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裝載機安全環保操作規程
1、 在啟動發動機之前,必須檢查發動機機油及冷卻水、燃油是否足夠,有無其他問題。開動裝載機之前,必須注意裝載機周圍是否有人,并將車道上及周圍的障礙物和危險物清除干凈。啟動發動機之前,先將變速桿置于空擋位置,鏟斗操作桿置于浮動位置,然后開啟發動機。
2、 作業前,裝載機應先無負荷運轉3~5分鐘,氣壓表達到0.4mpa,后才能起步行駛,待出水溫達到55℃以上,機油溫度達到45℃以上才允許進入全負荷運轉。
3、 裝載機除一名司機外,任何地方嚴禁載人,作業中鏟斗及動臂下嚴禁站人,下坡時,嚴禁空擋溜坡。裝載機行駛時,應收回鏟斗,鏟斗離地面約400~500mm在行駛過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高壓線等。
4、 裝載機在公路上行駛前,必須檢查裝載機的剎車是否完好,轉彎指示燈、剎車燈是否完好。行駛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慎行駛。
5、 裝載作業時,應低速運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門,高速將鏟斗插入料堆的方式進行裝料,并且不得在坡度很大的場地進行作業。對邊坡,壕溝,凹坑卸料時,要注意不要使鏟斗過于伸出以免傾覆。
6、 裝載作業時,應經常注意液力變矩器油溫的變化,當油溫超過規定值85℃時,應停機降溫后,再繼續作業。作業完畢,應停放在平坦、安全、不防礙交通的地方,并將鏟斗落到地面。
7、 停機前,發動機應怠速運轉5分鐘,切忌突然停車熄火。冬季使用時,要注意防寒、防凍。
8、 作業中,如果遇到油管破裂,應迅速關閉系統,進行相應的處理,并將廢油清掃干凈,以防污染周圍環境。
9、 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站在車架前后之間檢修保養,裝載機大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等工作之前,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大臂,以防大臂落下傷人。
10、 作業后,應將裝載機停放在安全場地,將鏟斗平放地面,所有操作桿置于中位,并制動鎖定。
11、 維修作業中,對廢油及修理油泥及更換下來的配件等雜物應統一收集,送到指定的地方統一存放,然后統一處理,以防污染環境。
第2篇 裝載機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 一般規定
1.1 應遵守第3.7.1條的規定。
2 具體規定
2.1 作業前應檢查發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2.2 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厘米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擋,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擋,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2.3 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的場地上作業,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2.4 向汽車內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廂,確認車廂內無人,不得用鏟斗運物料。
2.5 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擋掩。
2.6 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2.7 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的作業,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2.8 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2.9 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擋滑行。
2.10 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制動,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
2.11 作業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安全地區,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必須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拉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后,司機方可離開。
第3篇 挖掘式裝載機操作維護安全技術規程
(一)、一般規定
1、裝載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2、在首次使用裝載機前,裝載機司機必須認真學習裝載機使用說明書,熟悉裝載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熟悉裝載機的操作方法和維護保養技術,背熟按鈕箱各按鈕的功能和位置,背熟操縱桿位置功能示意圖。
3、在首次進入工作面前,裝載機司機必須認真學習該巷道的作業規程,熟悉巷道的規格、配套運輸設備的性能、提升設備的性能、井下電氣設備使用的一般要求和井下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4、嚴禁裝載機司機帶病、帶傷、疲勞作業。
