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械維修工作業安全操作要點規程
機械維修工作業安全操作要點(規程)
(1)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操作時應錯開。
(2)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和廢油脂應在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3)機械解體時,應使用支架架穩墊實,回轉機構要卡死。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4)架空試車時,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5)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時,應嚴格清洗,確保良好通風和設人監護。
(6)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和響聲等,發現異常時立即停車。
第2篇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1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一)
一、工作環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方向朝著時應錯開。
三、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渣及廢油、棉紗不得隨地亂丟,必須在指定地點存放。
四、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板找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不準戴手套;大錘甩轉方向不準有人。
五、用臺鉗夾工作,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出鉗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墊實,有回轉機構的要卡牢。
六、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支撐牢固。使用千斤頂時,須用直立墊穩。
七、檢修機械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應掛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閘開動'標志。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檢修時,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找指找正對孔。
八、嚴禁未拉閘斷電,擅自檢修機械設備或機具。
九、設備檢修后應先接零接地,后接電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電試機。
第3篇 機械維修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維修前應將維修設備切斷電源,掛“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2、拆卸的零部件應集中放于一個固定的位置,不得亂丟亂放,不得占用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清洗零部件的油盒、油桶不得置放于開關箱柜下面。
3、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注意檢查是否有接零接地保護,使用手持照明燈具時,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
4、修理中的起重搬抬作業不適合一人工作必須有人配合,需要多人配合操作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5、不準在設備的運行當中,試模轉動部位或滑動面,及用手指試探鏍孔。
6、檢修液壓,氣動系統時,必須停車斷電、瀉壓,絕不可帶壓拆卸。
7、登高檢修工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子系安全帶。不準上下拋接投遞工具或零部件以免失手傷人。
8、試車前應檢查電源的接法是否正確,各部手柄、行程開關是否靈敏可靠,各傳動系統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當確認無誤時,方可開車運轉。
第4篇 機械設備維修專業學生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一、安全技術總則和要求:
1、承擔修理任務時,按照下達的具體工作,不得做與本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更不許做私活。當接到不熟悉的工作時,應向組長和老師問明安全技術要求,方得進行工作,確保安全操作。
2、工作時要聚精會神,保質保量保安全不得與他人談笑打鬧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以防止造成人為的事故。
3、不允許與本身工作無關的人員交換或代替自己的工作,也不許擅自動用他人的機床設備,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必須經過申請借用,并征得老師的同意,方能使用。
4、試機時,禁止觸機運轉機構的銜接部位和其他運轉部位,也不許隨便摸弄電器導線與接地線。在工作中有疑問時,要及時向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師傅請教。
5、拆下的機件和加工完畢待裝配的零件,都要放置妥當,防止撞擊碰壞,更不要亂堆亂放,以防丟失或阻塞通道。
二、工作前:
1、應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和其他必要的一切防護用品,將上衣袖口扎緊。
2、準備和檢查好上班用的各類工具和夾具,以便安全使用它們。
3、不許用偶爾見到的或未經檢驗過的工具,使用的工具應適合下列條件:
a、錘頭應當有凸型,不得歪斜和卷口,錘柄用硬木制作,長度比例適當,裝束要結實牢固,頂頭用鐵契子逆契,避免滑脫。
b、使用成套的各種扳頭(導板、套扳、內六角扳)必須與螺釘頭和螺帽頭的尺寸相符合。
c、螺絲刀(旋鑿)刮刀、鏟刀等必須裝有手柄,否則不得使用。
4、如短小扳頭扳不動生銹的螺絲帽時,不許用錘敲扳頭,也不許在扳頭柄上接套管子,(防止敲壞和扳斷扳頭),應調換使用較大的扳頭。
5、應將自己的工具按次序放在工作臺上或工具箱里,并保持清潔,以致達到文明生產和使用方便等要求。
6、使用臺虎鉗夾持工件加工時,要夾持合理,松緊適當,既防工件被夾壞,又防太松夾不牢。工作要準備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地點,并保持工作場地清潔整齊。
7、進行小修理時,工作位置上,應備有可搬移的工具小車和工具袋,及煤油清洗零件的盛器、(鐵桶、盤蓋等)工作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和其他必須應用的物件。
三、在修理工作中:
1、開始工作前應要求電工將機器動力的干線斷開,取去插頭,自己不得拆裝。拆卸機件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和相聯部分(如操作桿、總線上的開關、管道等)并將機床總開關保險拉掉,,防止誤開機床發生事故.
