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焊工作業人員操作規程
(一) 電焊工在進行焊接作業之前,應先確認管道或容器內無儲存介質,且氧氣已轉換到18-23%之間,壓力為大氣壓。
(二) 焊接前應先到辦公室輸動火證,并在有關人員監控下進行作業。
(三) 與氧氣系統相連的管道不允許動電焊,必須施焊時應切斷聯系。
(四) 焊接壓力管道的焊工必須有相應項目焊工證。
(五) 焊接時應按技術部門相應焊接工藝評定進行作業。氣溫低于-50c不允許施焊。
(六) 焊接時將焊縫部位周圍30㎜內清理干凈,無銹蝕、污物。
(七) 施焊操作前,應確認位置,必須要有人監護。
第2篇 電焊工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1 范圍
本標準提出了集團公司電焊工作業的特性及危害,規定了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維護、應急措施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電焊工焊接作業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各單位還需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按照不同的工作崗位內容和施工工藝識別危害,編制相應的安全作業指導書加以補充。
1特性與危害
在焊接作業過程中,焊工與各種易燃易爆氣體、壓力容器和電機、電器相接觸,同時還會產生有毒氣體、有害粉塵、弧光輻射、噪聲、高頻電磁場和射線等,有時要在高空、水下、狹小空間進行工作。因此,使得焊接現場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燙傷、中毒(急性中毒)、觸電和高空墜落等工傷事故。焊工也可能身受塵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電光性眼病和皮膚病等職業病危害。
3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通則
3.1 基本要求
3.1.1 從事本工種工作者,應經過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業。
3.1.2 電焊作業場所應盡可能設置擋光屏蔽,以免弧光傷害周圍人員的眼睛。
3.1.3 電焊作業點與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現場要配備滅火器。
3.1.4 電焊機不準放在高溫或潮濕的地方,電焊機應放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電焊機、氧氣瓶,乙炔氣瓶要分開放,距離應不少于5米。
3.1.5 嚴禁在易燃易爆、帶壓力的設備、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3.1.6 禁止焊接懸掛在起重機上的工件和設備。
3.1.7 露天作業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焊接作業或高空作業;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3.1.8 電焊機必須設置單獨的電源開關,禁止兩臺電焊機同時接在一個電源開關上;不準私自拆接電源線,電焊機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1.9 交流弧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3米,電焊機二次線電纜長度應不大于30米,二次線接頭不得超過2個。一二次接線柱處應加防護罩。所有手把導線與地線不準與氧氣、乙炔軟管混放。
3.1.10 嚴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形成焊接回路。
3.1.11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1.12 接拆電焊機電源線或焊機的修理應由電氣保養人員進行,其他人員不得拆修。
3.1.13 焊鉗、電焊線應經常檢查、保養,發現有損壞應及時修好或更換,電焊機外殼必須設有可靠的保護接零,必須定期檢查焊機的保護接零線。接線部分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3.1.14 焊接過程發現短路現象應先關好焊機,再尋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機燒壞。
3.1.15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體上和裝載易燃易爆的容器內外進行焊接,若需要焊接,應將容器內外所有殘存物清洗干凈。
3.1.16 禁止在可燃粉塵濃度高的環境下進行焊接作業。
3.2 防護用品的穿戴
3.2.1 使用電焊機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3.2.2 作業時應該穿戴好必備防護用品,包括:防塵毒器具、絕緣鞋、腳蓋、口罩、焊工用工作服、防護面罩或眼鏡、帶有特制濾光鏡片的面罩、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
3.2.3 嚴禁穿化纖服、短袖、短褲、涼鞋,女工辮發必須扎在工作帽內。
3.2.4 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帶。
3.3 焊接設備、用具及作業環境的檢查
3.3.1 電焊工開始焊接前應認真檢查工具、設備是否完好,如:開關、電源線、電纜線、電焊機、電焊機外殼的接地〔接零〕保護線、電焊鉗、焊條等進行檢查、測試。不得有松動或虛連。
3.3.2 使用焊機前檢查電器線路是否完好,二次線圈和外殼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必須有良好的保護。焊機、導線、焊鉗等接點應采用螺栓或螺母擰接牢固。
3.3.3 使用焊機前電焊前應檢查焊機的電源線的絕緣是否良好,檢查電焊鉗 <>柄絕緣是否完好。電焊鉗不用時,應放到絕緣體上。
