統。若無反饋信號、自動控制功能失靈,立即通知工程部有關人員現場啟動;
④ 通知配電室切斷相應樓層照明用電,啟動事故應急照明。
6、根據火警現場火勢情況及現場施救人員要求,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員操控以下消防設施:
① 啟動事故廣播系統,通知著火層及其上、下層從安全疏散通道撤離,在逐次通知其他樓層人員疏散;
② 操控消防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③ 根據水流指示器反饋信號,操控噴淋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第6篇 商場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規程制度
商場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規程
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
1、集中控制器:每月試驗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2、探測器:每月試驗(抽檢,不少于8%)探測器的報警功能是否正常,并排除探測器的故障(誤報及不報)。
⑴探測器的維護保養:
①對有故障的探測器進行清洗,并作響應閥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
②試驗中有不合格的探測器必須進行更換。
⑵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報警功能及確認燈顯示。
3、手動報警按鈕:每月試驗(抽檢,不少于8%)手報按鈕的功能是否正常。
4、對聯動系統的維護保養:每年至少對下列消防控制設備手動、自動試驗1-3次,試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⑴防排煙設備(可半年試驗一次)、電動防火閥、送風閥、排煙閥、防火卷簾等的控制設備;
⑵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⑶消防廣播、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⑷貨梯迫降功能試驗;
⑸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⑹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5、對系統布線的維護保養,發現線路故障立即檢修。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噴淋頭維護保養(排除噴淋頭上的油污、涂料等):每月(不少于10%)應對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2、管路系統的維護保養:
⑴觀察穩壓泵的啟動頻率,確定管網有無滲漏現象。
⑵每月需對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進行放水,確保管道內的水質良好,并對水流指示器的報警功能進行試驗。
3、報警閥的維護保養:
每季度應對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驗證系統的供水能力,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是否正常。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查。檢查報警閥前、后壓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4、消防水泵房的維護保養:
⑴對消防水泵的維護保養:
①檢查消防水泵動力運行是否可靠,水泵能否正常運轉,流量和壓力能否保證;消防水泵應每月啟動運轉1-3次;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每月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啟動運轉1-3次。。
②手動、自動控制啟動水泵1-3次,查信號有否返饋,水壓是否上升,電機轉動是否正常。主、備泵能否自動切換。
③壓力表是否變形、水泵起動后動作是否正常。
④每二年對消防水泵大修一次,添加潤滑油,清洗內部雜質等。
⑵電控柜的維護保養:
①電壓、電流表的指針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
②開關、繼電器是否脫落、松動,接點是否燒損,轉換開關應處于自動狀態,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
⑶對水泵電動機的維護保養:
電動機機械、電氣性能是否良好(電動機在運行時應不發熱、無異常振動及雜音)。
5、系統功能的維護保養:
應按照設計要求,通過末端試驗裝置放水試驗,對系統功能進行試驗,功能是否正常。并應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消火栓給水系統
1、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
⑴每月試驗(不少于10%)室內、外消火栓的供水功能;
⑵每月試驗(不少于10%)消火栓按鈕報警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⑶水帶、水槍、消火栓的接口上的密封墊是否完整、良好;
⑷消火栓的閥門是否變形、損傷、漏水,啟閉是否靈活。
2、消防管網的維護保養:
⑴管網閥門有否漏水現象,閥門常開或常閉狀態是否正確(放水閥、泄壓閥、止回閥、控制閥、閘閥等)。
⑵檢查所有輸水管道上的閥門的閥桿是否彎曲,操作手柄是否脫落、損傷、啟閉是否可靠。
3、消防水泵房的維護保養:
參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水源 及消防水泵房的維護保養。
4、系統的維護保養(每年兩次):
⑴最不利點射水試驗后,用消火栓按鈕啟泵,查水壓有否上升。
⑵地下室試驗消火栓放水,壓力下降后應能自動啟泵。
防排煙系統
1、對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送風閥的維護保養:
⑴排煙口、送風口閥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脫落,動作是否正常;
⑵旋轉機構是否靈活,每年對機械傳送機構加適量潤滑劑;
⑶進行手動、遠程啟閉操作,檢查是否可完全打開。
2、對送風、排煙風機的維護保養:
⑴電動機的接線是否松動;電動機的外殼有無腐蝕現象。
⑵電源供電是否正常(檢查電壓表或電源指示燈)。
⑶檢查電動機的軸承部位潤滑油液是否正常。