2、必須認真檢查,確定機器不會因起動設備的偶然接通而開動的情況下,方可進行修理工作。
3、在修理時,必須在機床接電部位附近顯目的地方掛上警告牌,正在修理中不許開動!
4、在直接接觸沒有絕緣外層的電線,或電器開關的導電部位進行工作時,必須要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和遮攔防護設備。
5、在運動部位附近修理時,必須安裝保護裝置隔離,以防絞輾傷害。
6、用煤油清洗零件時,一定要在防火安全的地方進行,以防發生火災。
7、起重時不要超過起重機上面表明的核定載重量,如起重機上面未標明核定最大載重量時,不準隨便使用該起重機吊運。如無其他起重設備代替,而必須使用該起重機時,一定要經過調查了解該機的起重噸位。核準負荷后,再行使用。
8、經修理的機床裝配完畢后,一定要認真檢查機床齒輪箱內是否有遺留的零件和工具。
9、剛修理完工后的機床,在未試車前必須先用手板動試轉,在無阻擊和良好的情況下,裝上各部位保護裝置后進行通電試車。
10、用電動工具操作時,必須檢查其外殼接地是否良好下雨天禁止在露天用移動電具操作。
11、不得隨便搬動帶有電壓的電氣具,如必須搬動時,應將它和電力線路斷開,在搬動時應拿住外殼,決不許拿它工作部位和導電部位。
12、當在砂輪上磨工具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不要站立在砂輪直徑旋轉的直線方面,應站立在砂輪的側面,磨削時手持工具要平穩,不要撞擊和用力過猛,以防砂輪破裂濺擊傷人。
13、在鑿削加工時,防止鑿削飛濺傷人;必須在鑿子對面用半圓鐵皮罩遮攔,同時操作者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14、修理和安裝較大型機器設備,在未吊裝前要搭好腳手架,腳踏板一定要結實,牢固穩妥,在高處負責安裝的人員要扎好保險帶操作,機件起吊時要有專人負責指揮。
15、在登高修理作業時,應用緊固的安全梯子:即梯子頂端有緊固裝置(鉛絲箍扎),梯腳應包橡皮,放置要穩妥不許滑動,斜度最大不得超過60,絕對禁止使用有缺檔的梯子。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16、在高空操作完畢以后,應隨時將跳板上的工具,零件和剩余的材料收掉,禁止留下沒有固定好的各類物品,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17、在有交通運輸的公共人行道上工作時,必須讓助手留在下面照看,防止車輛撞梯,也防止高處落物砸傷行人。
18、用噴燈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則:(1)不準往煤油噴燈里倒灌汽油。(2)使用噴燈氣不宜打得過足,以防爆炸。(3)禁止往溫度較高的或者未冷卻透的噴燈里加油,以防火焰爆發傷人。(4)往噴燈里加油時,不要靠近火焰噴口。往噴燈盛油不能太滿。(5)噴燈盛油不能太滿。(6)不許從火口或爐膛內引點噴燈。(7)噴燈工作完畢后,必須將氣筒內剩氣放完。
19. 拆裝機床時,首先應了解機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順序拆裝.
20. 使用電鉆必須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并保證接地良。
21. 試車用電必須通過專業電工冼電線接妥后方可試車.
22. 使用三角吊架時,必須將三只腳用繩子綁隹,以免滑倒.
23. 使用電動或手搖吊車時須按照吊車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24. 研磨機體,床面時,如研磨面上有溝槽和空隙,必須加以遮蓋,避免因手指插入導致斷指事故.
25. 研磨床面和機件時,如兩端有妨礙研磨之物必須加隔離墊,避免將手碰傷.
26. 工作地點要經常保持整潔,通道不準放置物品.
27. 拆卸機床時應注意有彈性的零件,防止這些零件突然彈出傷人.拆卸沖壓床應首先放下錘頭.
28. 協同作業時必須互相聯系協調,禁止互不通氣盲目行事.
29. 拆裝機床時,手腳不得放在或踏在機床的轉動部分
30. 遞接工具材料、零件時禁止投擲.
31. 把軸類零件插入機床組合時,禁止用手引導、用手探測或把手插入孔內.