3.3.4 電焊機的配電系統開關、漏電保護裝置等必須靈敏有效,開關箱內必須裝設二次寬載降壓保護器,導線絕緣必須良好。檢查配電箱,應關閉牢靠,穩壓電源指示正確。
3.3.5.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腳手架、鋼絲繩、鐵板等裸露導體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電焊回線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機床設備上,焊鉗線和回線必須良好。
3.3.6 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四周工作環境是否允許燒焊,確認為正常方可開始工作,操作前必須檢查周圍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須移開才能工作。
3.3.7 電焊工作臺必須裝好屏風板,肉眼切勿直視電弧。
3.3.8 電焊機的輸入輸出線頭要接牢固,應有可靠的接地線,焊鉗絕緣裝置要齊全良好,電焊機工作溫度不得超過60℃~70℃。
3.3.9 電焊機的一次與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均不得低于0.5兆歐。
3.310 作業中注意檢查電焊機及調節器,溫度超過60 °c應冷卻。電焊時的二次電壓不得偏離60--80v(伏);發現故障、電線破損、熔絲一再燒斷應停機維修或更換。
3.4 焊接過程中的安全規定
3.4.1 合閘刀開關時,應左手合閘,人體應偏斜站,頭部要在開關的側面,手套與鞋不得潮濕。開啟電開關時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關焊機再關電源開關。
3.4.2 注意保護手把線與回線不受機械損傷,手把線、回線需要穿過鐵路時,應從軌道下通過。
3.4.3 焊接密封容器應打開孔洞設立絕緣保護。
3.4.4在容器內焊接,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應把有害煙塵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內油漆未干不準施焊;嚴禁往容器內輸入氧氣。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視保護。
3.4.5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
3.4.6 施工焊地點潮濕時,焊工應站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
3.4.7 在存有毒物質的場所焊按時,要清除殘存物,經化驗合格后加強通風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場所有專人防護,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4.8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3.4.9 當清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3.4.10 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3.4.11 多臺焊機在一起同時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設置防光棚。
3.4.12 轉動機器設備進行焊接時,必須斷電和設有“修理施工、禁止運轉”的安全標志或設專人負責看守。
3.4.13 在焊接各種胎型及笨重物件時,工件必須放置平穩,兩人或兩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動作要協調,以免碰傷手腳。
3.4.14 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焊機發生故障或漏電時,立即切斷電源,聯系電氣維修人員修理。
3.4.15 高處焊接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工作過程中設專人監護;高空作業要扎好安全帶,工作點要牢固,焊條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傷人,下邊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設專人監視,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嚴禁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3.4.16 電焊機如有故障或電線破損漏電或保險絲一再燒斷時,應停止使用,并報告有關人員修理。
3.4.17 移動電焊機或往遠處拉線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行移動;拉動手把線時,要注意防止絆動風動夾具閥門,以防夾具誤動傷人。
3.4.18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3.4.19雨天或廠房漏雨時,應將焊機遮蓋好,所有導線、手把線應架在干燥或不導電的建筑物上。
3.4.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車時,應嚴格遵守《起重司索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查鋼絲繩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運時,捆綁牢固、不得傾斜,并應叫周圍工作人員讓開。
3.4.21 在轉胎、交車線及其它移動場地上焊接時,要注意安全聯系。
3.4.22 接近高壓線作業時,必須經安技部門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3.4.23 仰面焊接時,要扎緊衣領、袖口,防止火花燙傷。
3.4.24 直流焊機起動時,必用星形(y)接法,待運轉正常后,再轉至三角形(△)接線進行工作。