⑷啟動電動機,旋轉時有無異常振動、雜音。
⑸操作手動或自動啟動裝置,進行每個防煙分區(或正壓送風)的動作試驗,檢查下列事項:
①手動或自動能否正常啟動。
②運轉電流是否正常。
③運轉中是否有不規則雜音及異常振動。
3、對風機電柜的維護保養:
⑴控制柜電壓、電流表的指針是否在在規定的范圍內。
⑵操作開關,檢查開關性能,檢查指示燈顯示狀態是否正常。
⑶繼電器是否脫落、松動,接點是否燒損,轉換開關能否正常切換。
4、每年應對防、排煙風機的風量進行測定。
5、正壓送風閥:檢查其送風閥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風功能
防火分隔等設施、器材
一、防火卷簾門:
定期(季檢)對防火卷簾門在消防控制室遠程啟、閉三次(不少于10%);并進行整體聯動試驗。
二、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1、應急照明燈:試驗(不少于10%)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及時更換損壞的燈泡、電池,每月抽30%應急照明燈放電30分鐘。
2、疏散指示燈:試驗(不少于10%)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及時更換損壞的指示燈管、電池,每月抽30%疏散指示燈放電30分鐘。
三、滅火器材:
1、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與報廢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95-1995)《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執行。
第7篇 固定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一)消防水泵、泡沫泵的操作
1.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
1.1消防水泵、泡沫泵均采用離心泵清水泵,工藝均采用環泵式流程。首先要檢查機泵個部位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泵的連軸器的兩軸是否同心,端面間隙是否合適,檢查泵機組周圍有無雜物。
1.2按泵轉動方向盤3-5圈,檢查轉動是否靈活,有無卡緊現象及雜音。
1.3檢查并調整好盤根的松緊程度,檢查排污系統是否暢通。
1.4檢查并調整好儀表是否齊全準備,靈活好用。
1.5檢查消防池水量,泡沫罐儲量是否符合規定。
1.6按真空泵操作規程啟動真空泵給消防水泵罐待啟。
2.啟泵
2.1接到滅火命令后,按離心泵操作規程按啟動按鈕。 緩慢打開泵出口閥,根據需要調整好泵壓及流量。
2.2將泡沫比例混合器手柄指示轉移到所需要的泡沫指數上。
2.3泡沫泵的出口壓力不得超過0.03mpa。等泵運轉正常后逐漸打開出口閥。 同時打開比例混合器的入口閥、出口閥和通向泡沫液罐的閥門。混合器入口壓力一般在0.6-1.2mpa即可,最好為0.9mpa。
2.4整混合器進口壓力,保證泡沫產生器標準壓力5mpa的要求。罐上泡沫產生器若比泡沫泵的相對位置高1.3米,泡沫管線的摩阻為2m時,則泡沫泵的出口壓力應調整到稍大于0.65mpa即可。
2.5泵運行中按“看、 聽、 摸、查、 報、 記”六字操作法,進行定時檢查。
(二)罐區泡沫管網噴淋冷卻水操作
1.罐區泡沫管網的操作
1.1打開通向著火罐泡沫管網和支管的所有閥門,并關閉通向其它罐的所有閥門,保證5分種內泡沫上罐滅火;
1.2檢查未著火罐,支管所有閥門是否關閉和泄露,防止泄壓。
2.噴淋冷卻水的操作
2.1打開著火罐及臨近罐噴淋支管所有閥門進行罐體自動噴
淋冷卻。 必要時,打開著火罐附近的消火栓,連接水帶、水槍,利用消火栓對著火罐臨近罐進行人工罐體冷卻。
(三)停泵操作
1.正常停泵
接到火警解除的命令后,先關閉泵出口閥,后按停止按鈕停機正常停機后,一般不關閉入口閥,關閉泡沫比例混合器手柄及通向泡沫液罐的閥門。
2.緊急停泵
在進行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緊急停機時,允許先按緊急停機按鈕,然后立即關閉泵出口閥門。
3.倒泵
按啟動程序先啟動備用泵,然后按停泵程序倒正運行泵。
(四)停泵的檢查
1.關閉泡沫比例混合器后,檢查泡沫罐泡沫液存量,不符合規定儲量時應及時補充。
2.檢查消防水池存水不符合規定儲量時應及時補充。
3.打開環行泡沫管網及支管排放閥門,將管網內已混合的泡沫液排凈,并用清水沖洗干凈后,關死排污閥門。
4.打開泡沫罐管排渣孔進行排污,并用罐上風水器連接水帶沖洗泡沫產生器和泡沫主管。沖冼干凈后,關死排污閥門或盲板,并及時更換泡沫產生器已打壞的易碎玻璃擋板。
5.打開噴淋支管水氣分離器排污閥門,并掏凈閥進內積水。
第8篇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設施設備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一)固定消防設施是發現和撲救初期火災的重要設施,必須在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實施有效的操作。
(二)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控制功能,并堅持
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三) 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四) 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應履行如下規程:
迅速查明報警部位,利用對講機通知巡查人員(或就近現場人員)現場核實火情;
1、系統誤報,查找誤報原因,登記備案,控制室消音復位。
2、火情確認,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控制室確認火情后,值班人員立即將聯動控制系統轉入“自動狀態”,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通知單位領導并啟動《滅火疏散預案》。
2.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指揮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實施如下消防設施操作:
(1)、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啟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2)、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設備電源控制柜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3.根據火警現場火勢情況及現場施救人員要求,消防控制室操作