32. 拆卸笨重機件時必須用趣重設備,不要以人力強制搬動.
33. 在垂直導軌上拆裝走道箱、主軸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時,必須將垂直導軌上的部件用吊車吊起,并用木塊墊牢,防止這些部件下落傷人.
34.使用手鉆要穿戴發絕緣護具.朝上鉆孔進應戴上防護鏡
四、工作完畢后:
1、收拾好自己所用的工具,打掃好工作地點。地面清潔,無油污,無積水,無雜物。物料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2、將修理好的機床,以及其他機器設備,做好試轉移交手續。
3、經過修理過的機床設備(試運轉中未發現)在使用中發現修理質量有問題時,原負責修理人得到通知后,應及時前往現場檢查察看并負責保修到底。
浙江省機電高級技校
第5篇 維修工機械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目的
確保維修人員安全,保證檢修質量和效率。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維修工(機械)對礦山機械設備的檢修和礦山檢修中設備、工具的操作、檢查和保養。
3所在崗位存在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噪聲、粉塵、砸傷、燙傷、撞傷、碰傷等安全風險;
4 安全技術內容及要求
4.1工作前穿戴勞保用品,檢查當天所有使用工具,有不合格的修理好后再使用。
4.2 設備發生事故后要先檢查、分析之后,進行維修。
4.3 到各工作地點檢修時,應加強聯系,嚴格執行檢修工作票和停送電掛牌制度,應了解工作物的結構及環境,確定檢修步驟和需要,有序作業。
4.4 禁止設備運轉時檢修,嚴禁巡檢時觸摸轉動設備。
4.5 檢修中要清洗干凈各部件,并做出標記,按裝配順序進行裝配。
4.6 禁止在工作物懸掛時檢查與修理,更不能把手腳放在吊裝物下。對大件和笨重的物體的拆卸和裝配應專人指揮,并在起重設備配合下確認無障礙后進行工作。正確判斷吊裝物重量,吊裝用鋼絲繩,應符合吊裝物重量,嚴禁用鐵絲代繩。
4.7 使用砂輪、電鉆、行車、千斤頂等設備工具時,嚴格按其操作規程。
4.8 鏨削時,不準鏨削淬火物體,使用錘子等敲擊物體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用墊木或銅墊墊好。
4.9 在密封場所內工作,至少兩人進行,工作前應先確認工作場所內安全并且無有害物質方可進行。
4.10 工作時應使用安全電壓36v的照明。
4.11 交叉作業時,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物體下部作業時物體要支撐牢靠。
4.12 使用活搬手緊固螺絲時,不準在搬手上增加套筒進行工作。
4.13 使用千斤頂頂重物時,物體重量不準超過千斤頂負荷量,且應防滑。
4.14 如用汽油清洗機械部件時,嚴禁吸煙,并距火源5米以外方可進行,裝卸搬運溫度過高的物體時,應做好防護。
4.15 檢修完工后,及時清點好工具,將所有的安全裝置,保護設施恢復齊備。
4.16 檢修完成后,必須試車。在試運轉時,首先必須人力盤車,情況良好,再進行空載試運轉,無故障時再做負荷運轉。
4.17 在高空作業時,應牢固扎好安全帶,必須設監護人,監護人要密切注意作業人員動態。
4.18 兩人拖物體時,行動要統一,多人抬東西時,要先清理阻礙物,按口號行動。
4.19 檢修受壓容器或承受壓力的機械時,應將總閥門關閉,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工作。
4.20 打錘時找好位置,檢查好錘把是否牢固,不準帶手套。
4.21 焊接作業
4.21.1 接線時,首先切斷電源,不許帶電接線,開關保險絲符合規定。焊機殼體必須牢固接地,且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上。
4.21.2 電線的接頭須用合適的螺絲釘壓緊,不可亂掛,禁止用鐵筋等代替電源線。
4.21.3 引入線和手把線不準與其他高壓線混淆進行操作,不準兩臺電焊機使用一個開關。
4.21.4 使用中經常檢查電焊機,觀察溫度變化情況(以不燙手60℃為宜),聲音是否正常。
4.21.5 在野外工作時,要將焊機及電源封護好,防止日曬、雨淋。
4.21.6焊接裝過油的容器時,焊前必須清理干凈,吹干水分打開蓋子,焊接有壓力的容器時,必須將容器內壓力放凈后方可補焊。
4.21.7 在管道和各種容器內工作,應墊木板或膠皮,保證絕緣,持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
4.21.8 接線時一次線由維修電工接好后,二次線由電焊工自行連接,但必須切斷電源后進行。
4.21.9 修理焊接線路時,必須切斷電源后進行。
4.21.10 工作物禁止壓在電線上。
4.21.11 導線和電線的絕緣情況要嚴格檢查,裸露破損要及時修理或更換,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4.21.12 工作場地潮濕焊接時,不可用手觸摸電焊機的電屏部分。觸到電焊機和其他設備的外殼或周圍站立有“麻木”感覺時,必須停焊修理。
4.21.13 如遇狂風暴雨及雷電交加時,應停止作業。
4.21.14 禁止焊接帶電的工作物。
4.21.15 工器具應保護好,各附件齊全,絕緣性能、安全性能良好。
4.21.16 焊接后的零件及焊條頭不能隨便亂放,更不準扔在易燃物品附近。焊接操作靠近易燃設施時,必須用鐵板等作隔離物。
4.21.17 工作地點有可燃性的爆炸物品;電焊機的溫度超過70℃;電線有裸露或有漏電現象;登高的腳踏板及梯子不適合使用要求;引入線的電源不適合電焊機要求。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禁止工作。
4.21.18 焊工作業時應兩人進行,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4.21.19 工作時,乙炔瓶、氧氣瓶、表、閥等不能有泄漏現象,并且嚴禁在乙炔瓶周圍吸煙。