3.4.25 焊接有銹工作物、進行除銹或清除焊渣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3.4.26 焊接完的灼熱工件,不準放在電線、乙炔橡膠軟管及氧氣瓶、氧氣橡膠軟管及安全道上,應放置在規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4.27 移動焊機時,不準用手把線或其它導線作捆綁繩索使用。
3.4.28 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嚴禁在火星能飛濺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3.4.29 焊接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的液體或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槽車等)時,必須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凈,確認安全后,并打開孔蓋或留下30mm的出氣孔后,方準焊接。
3.4.30 在地坑或鍋爐容器內部焊接時,應設專人監護;下地坑焊接時,應檢查有無有毒氣體;禁止在坑內使用瓦斯燈或電壓超過12v的照明燈。
3.4.31 工作中,不準觸摸焊機內部,以免觸電; 焊條頭不得亂扔,應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3.4.32 進行高處作業時,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現象,梯子應放置穩固,與地面成60°~70°夾角;不準兩個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準爬在梯子最上部的兩蹬上作業。
-- 掛好安全帶。使用的工具應用繩索傳遞,不準隨手上下拋扔。
-- 高處作業處下面10m范圍內,不準放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監護人員。
-- 高處作業時,焊具線應掛在安全可靠處所,地面設監護人員。不準將管線纏在身上,上、下及作業。
3.5 電焊作業消防安全規定
3.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場所內進行焊接時,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的擴散區域施焊前應嚴格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做好充分準備后,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
3.5.2 施工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可靠的防護措施。
3.5.3 在已使用過的罐體上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氣體或物料,嚴禁在未查明之前動火焊接。
3.5.4 如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如油漆等)時,嚴禁焊接。
3.5.5 電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屬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時,作業區環境應良好,人要在上風處。
3.5.6 電焊著火時,應先切斷焊機電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滅火器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
3.5.7 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一般不得進行焊接作業,需要檢修的設備應拆卸移到安全地點修理。在這些場所焊接時,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要求進行電焊作業的地點要與易燃易爆車間、倉庫、油庫、氣柜、堆垛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盡量遠離正在生產易燃易爆的裝置、設備和管道。
3.5.8 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的施工應確定專人進行看守監護。在重點工程和重點部位進行電弧焊接時,應有科學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術方案切實可行,并設有專人看護,施工指導,準備好滅火器材,以確保安全施工。
3.5.9 施工作業結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工作現場,并進行一段時間的監護,沒有問題再離開現場,做到不留死角。
3.6 作業后的安全注意事項
3.6.1 停車時,要先關電焊機,再拉閘刀開關。
3.6.2 電焊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并將電源線及焊接線整理好放在指定地點,將焊機擦拭干凈,清掃場地,并檢查操作地點,確定沒有明火后,方可離去。
3.6.3 焊割完的灼熱工件,應放在安全地點,工作地點濺落火星應徹底熄滅。
3.6.4 下班前特焊機電源切斷,焊線繞好,露天的要蓋好焊機,并詳細檢查工作場地徹底熄滅火種后方可下班。
3.6.5 做好交接班,并與接班者共同檢查安全。
3.7 應急措施
3.7.1 焊機不符合規范要求,停止作業,自行整改,對不能整改的立即聯系安全員或設備員處理;
3.7.2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切斷電源,使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撲救,并按照事故報告程序逐級或立即報告分廠安全員或領導,同時撥打廠內火災電話;火災較大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撤離。