人員操作監控以下消防設施:
(1) 空調機組是否停止。
(2) 樓梯間正壓防煙系統和走道內的機械排煙系統是否啟動。
(3) 根據現場情況,控制有關部位防火卷簾。
(4) 操控消防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5) 根據水流指示器反饋信號,操控噴淋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6) 監控氣體滅火系統報警控制器和滅火控制室的信號反饋和動作情況。
(7) 若無反饋信號、自動控制功能失靈,立即通知設備保障組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啟動。
第9篇 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一)固定消防設施是發現和撲救初期火災的重要設施,必須在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實施有效的操作。
(二)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控制功能,并堅持
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三) 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四) 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應履行如下規程:
迅速查明報警部位,利用對講機通知巡查人員(或就近現場人員)現場核實火情;
1、系統誤報,查找誤報原因,登記備案,控制室消音復位。
2、火情確認,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控制室確認火情后,值班人員立即將聯動控制系統轉入“自動狀態”,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通知單位領導并啟動《滅火疏散預案》。
2.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指揮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實施如下消防設施操作:
(1)、迫降消防電梯,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啟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2)、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設備電源控制柜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3.根據火警現場火勢情況及現場施救人員要求,消防控制室操作
人員操作監控以下消防設施:
(1) 空調機組是否停止。
(2) 樓梯間正壓防煙系統和走道內的機械排煙系統是否啟動。
(3) 根據現場情況,控制有關部位防火卷簾。
(4) 操控消防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5) 根據水流指示器反饋信號,操控噴淋泵,監視有無啟動信號反饋,并查證水泵運轉狀態。
(6) 監控氣體滅火系統報警控制器和滅火控制室的信號反饋和動作情況。
(7) 若無反饋信號、自動控制功能失靈,立即通知設備保障組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啟動。
第10篇 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規程目的是指導使用人正確使用消防設施,確保消防設施保持正常使用能力。適用于本公司的消防設施的操作。
二、手提式干粉滅火器使用安全操作
(一)干粉滅火器操作
1、打開滅火器箱蓋,手提滅火器,先將滅火器上下翻轉使筒內滅火器的干粉松散。
2、扯去鉛封,拔出保險銷,立于離著火點的有效距離處。
3、右手提滅火器,左手握噴嘴,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壓下手柄使干粉噴出。
4、在滅火過程中,應站上風方向,滅火器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得橫臥或顛倒使用,適當時擺動噴嘴,使干粉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直到火焰安全熄滅,不留明火為止,以免復燃。
5、火撲滅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停止噴射。
(二)使用干粉滅火器注意事項
1、撲救火災時,首先要了解滅火器適宜撲救的火災種類。
2、撲救火災時要站在著火部位的上風或側風方向,以防火災對身體造成威脅。
3、滅電氣火災時,要注意防觸電。比如應加強絕緣防護,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并站在干燥地帶等。
4、使用手提式滅火器滅火時,要保持罐體直立,切不可將滅火器平放或顛倒使用,以防驅動氣體泄漏,中斷噴射。
5、滅火時,不可沖擊液面,以防飛濺。
6、滅火器一經開啟后,不再保存,必須重新充裝。
三、手提式co2氣體滅火器使用安全操作
(一)co2氣體滅火器操作
1、手提滅火器,撥出保險銷,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風有距離2-3米處。
2、手提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壓把,co2氣體即噴岀。同時適當擺動噴嘴,使氣體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3、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點射著火點,直至火焰點完全熄滅,不留明火為止,防止復燃。
4、滅火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二)使用co2氣體滅火器注意事項
1、在狹小的空間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時,滅火后操作者要迅速撤離,火災被撲救熄滅后,應先打開房間門窗通風,然后人員方可進入,以防室息或中毒。
2、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應佩戴防護手套,未佩戴時,不要直接用手握滅火器噴筒或金屬管,以防凍傷。
3、用滅火器滅火時,避免沖擊液面,以防火種飛濺.