4.21.20 乙炔瓶與氧氣瓶距離不得少于5米,并不許放在熱源處,高壓線及作業人員下面。
4.21.21 電、氣焊在同一處工作時,乙炔瓶應放在離工作地點10米以外的地方,焊接地點5米內不準在有易爆物品。
4.21.22 調整吹管和點火時,嚴禁乙炔氣和氧氣對著自己或他人。
4.21.23 防止焊切中火星及金屬溶液掉在氧氣瓶或乙炔瓶上,不準在水泥地面上進行焊切工作,不準在廢鐵堆上從事焊切工作,必要時須采取安全措施。
4.21.24 搬運乙炔、氧氣瓶時,嚴禁在地面上滾動,嚴禁直接用肩扛。
4.21.25 工作完成后,切斷電源,檢查周圍是否有火星,并把工器具收拾好,否則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22 起重作業
4.22.1 起重機由持證人員操作,其他人不準擅自動用。
4.22.2 開車前對電氣、機械部分的安全設施、剎車裝置等應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4.22.3 開車前要檢查行駛區域是否有障礙物,并試車,以防移動肇事。
4.22.4 工作前要試車,并鳴笛,重物落地時要鳴鈴,未得到指揮信號或信號不明時,嚴禁吊運。
4.22.5 對栓系不牢固的重物和上下沒聯系好時禁止起吊。
4.22.6 當吊車發生危險情況時,起重工發出緊急停車信號,須立即停車,不準開倒車。
4.22.7 吊重物時,不準超過本車設計負荷量,不準橫拉、斜拖和吊固定物件等。吊車在運行起落時,速度要均勻、穩妥,不得發生忽快忽慢和抖動。
4.22.8 吊車停止使用后,不應懸掛重物,離開駕駛室時,控制器的把手應放在零位上,切斷電源。
4.22.9 吊物時,嚴禁從人頭、設備上飛越,若必須從設備上通過時,被吊物要高于設備0.5米以上。
4.22.10 吊車行駛到軌道兩端時,車速不準過猛,嚴防沖撞和越軌。
4.22.11 吊車在工作中如遇停電時,要關閉所有開關,把控制器轉到零位。
4.22.12 在吊車上使用工具、備件要嚴加保管,以防掉落傷人,檢修吊車區域,禁止閑人進入,檢修時掛檢修牌,切斷電源。
5記錄
《機械設備維修記錄》
第6篇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環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2.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作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友人。
3.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墊實,有回轉結構者要卡死。
5.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
6.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7.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8.檢修機械時,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深進齒輪箱或用找正對孔。
9.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機械施工機械維修工
第一節 機 械 修 理
第1條 工作環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第2條 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第3條 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第4條 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扳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主向上不準有人。
第5條 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條 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第7條 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
第8條 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第9條 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第10條 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第11條 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抻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第12條 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二節 化學熱處理
第13條 使用鹽溶爐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工具、夾具、工件等入爐必須預熱焙干,嚴禁有水分的物質進入爐內,爐口要加蓋。
2. 加鹽時必須預熱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鹽爐內溶鹽不得超過容積的3/4,體積較大的工件入爐時應切斷電源,防止工件與電極相碰。
4. 翻修或長期停用的鹽爐,必須烘干后,才能使用。
5. 鹽爐要經常保持通風裝置良好,不準把頭伸進排氣罩內。