(二)、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油位,正常的油位應在油標的上、下限之間,如果油量不足應及時加油補充。液壓油和容器必須保持清潔。
2、檢查各種銷軸、緊固件、電氣元件、電線電纜、液壓元件、液壓管路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修復。
3、確認各操作手柄置于中位。
(三)、操作方法
1、操作步驟
(1)打開電源總開關。
(2)啟動電機。
(3)待10秒啟動完成后才能帶壓力使用。停機4小時以上要讓泵空運轉5-10分鐘,才能帶壓力工作。
(4)將運輸槽鏟板降至地面。
(5)操縱機器向前推進,把各種物料聚攏,同時把地面推平。
(6)確認轉載車輛進入本機的卸載部位后把手柄扳至輸送正轉。
(7)操縱先導閥依次讓大臂抬起、小臂伸出、把鏟斗放至與小臂約成一線的位置,然后將大臂放下、小臂收回(同時使大臂上下微動),即可將石料扒進運輸槽。轉動回轉臂可在較大的范圍內扒取,根據石料的遠近不同適當收放鏟斗將有利于扒取。在扒取過程中一般不應將各臂運動至極限位置,以避免經常過度沖擊,縮短機器的使用壽命。同時可避免因過載閥經常溢流而產生油溫過高的現象。特別要注意不準使鏟斗直接撞擊運輸槽,否則將造成槽體嚴重變形。
(8)在扒取過程中要經常留心刮板鏈是否在正常輸送,萬一卡住,要及時停止輸送,否則因過載,油溫將迅速升高,不能繼續工作。解除卡鏈的辦法是:把輸送正轉操縱桿扳至中位,來回扳動輸送操縱桿,使刮板鏈快速正反沖擊,即可解除卡鏈。在運輸槽內有石料的情況下切不可使輸送操縱桿停在輸送反轉的位置,否則有可能崩斷鏈條或刮板,嚴重影響生產。
(9)在行走過程中需要停止剎車時,將腳踏先導閥放在中位即可。如果長時間停止需要將機頭鏟板壓住地面。
(10)裝載機行走或倒車應啟動電鈴作為警示信號。司機與車后人員應密切配合,嚴防機車碰撞巷道、風水管、風筒、電纜及其它設施,并保護好軌道。裝載機行走或倒車時兩側嚴禁站人。
(四)、注意事項
(1)在裝載機工作時,非操作人員和設備都不能靠近,以免發生事故。
(2)機器行走時地面要清除大于250毫米的硬物。
(3)機器行走時要及時收放電纜,收纜時要清開電纜附近的人員,以免帶倒,嚴禁擠壓電纜。
(4)工作面放炮前,應切斷回風流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全煤巷道設備距離迎頭不少于30米,全巖巷道不少于50米,并將設備護好。
(5)機器停放時,最好使鏟斗和小臂伸出輕輕碰到限位塊、大臂放下至斗齒剛好碰到地面,運輸槽降至最低位置。其目的是讓油缸密封件卸荷,盡量延長其使用壽命。
(6)機器上坡時最好倒著走,下坡時順著走,以便用運輸槽鏟板制動。
(8)機器停放時,應關閉電源。
(9)冬季油箱內油溫低于25度時,先讓泵空轉,或采用其他許可升溫方式,使油溫達到許可運轉條件,才能帶壓力工作。
(10)油箱內油溫達到65度或回油溫度達到80度時,應停機冷卻。
(11)液壓系統注意事項。液壓油更換應按照如下規定:
第一次在100工作小時(約1個月)后更換;
第二次在工作600小時(約6個月)后更換;
第三次每600工作小時(約6個月)后更換;
無論什么條件下,每年至少應更換一次。
更換液壓油時應同時清洗或更換回油及吸油過濾器濾芯。拆開回油或吸油過濾器尾部端蓋取出濾芯后,油箱內的油不會倒流出來;回油和吸油過濾器均帶有旁通閥,可防止濾芯堵塞時油泵吸空,但必須及時清洗更換,否則將污染整個油路。
(12)裝載機使用前應檢查巷道風流瓦斯,濃度小于1%方準使用,使用中隨時檢查瓦斯濃度。防止劃傷、擠壓、拉壞電纜,造成觸電事故。
(五)、安全守則
1、安全總則
(1)、在操作、維護和保養履帶式挖掘裝載機之前,應先學習使用和保養部分的內容:須安排有資格且具備安全常識的人操作、保養和維修履帶式挖掘裝載機;確保操作、服務和保養履帶式挖掘裝載機的有關人員熟悉安全注意事項。
(2)、受訓工作人員應在經驗豐富的老師指導下操作履帶式挖掘裝載機,受訓合格后才能獨立操作履帶式挖掘裝載機。
(3)應經常定期考核操作人員,檢查他們是否能遵守《說明書》中的有關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4)操作、保養挖掘裝載機時應穿戴安全用品如工作服、安全眼鏡、安全帽、手套等。
(5)離開座椅前記住拔下起動鑰匙;不要帶著工具、零部件爬上爬下;也不要把轉向桿、操縱手柄作為扶手上下機器,應利用輔助工具上下機器。
(6)保養和修理履帶式挖掘裝載機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a、履帶式挖掘裝載機應停放在水平的硬件路面上,工作裝置放下來。
b、所有操作手柄置于空檔位置。
c、拉下控制箱開關及總開關并在總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d、檢修液壓系統以前,操縱操作手柄使操縱系統和主系統管路的壓力釋放。
(7)裝載機司機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裝載機的狀況,記錄并報告設備的不足或有缺陷之處。直到所有的問題都解決或改正了,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下,方可操作機器。主要檢查內容如下:
a、檢查是否有破損、丟失或松動的零件。
b、檢查所有的焊接處,看是否有危險之處。
c、檢查液壓系統看是否有泄漏或損壞處。
(8)其它的注意事項
a、禁止使用已損壞的、不合要求的鋼絲繩或鏈鉤來吊重物。
b、零部件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使用適當的工具,禁止直接用手測量孔徑等,禁止用手或手指找正孔、軸。
c、散熱器風扇口附近不應放置物體,旋轉的風扇能把附近的物體卷出,可能傷害機器、他人或操作者。
d、避免與盛冷卻液的部件接觸,在達到或接近工作溫度時,冷卻液的溫度很高并處在一定的壓力下,可能會引起灼傷。
e、只有在散熱器冷卻后,才可用手接觸,并檢查冷卻液面的高度,慢慢擰開散熱器蓋,以便釋放壓力。
f、禁止直接用手搬動、調節挖斗的位置。
g、在移動履帶式挖掘裝載機前首先查看周圍區域是否安全。
h、電動機還在運轉,駕駛員不能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遠離機器,確需離開需關機拔下鑰匙。