3.7.3 一旦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或呼叫周圍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觸電場所對受傷人員現場組織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按事故報告程序,逐級或立即報告分廠安全員或領導;對觸電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必要時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復蘇,并將受傷人員送周圍醫院或撥打120救護車
第3篇 電焊工作業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6、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7、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8、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2、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鈍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井將粉塵及時排除。
13、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伏。
14、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掩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注意問題
1.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勞保手套及防護眼鏡等、)。
2.使用焊機前檢查電器線路是否完好,二次線圈和外殼接地是否良好。
3.操作前必須檢查周圍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須移開才能工作。
4.起動電焊機前檢查電焊鉗柄絕緣是否完好。電焊鉗不用時,應放到絕緣體上。
5.推閘刀開關時,人體應偏斜站,并一次推足,然后開動電焊機。停車時,要先關電焊機,再拉閘刀開關。
6.電焊工作臺必須裝好屏風板,或使用面罩,肉眼切勿直視電弧。
7,嚴禁焊接封閉式的筒及松香筒、香蕉水筒、氫氣筒等易燃物品容器,否則會引起爆炸事故。
8.移動電焊機位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
9.電焊機如有故障或電線破損漏電或保險絲一再燒斷時,應停止使用,并報告有關人員修理。
10.下班時,應關掉電源,并將電源線及焊接線整理好。
第4篇 電焊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從事電焊作業人員應遵守持證上崗的規定。
2.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帶防護用品,檢查設備、工具及作業環境,確認無危險因素,方可作業。
3.距明火作業地點10m范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便移動的盛裝易燃易炸物品的容器、設備,應用石棉被、濕麻袋等封嚴。
4.作業場所的面積不應小于4m2,物料整齊碼放,并留有必要的通道。
5.人員密集的情況下,應設置活動的遮光擋板。
6.電氣焊同場地作業時,氧氣瓶應采取絕緣保護措施,焊接電纜線與氣焊膠管禁止纏繞在一起,禁止用電弧點燃焊割炬。
7.熟悉焊接安全用電的基礎知識,掌握觸電急救的方法,并會操作。
8.焊接帶電設備時,應先切斷其電源,并暫時拆除接地(零)線。
9.工作結束或較長時間休息時,應切斷電焊機電源。
10.電焊設備的安裝、檢修(如安裝閘具、更換保險絲等),應由持證電工負責,焊工不得擅自處理。
11.工作結束后應清理現場,確認無不安全隱患后,方準撤離。
12.外聘電焊工、氣焊工應按照電焊、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第5篇 電焊工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1. 電焊工在工作時必須穿著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2. 在工作中,必須使用電焊護目面具,并將面部全部擋好,護目罩必須是盡緣材料制成,護目玻璃片必須是本身帶色,并能防止有害光線,不準使用表面深色的玻璃。
3. 在工作中,不論站立或仰臥都要墊放盡緣墊,尤其在濕地上進行工作,必須使用盡緣墊板(或干木板)。
4. 在工作前要檢查電焊線有無破裂處,工作時不得將焊線落進水中,焊線不準使用其它線代替,在高處作業時,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操縱規程》之規定。
5. 電焊機開關與保險裝置必須靈活可靠,電焊夾鉗必須完好無損,并要有可靠的盡緣性能,電焊機如發生故障,應由電工進行修理,其它職員不得擅自拆動。
6. 在工作時,要用遮光屏擋好,以免影響他人工作,工作完畢,必須將電源切斷,停送電時,必須戴手套,側向拉合閘。
7. 嚴禁在易燃物品(如油料、木材等)或易爆物品(如氧氣、乙炔瓶等)四周焊接,必須焊接時,必須超過5米區域外才答應工作,雨、雪天氣禁止露天工作,在濕潤工作環境內焊接,必須有防潮可靠措施方可施焊。禁止身穿濕衣服工作。
8. 在箱梁內作業時,電線的盡緣必須良好,防止觸電,并要使用低壓手電燈(12伏以下)。
9. 在臨時焊接處所作業時,不得將電線接頭露在外面,如通過鐵路、公路時,必須妥善將線路加以掩蓋保護。
10. 采用co2氣體保護焊接時,應嚴格遵守操縱工藝,裝有液態co2的氣瓶,不得在陽光下爆曬、火烤或猛烈撞擊,防止爆炸發生,使用時應放在安全穩妥之位置。清理焊槍焊嘴時,應封閉開關,焊絲不準對面部。
11. 搬運co2氣瓶時,應裝好防護帽,可用小車或將氣瓶放倒轉動,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運。安裝減壓器時應檢查瓶口是否完好,避開人,先慢放閥門,用氣吹掉瓶口之雜物,減壓器應安裝牢固,導氣管不得有氣體泄露。