6. 溶解硝鹽(kno3,nano3)加熱溫度不準超過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燒。硝鹽著火必須用干砂覆蓋,禁止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7. 硝鹽不準與有機物及其他鹽類混裝。
8. 嚴禁人體直接接觸氰化物和氰化處理過的零件,凡氰化處理所用工夾具及零件等須用硫酸亞鐵進行除毒。
第14條 操作電爐時,開關爐門和裝卸工件必須切斷電源,發現漏電應停止使用。禁止將濕工件送入爐內加熱,爐內的氧化鐵要經常清理,以防爐絲短路。
第15條 油爐必須有密封蓋,當油爐著火時應立即緊閉爐蓋。
第16條 淬火油槽應放在離爐1~2米處,要有蓋子,工作完畢后應將蓋子蓋好,淬火油溫一般不超過80℃(等溫淬火除外)。
第17條 氮化和氣體滲碳應遵守下列規定:
1. 認真檢查氮化爐和氣體滲碳爐及管道等處的密封,嚴禁漏氣。
2. 嚴防氮化時氨分解的氫自燃,要將爐內廢氣妥善引出,如發現氮化包內壓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斷電源,將氮化包吊出,盡量加大氨壓及流量,把包內危險氣體排出。
3. 氣體滲碳過程中應將爐內可燃氣體引出。
4. 氮化包在處理6~8次后應進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滲碳包應經常檢查外部氮化及漏氣情況。
第18條 工作場所禁止喝水飲食。劇毒品要有專人負責領用保管和處理。
第三節 高頻熱處理
第19條 高頻爐運行前必須進行預送。送入高壓前必須將移用器調至零點,輸入電壓不許超過1.35萬伏。
第20條 加熱前要調整偶合線圈,陽極電流、槽路電流不得超過規范的要求。
第
第8篇 單位工程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單位工程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生產基本規定》。
2.工作環境應干燥整潔,不得堵塞通道。
3.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方向操作時應錯開。
4.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及廢油脂,必須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5.扁鏟、沖子等尾部不準淬火,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板手不準反向使用;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6.用臺鉗夾工件,應夾緊夾牢,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7.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墊實,有回轉機構者要卡死。
8.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
9.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10.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11.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設備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并打開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12.檢修中的機械,應有'正在修理,禁止開動'的標志示警,非檢修人員,一律不得發動或轉動。檢修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13.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聲響等,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
第9篇 機械設備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目的:為規范機械設備維修工安全作業,制定本規程。
適用范圍: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從事維修技術工種人員。
1.1接班后
1.1.1明確維修項目、作業地點、工作環境及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1.2穿戴好勞保用品,準備好維修工具和器材。
1.1.3若需特種作業,作業人員應持特種作業《操作人員資格證》上崗。
1.1.4若需明火作業,需按規定辦理好《明火作業許可證》。
1.1.5登高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熟知登高作業安全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
1.1.6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并絕緣可靠,按《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1.2作業前
1.2.1嚴格檢查各種修理設備、工具,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2.2檢查作業現場環境,了解維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產生的危險和有害因素,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消除維修作業安全隱患。