2、履帶式挖掘裝載機停放安全守則
(1)停放履帶式挖掘裝載機必須選擇水平的、堅硬的地面。
(2)如果必須停在斜坡上,應使用楔形木塊穩住。另外,可將挖斗插進土里,確保安全。
(3)履帶式挖掘裝載機停放時務必將挖斗靠地。
(4)所有操縱手柄置于中位。
(5)機器未完全停穩,不要離開座椅。
3、履帶式挖掘裝載機維護保養安全守則
(1)機電工區、監控中心應及時檢查試驗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確保靈敏可靠。及時檢查設備和電纜,確保完好,防爆合格,無漏電現象。各種保護靈敏可靠。
(2)應經常保持機器的完整和清潔。經常檢查并擰緊機器各部位的螺栓、螺釘和螺母,著重擰緊履帶板的連接螺栓、三只油馬達和各防轉銷的固定螺栓。
(3)應經常檢查各液壓元件和管路連接處,消除滲漏,要及時更換已經損壞的密封件或破損較嚴重的高壓軟管。
(4)應經常檢查油面高度及油溫,若油面低于油標下限,要及時補充液壓油。油溫若達到80度,應暫停使用,檢查出原因,及時消除隱患。
(5)定期(每月一次)或在感到機器工作無力時檢查并調定正確液壓系統各油路的系統壓力。
(6)液壓油第一次在100工作小時后更換;第二次在工作600小時后更換;第三次600工作小時后更換,至少每年應更換一次。液壓油濾清器濾芯應同時清洗更換,同時還要將油箱清洗干凈。
(7)反鏟部位每天加潤滑脂一次,其它部位每周加潤滑脂一次。
(8)連續使用半年后,應檢查支重輪、引導輪、鏈輪、鏈軌節和履帶板,如果磨損嚴重,影響使用時要及時更換。
(9)發現履帶或刮板鏈太松時要及時調緊。
(10)對卡在鏈軌節中的堅硬物應及時清除,以防損壞履帶。
(11)每天裝載完畢后,應把機器清洗干凈。最好在履帶和刮板鏈上注一點廢機油(更換下來的液壓油亦可),可以大大延長履帶和鏈條的使用壽命。
(12)斗齒磨損后要及時更換,以免損壞斗齒座;斗齒座損壞后要用氣割切除,磨平后用506或507焊條焊上新的斗齒座。
4、新車試運轉安全守則
每臺機器在出廠前雖然都經過了嚴格的調整和檢查,但在前100小時工作中請仔細操作達到對各個零件的磨合,以達到了良好的使用效果,有效的延長機器使用壽命。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按說明書中規定的時間間隔換油,使用符合規定的潤滑油、液壓油和防凍油。
(2)啟動后,讓電動機迅速空轉3-5分鐘,使電動機工作前有足夠的升溫時間。
(3)避免重負荷和高速操作。
(4)避免急速啟動和加速以及不必要的急轉彎等。
(5)在最初的100小時內請注意以下幾點:
a)每天檢查潤滑油、液壓油;
b)按要求使用液壓油;
c)定期對潤滑點進行檢查,每天對所有的潤滑點加注潤滑脂;
d)操作前充分暖機,檢查各儀表、開關是否正常;
e)觀察電器箱內有無異常,檢查電器保險是否松動
f)操作時如果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車檢查;
g)檢查機器各部件連接安裝是否牢固;
h)附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
i)檢查油路所有管接頭是否松動漏油;
j)檢查履帶部分各聯接件是否松動。
十、裝巖機使用管理規定
第4篇 裝載機安全施工操作規程
一、裝載機司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參照一般土石方機械的一般技術要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裝載機工作前,應作的準備工作,參照挖掘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剎車、喇叭、方向機應齊全、靈敏,在行駛中要遵守:“交通規則”。若需經常在公路上行駛,司機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2、裝載機在配合自卸汽車工作時,裝載時自卸汽車不要在鏟斗下通過。
3、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為宜。
4、裝載機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的高速和急轉彎。
5、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或履帶)打滑和發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6、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7、裝載機在作業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8、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9、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清除夾在輪胎(或履帶)間的石渣。
10、夜間工作時裝載機及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
四、裝載機工作后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將裝載機駛離工作現場,將機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帶。
2、松下鏟斗,并用方木墊上。清除斗內泥土及砂石。
3、按日常例行保養項目對機械進行保養和維護。
第5篇 裝載機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應經專業部門培訓,持證上崗。
2、 工作前必須對本機全面檢查保養,起步前必須讓柴油機水溫達到55℃,氣壓表達到4.4pam后方可起步行駛,不準出帶病車。
3、 起步與操作前應發出信號,必須由操作人員呼喚應答,鳴喇叭,通知有防礙的人和車輛走開,對周圍做好瞭望,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4、 倒車時應加強瞭望,確認無人和安全后方可倒車。