4、滅火器一經開啟使用,不能保存使用,須到消防器材店再次灌氣后才能保存使用。
四、消防栓、消防水帶、水槍安全操作規程
(一)使用程序
1、拉開消防栓門,取出水帶,水槍。
2、檢査水帶及接頭是否良好,如有破損禁止使用。
3、向火場方向鋪設水帶,注意避免扭折。
4、將水帶與消防栓連接,將連接扣準確插入滑槽,并按順時針方向擰緊。
5、連接完畢后,至少有二名操作者緊握水槍,對準火源(嚴禁對人,避免高壓水傷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緩慢打開消防栓閥門至最大,對準火源根部噴射滅火,直至將火完全撲滅。
(二)注意事項
1、用消火栓滅火至少2人,一人握水槍,一人開閥。
2、防止水槍與水帶,水帶與閥門脫開,造成高壓傷人。
3、使用消火栓鋪設水帶救火,先檢查是否斷電,斷電后方可進行施救。
4、消防水帶使用后,須打開曬干水帶,并經檢査確認沒有破損,才能盤卷放入消防栓箱內。
五、日常管理
1、值班人員每天對轄區消防栓、滅火器進行日常巡視檢査,每月應全面巡視檢査一遍,檢査情況分別記錄在消防栓、滅火器上的消防檢査記錄表及《巡視檢查記錄表》內。
2、巡視檢查的內容:
(1)消防栓
檢査箱門是否良好,封條是否完整,栓內部件是否齊全,固定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2)滅火器
檢査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査外觀有無明顯銹蝕。
六、記錄
《消防檢査記錄表》和《滅火器檢査記錄表》直接在器材上張貼檢査記錄。
七、附件
1、消防栓檢査記錄表
2、滅火器檢查記錄表
第11篇 消防設施操作規程16
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十六)
1.0目的
指導使用人正確使用消防設施,確保消防設施保持持續正常使用能力。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對消防設施的使用。
3.0內容
3.1使用方法
3.1.1手提式co2氣體滅火器。
3.1.1.1手提滅火器,拔出保險梢,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風有效距離2-3米處。
3.1.1.2手提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壓把,co2氣體即噴出。同時適當擺動噴嘴,使氣體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3.1.1.3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點射著火點,直至火焰點完全熄滅,不留明火為止,防止復燃。
3.1.1.4火滅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3.1.2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
3.1.2.1使用時將滅火器推到距火點有效距離處。
3.1.2.2取出噴管,伸展膠管,操作者在火焰上風位置用手壓開噴槍開關,雙手緊握噴管,然后向上提起閥門手柄,對準火焰根部推進,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3.1.3推車式co2氣體滅火器。
3.1.3.1使用時將滅火器推到距火點有效距離處。
3.1.3.2取出噴管,伸展膠管,雙手緊握噴筒,操作者在火焰上風位置,拉出保險銷,逆時針旋開閥門,對準火焰根部噴射,逐漸推進,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3.1.4消防水帶、水槍。
3.1.4.1拉開防火栓門,取出水帶,水槍。
3.1.4.2檢查水帶及接頭是否良好,如有破損,禁止使用。
3.1.4.3向火場方向鋪設水帶,注意避免扭折。
3.1.4.4將水帶與消防栓連接,將連接扣準確插入滑槽,并按順時針方向擰緊。
3.1.4.5連接完畢后,至少有2名操作者緊握水槍,對準水源(嚴禁對人,避免高壓傷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緩慢打開消火栓閥門至最大,對準火源根部噴射進行滅火,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3.1.5注意問題
3.1.5.1用滅火器滅火時,避免沖擊液面,以防火種飛濺。
3.1.5.2滅火器一經開啟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須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氣后才能保存使用。
3.1.5.3消防水帶滅火后,須打開曬干水份,并經檢查確認沒有破損,才能折疊到消 防栓內。
3.2日常管理
3.2.1當值領班每天對轄區消防栓,滅火器進行日常巡視檢查,每月應全面巡視檢查一遍,檢查情況分別記錄在消防栓、滅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及《巡視檢查記錄表》。
3.2.2巡視檢查的內容。
3.2.2.1消防栓
檢查栓門是否良好,封條是否完整,栓內部件是否齊全,固定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3.2.2.2滅火器
檢查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銹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
4.0記錄
《消防栓檢查記錄表》和《滅火器檢查記錄表》直接在器材上張貼一年檢查記錄。
5.0附件
5.1消防栓檢查記錄表。
5.2滅火器檢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