1.2.3從事電氣設備維修時,必須執行《電工維修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內容,非電工嚴禁從事電氣維修作業。
1.2.4電氣及機械轉動部分應確認安全后,方可執行作業方案。
1.3作業中
1.3.1嚴格執行維修工藝。
1.3.2維修人員不準站立在維修點空間下方區域,嚴禁在吊鉤運行路線下或起吊物下停留或通過。
1.3.3使用設備和工具應按設計性能和操作使用程序操作,禁止超負荷、超速使用。
1.3.4與起重設備配合作業或多人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指揮手勢要明確,其他人員應站立在安全位置,防止高空墜物。
1.3.5氣焊、氣割作業須按《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操作,應配備滅火器材,有專人監護。
1.3.6電氣焊作業須按《電氣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操作,應有專人監護。
1.3.7明火作業前應采取遮蔽措施,防止引燃周圍設施,作業后應檢查并清除余火和焊接溶渣,防止隱藏火種。
1.3.8下列場所不準單人從事維修作業。
a船舶油柜附近
b設備儲油箱
c在帶電體及其附近
d罐體容器內
e高處作業時
1.3.9對維修部位電氣線路不清時,應請設備主管指導。否則,應停止作業。
1.3.10多人參加維修作業,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相互配合看好門。
1.4作業后
1.4.1確認維修部位達到維修要求,設備防護罩已罩牢,安全裝置回位正確。
1.4.2整理維修工屬具,清除維修用下腳料。
1.4.3人員撤離后,報告班長和主管工程師驗收。
1.4.4做好設備維修記錄。
第10篇 機械維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執行“安全通則”中各項有關安全規定。
2、設備的拆卸、裝配必須按照機械設備拆卸、裝配規定執行。
3、檢修機械傳動設備,必須辦理工作票后,方可檢修。
4、進行電、氣焊操作時必須遵守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5、油壓設備檢修時,必須按油壓系統安全規程執行。
6、進行起重、搬運時必須按起重搬運安全規程執行。
7、進入設備內部或容器內部檢修,必須有人監護,必要時要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8、設備的開停,必須按設備的操作規程執行。
9、集體操作時,要緊密配合,互相關照,統一指揮。
第11篇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4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四)
一、一般規定
1.井下機械維修工(以下簡稱維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及液壓基礎操作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方可上崗。
2.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并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系。
3.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完好、齊全,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并備好專用停電牌。
4.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于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5.不允許在井下拆檢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及時升井檢修。
6.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并切斷電源。
7.在傾角大于150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
二、操作前的準備
8.維修工進入現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系,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9.在檢修現場,檢修負責人要講清工作內容、步驟、分工和安全措施,清點所帶材料、備件,應符合維修需要。
10.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處理后方可作業。
11.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聯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三、操作
12.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⑴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可靠。
⑵潤滑系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⑶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⑷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⑸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⑹機械傳動系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行正常。