5、 在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高速急轉彎。
6、 駕駛室內不準乘坐駕駛員以外人員,駕駛室以外的任何部位都不準乘人,更不準坐在鏟斗內。
7、 嚴禁下坡時熄火和空擋滑行。
8、 隨時注意各種儀表,照明主應急的機械工作狀態。
9、 裝料時要求鏟斗內物料均勻,避免斗內物料偏重,操作中進鏟不得深,提斗不應過急,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10、 工作時嚴禁人員在升降臂及鏟斗下走動。運輸車廂上有人時不準裝車。
11、 工作場地必須平整,不得在斜坡工作,防止在轉運料與卸料時發生傾翻,作業時發動機水溫不得超過80℃,變矩器油溫不超120℃,重載作業超溫時,應停車冷卻。
12、 全載行駛轉運物料時,鏟斗底面與地面距離應高于0.5m,必須低速行駛。
13、 不準裝滿物料后倒退下坡,空載下坡時也必須緩慢行駛。
14、 裝卸貨物時,應待車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車輛駕駛室上方躍過。
15、 行駛時,臂桿與履帶車體平行,鏟斗及斗柄油缸安全伸出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16、 爆破時應及時撤離到安全地帶避炮。
17、 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烤車。
18、 停機時,必須將鏟斗平放地面,關閉電源總開關;水箱水放凈。
第6篇 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裝載機工作距離不宜過大。超過合理運距時,應由自卸汽車配合裝運作業。自卸汽車的車箱容積應與鏟斗容量相匹配。
2裝載機不得在傾烈度超過出廠規定的場地上作業。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研物及無關人員。
3裝栽機作業場地和行駛道路應平坦,在石方施工場地作業時,應在輪胎上加裝保護鏈條或鋼質鏈板直邊輪胎。
4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音響裝置齊全有效。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符合規定。
3)各連接件無松動。
4)液壓及液力傳動系統無泄湍現象。
5)轉向、制動系統靈敏有效。
6)輪胎氣壓符合規定。
5.啟動內熱機后,應怠速空運轉,各儀表指示值應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溫達到55℃、氣壓達到0.45mpa,后起步行駛。
6.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直將鏟斗提升離地0.5m,行駛過程申應測試制動器的可靠性,
井避開路障或高壓線等。除規定的操作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鏟斗載人。
7高速行駛時應采用前兩輪驅動:低速鏟裝時,應采用四輪驅動。行駛中,應避免突然轉向鏟斗裝載后升起行駛時,不得急轉彎或賢急制動。
8在公路上行駛時,必須山扦有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并應遵守交通規則,下坡不得空檔滑行超速行駛。
9裝料時應根據物村的密度確定裝載量鏟斗應從正面鏟科,不得鏟斗單邊受力卸料時,
舉胃翻轉鏟斗應低速緩醫動作。
10慢縱手柄換向時,不應過急,過猛。淆載操作時,鏟胃不得快速下降。
11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時,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當推進時阻力過大時,可稍稍提升鏟資。
12鏟筒向土或nj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檔位置。
13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輸物料,運載物料時,宜保待鏟臂下鉸點離地由0.5m.并保持平穩行駛。
14鏟裝或挖掘應避免鏟斗偏載,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舉臂時前進。鏟斗裝滿后,應臂到距地面約0.5m時,再后退、轉動、卸料。
15當鏟裝阻力較大,出現輪胎打滑時,應立即停正鏟裝,排除過載后再鏟裝。
16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鏟斗不得在汽車駕駛室卜方越過。當汽車駕駛室頂無防護板,裝料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17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宜降低鏟斗及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載、超載和破壞車箱。
18在邊坡、場溝、凹坑卸料時,裝載機離邊距離大于1.5m. 鏟斗不宜過于伸出。在大于30的坡面上,不得前傾卸料。
19作業時,內燃機水溫不得超過90℃,油溫不得超過110℃,當超過上述規定時應停機降溫。
20作業后,裝載機應停放在支全場地,鏟斗平放在地面上,抓縱桿置于中位,刀制動鎖定。
21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姑在前后車架之間進行檢修保養。
22裝載機鏟胃升起后,在進行潤滑或調整等作業之前,應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鏟臂。
23停車時,莊使內燃機轉速逐步降低,不得突然熄火:應防止液壓油因慣性沖山而溢出油箱。
第7篇 裝載機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一、 安全要求
1. 作業前,檢查液壓系統應無滲漏,液壓油箱油量應充足,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制動器敏可靠。