12. 嚴禁焊接內有壓力的容器;焊接鍋爐等壓力容器時,必須經有關部分批準后方準施焊。
13. 禁止帶電移動電焊機,嚴禁焊接帶電設備。
14. 電焊工作場地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并遵守以下消防安全技術規程之規定:
a. 電焊工首先必須持證上崗,辦理動火手續,嚴格操縱規程,各種焊機應在規定的電壓下使用。
b. 電焊前應檢查焊機的電源線的盡緣是否良好,焊機應避雨雪、濕潤環境,放置在干燥處。
c. 焊機、導線、焊鉗等接點應采用螺栓或螺母擰接牢固。
d. 焊接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小于1 (兆歐姆)。
e. 開啟電開關時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封閉焊機,然后再封閉電源開關;移動焊機時應先停機斷電。
f. 焊接中忽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焊條頭不得亂扔,應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g. 電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屬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時,作業區環境應良好,人要在上風處。
h. 作業中應留意檢查電焊機及調節器,溫度超過60℃應冷卻。
i. 發現故障、電線破損、熔絲一再燒斷應停機維修或更換。
第6篇 電焊工作業安全操作要點規程
電焊工作業安全操作要點(規程)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電焊機應設單獨開關,焊鉗和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
(2)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的容器和管道時,應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在潮濕地點施焊時,應站在絕緣板或木板上。
(3)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以鋼絲繩和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4)清除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
(5)多臺焊機在一體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設置隔光板 。
(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電焊作業。
(7)在易燃、易燃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施焊前,必須得到有關部門的檢試許可。
(8)施焊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燃物品或進行可靠覆蓋、隔離。電焊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7篇 電焊工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電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焊工合格證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工操作證。
(2)焊工應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扎在褲子里,口袋需要遮蓋,腳面應有鞋罩并戴電焊手套。
(3)不準在帶有液體壓力、氣體壓力或帶電設備上進行焊接。
(4)禁止在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焊接,室外焊接時,與易燃易爆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m,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5)禁止在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體上焊接。
(6)在風力超過3級或雨雪天氣時,禁止露天焊接。
(7)清理焊渣時必須戴上白光護目鏡,并避免對著自己和他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8)禁止使用有缺陷的電焊機和工具。
(9)固定或移動的電焊機外殼和工作臺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10)電焊機所用的導線必須是良好的絕緣軟導線,接頭應包有可靠的絕緣。
(11)電焊機應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并裝在密封的箱內。
(12)電焊鉗應能夾牢焊條,并與焊條接觸良好,握柄用絕緣耐熱材料制成并且無缺陷。
(13)電焊機的裸露、導線和轉動部分應裝有防護罩。
(14)在合上和拉開電源刀閘時,應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準按在電焊機上,當電焊設備通電時,不準觸摸導電部分,更換焊條時必須戴電焊手套,焊工離開工作場所時必須把電源斷開。
(15)在潮濕地方進行焊接時,焊工必須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膠絕緣鞋。
(16)電焊工所坐的椅子必須用木材或其他絕緣材料制成。
(17)禁止將帶電的絕緣導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防止重物、車輛砸、壓,以防漏電。
(18)接電源時應從開關的負荷側接出,嚴禁帶電接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