⑺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⑻液壓系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⑼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定;
⑾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⑿上、下運輸送帶應檢查防逆止裝置,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
⒀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
13.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面結合面,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4.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境,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15.處理刮板輸送機浮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6.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7.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起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8.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9.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
20.在更換輸送帶和輸送帶接頭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機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機。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四、收尾工作
23.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24.檢查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5.認真清理檢修現場。
第12篇 礦山工程機械維修安全操作規程
礦山工程機械維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工程機械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凡是從事電工工作人員,必須熟知本規程,并要嚴格執行,不得違反。
第二條 新工人、徒工不得單獨操作,工作時要有技工在旁指導。
第三條 凡電工必須無禁忌性疾病,并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
第四條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不許穿背心或赤腳工作。
第五條 更換工程機械設備水溫傳感器時,不準在發動機處于高溫狀態下操作,應在發動機冷卻后工作。
第六條 安裝蓄電池時,應將接線柱卡子擰緊,不能有虛接的現象,否則會損壞蓄電池。
第七條 在設備上使用電焊時,應斷開設備電源總開關。
第八條 處理卡特小松工程設備的電子監控系統故障時,必須熟悉圖紙,不準盲目拆卸,以防釀成重大事故。
第九條 特殊情況需要搭接勾火時,必須注意兩臺設備蓄電池極性的一致,搭接點接觸良好,否則容易損壞蓄電池。
第十條 維修檢查設備時,應掛“有人作業,禁止操作”的警示牌。
第十一條 工作完畢后,打掃場地,收拾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記。
第二節 工程機械維修鉗工操作規程
第一條 嚴格執行《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操作通用規程》。
第二條 凡鉗工必須遵守本規程的各項規定,不得違反。
第三條 非技工不得單獨作業,徒工操作時必須有技工在旁指導。
第四條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背心和短褲或赤腳工作。
第五條 必須檢查工作場地的安全情況,周圍如有危險或妨礙工作時應處理后再工作。
第六條 保養或維修推土機時,嚴禁鏟刀和松土器將推土機支起,而人鉆到底盤下工作。特殊情況需要時,駕駛室必須有專人監護,將鏟刀控制閥與松土器操縱閥鎖死。
第七條 車上、車下同時工作時,必須互相照應,以免工具掉下傷人。
第八條 凡經淬火的零件或工具,不得互相敲打,裝卸機件時,不得用錘直接敲打,需墊銅板或木塊。
第九條 使用電鉆、臺鉆等,不得戴手套。
第十條 裝卸砂輪時,不準用錘硬打,使用砂輪時要戴防護眼鏡。
第十一條 在使用千斤頂時,應先觀察好物件的狀態和地面情況,注意平衡,必要時墊好枕木,以防止千斤頂滑落造成事故。
第十二條 在坡道上修理裝載機等輪式設備時,必須用枕木支好輪胎,以免溜車。
第十三條 輪式設備出現故障,需要拖車時,必需解除停車制動,并啟動應急轉向。
第十四條 設備檢修時必須將鏟刀(或鏟斗)放置在底處,并且確認相關液壓系統卸壓;如果必須舉斗(或鏟刀)檢修,必須進行可靠支護,方可作業;在測試液壓系統時,必須要配有專人指揮與司機配合進行。
第十五條 在設備轉向鉸接區作業時,必須鎖止轉向,防止擠傷;吊裝時必須安裝轉向鎖止桿,以防傾翻設備。
第十六條 工作完畢后,打掃場地,收拾好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記。
第三節 推土機履帶緩沖漲緊裝置檢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清洗車體后, 選擇平坦、硬實的安全場地,發動機熄火,給上停車制動。
第二條 釋放液壓系統壓力,把操作控制手柄放在中間位置并鎖死后,拆卸推土鏟。拆卸時注意支護好鏟刀推臂,防止擠手、砸腳。
第三條
釋放緩沖油缸壓力,放油閥松動時,最多不能超過一圈。人員應站在拆缷口側面,防止油缸內壓力過大使放油閥彈出傷人。待維修負責人確認履帶鏈完全松弛,油缸內壓力完全釋放后,方可拆卸履帶。
第四條 拆卸履帶接口螺栓時,先把接口對在車體驅動輪側距地50厘米處,用枕木進行支護,防止接口脫開和履帶板掉下砸腳。用專用工具拆卸接口螺栓。
第五條 松鏈條時車體前不允許有人,防止緩沖裝置缸筒斷裂時,彈簧彈出傷人。
第六條 拆卸緩沖缸筒固定部件和缸筒時。應注意正確使用工器具,吊取緩沖缸筒時注意平衡,吊繩必須系在吊裝孔上。
第七條 拆卸緩沖彈簧時,用專用壓力機拆卸。(由機修車間負責制作)。
第八條 裝配緩沖彈簧時,必須在專用卡具上進行,裝配時必須嚴格按維修手冊技術標準要求的間隙和扭矩進行操作。維修負責人確定緩沖彈簧固定好后,方可壓裝,防止彈簧彈出傷人。
第四節 土機底護板拆裝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在拆裝推土機底護板時,首先將設備停放在平坦、硬實的安全場地,將鏟刀及松土器置于地表,操作手柄置于浮動位置,維修負責人確認安全后,發動機熄火,關閉總電源開關。
第二條 專用工裝支護好底護板,維修負責人確認安全可靠后,方準擰松固定螺栓,人員撤到安全位置后,由專人緩慢放下護板,撤離車底部。護板螺栓松開后,嚴禁有人在護板下方做任何工作。
第三條 安裝底護板,選擇地面平坦、硬實的安全場地,把底護板放在專用工裝上,在維修負責人指揮下,將底護板支護到合理位置,并將安裝孔位置對正,擰緊固定螺栓。
第五節 推土機刀片更換操作規程
第一條 推土機停放在平坦、硬實的安全場地上。
第二條 將鏟刀舉升至最高點,用枕木將兩側推臂支撐牢固,將推土機熄火,防止鏟刀下落,造成人員傷亡。
第三條 清理鏟刀片固定螺栓上的泥土和遮蓋物。
第四條 使用專用工具松開螺母并取下,每片刀片上預留2兩條螺栓以防刀片掉下。
第五條 起動設備將枕木移開,將鏟刀放置于離地20cm后將推土機熄火。取下剩余螺栓,將刀片與鏟刀母體分離。在此過程中要注意不得將腳放于刀片下方,以防砸傷。
第六條 將新刀片安裝于鏟刀母體上,并將所有螺栓安裝到位,預擰緊螺母。
第七條 再起動設備將鏟刀舉升至最高點,用枕木將兩側推臂支撐牢固,將推土機熄火,用專用工具將螺栓螺母緊固。
第八條 起動設備將枕木移開,把鏟刀落至地面。
第六節 工程設備液壓系統檢修規程
第一條 將設備停放在平坦、硬實的安全場地上,給上停車制動,把工作裝置放置到地面,然后將操作手柄放在中間位置,并鎖死。熄火后掛上“有人作業,禁止操作”警示牌。
第二條 將所檢修的液壓部位清洗干凈。
第三條 檢修前,必須確認系統內壓力已全部釋放,并且溫度降到40℃以下,方可作業。
第四條 需要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如果人員所站位置有油污,必須清理干凈,防止打滑摔傷。
第五條 拆卸液壓控制閥時,同時松動所有壓縮彈簧的固定螺栓或螺母,讓彈簧回復到自由長度,人員嚴禁站在可能發生彈簧等零件彈射的方向,以免造成人員傷害。對有預緊力的液壓閥,要到專用卡具上去拆缷。
第六條 更換各類油缸時,檢修負責人要確定安全工作位置,有高空拆卸時,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拆裝銷類零件時,嚴禁用手觸摸銷孔。需要啟動操縱所檢修設備時,要由維修負責人指揮,防止誤操作。
第七節 推土機四輪一帶拆裝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設備停放在平坦、硬實的安全場地,將發動機熄火,司機撤出駕駛室。用吊車吊起并支護好設備(支車架高度前部150cm,后部130cm),用專用的鎖定片固定支重輪架,釋放張緊油缸壓力,放松鏈條。
第二條 確認設備支護穩妥后,由專職司機起動設備,掛低速擋,在小油門狀態下,分別緩慢轉動左右履帶,將鏈條接口轉到后導向輪距地面約50cm處,發動機熄火,關閉電源開關,司機撤出駕駛室。
第三條 用枕木或千斤頂支好鏈條接口處下方履帶板,松開接口螺栓,移開接口履帶板,移出枕木或千斤頂,待人員撤至兩側安全位置后,司機起動發動機,掛低速倒檔緩慢退出鏈條。
第四條 使用專用工具支好支重輪,拆下支重輪壓蓋,拆出支重輪。
第五條 用吊車吊好導向輪吊具,夾住導向輪,拆下導向輪及壓蓋。
第六條 維修人員嚴禁從履帶架下方穿行。安裝支重輪時,嚴禁把腿伸進履帶架下。
第七條 在使用專用工具將支重輪、導向輪安裝到位后,按規定扭矩擰緊壓蓋螺栓。
第八條 安裝鏈條時,清理場地,由專職司機駕駛裝載機翻轉鏈條,使軌道面朝上,將鏈條接口帶螺紋一端擺放在履帶架正下方,軌道與支重輪導槽相對,鏈條伸出前導向輪約120 cm。
第九條 將鋼絲繩(長度大于20m,直徑在16mm以上)一端系在鏈條前端第一個鏈銷上,另一端掛在裝載機斗齒上,此時,嚴禁人員站立在推土機履帶架的前后位置,以防止鋼絲繩和鏈條松脫傷人。檢查確認可靠后,由維修負責人指揮,啟動裝載機,調整鏟斗高度,掛倒檔,緩慢牽拉鏈條到驅動輪,確保至少有3個鏈銷掛于驅動輪槽中。啟動推土機,由專職司機操縱,掛倒檔使驅動輪緩慢旋轉帶動鏈條到后導向輪中心處,將推土機熄火,司機撤出駕駛室。將鋼絲繩摘下,裝載機撤到安全位置。
第十條 用吊車吊起推土機,撤出支車架,緩慢落車,使設備兩側履帶架準確放到履帶上。
第十一條 將履帶后端用吊車吊起,用千斤頂支住,調整高度,使之準確地與前端對合,安裝接口履帶板,按規定扭矩擰緊接口螺栓,將千斤頂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