2. 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頭提升離地同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頭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3. 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漸提高內燃機轉速前推進。
4. 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進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5. 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插入,防止單邊受力。
6. 往運輸車上卸料時應緩慢,鏟斗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廂。
7. 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檔位置,防止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聲和引起故障。
8. 經常注意各儀表和批示信號的工作情況,察聽內燃機及其它各部的盍聲音,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方可繼續作業。
9. 作業后,應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
二、技術操作規定
1、 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工作,作業區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2、 裝載機運送距離不宜過長,行駛道路應平坦。
3、 作業前,檢查液壓管路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液壓油箱的油是否充足,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
4、 起步前應先鳴號,將鏟斗提升離地面0.5m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檔,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斗動作,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嚴禁鏟斗載人。
5、 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6、 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作業,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微提升鏟臂。
7、 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插入,防止單邊受力。
8、 在運輸車上卸料應緩慢,鏟斗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廂。
9、 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中立位置,防止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聲引起故障。
10、 經常注意各儀表和指示信號的工作情況,察聽發動機及其他部位的盍聲音,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方可繼續作業。 11、 裝載機在作業中應遵守:
不準用高檔取貨; 不準邊轉向,邊取貨; 不準在斜坡路面上橫向行駛; 不準鏟斗偏重行駛;
不準在升起的鏟斗下面站人或檢修; 不準在岸邊直接鏟運船上貨物。
12、作業完畢,應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變速桿置于空檔,拉好剎車,并整理清潔車輛各部位。
第8篇 裝載機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駕駛裝載機人員必須取得準駕車型駕駛證,持證上崗。
2、駕駛前對車輛的制動系、轉向系、行駛系、鏟斗升降系等部位進行檢查,確認完好安全后方能啟動,啟動后要保證機械工作系統預熱5-10分鐘。
3、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斗提升離地面0.5米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4、裝堆積的砂土挖掘機培訓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漸提高內燃機轉速向前推進。
5、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時阻力邊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6、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7、選礦廠鏟裝礦石至碎石機料口時要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車輛前后上部障礙物及人員,鏟斗卸礦時準確掌握高度,對準料口均衡給礦,預防礦石從礦倉口滾出傷人裝載機配件和礦石堵塞料口,不準將超過標準尺寸的大塊礦石鏟入碎石機料口。
8、牽引其它車輛時與被牽引車輛駕駛員密切配合,被牽引的車輛必須轉向、制動有效,不準乘座其他人員,牽引鋼繩長度在5米以上,并指定一名人員統一負責口令指揮,牽引距離不得超過200米。
9、鏟礦石裝車要謹慎駕駛,與拉礦駕駛員密切配合,裝礦石過程中注意車輛前后障礙物及人員,根據裝礦車輛情況裝載機配件準確掌握鏟斗升降高度和控制好卸礦速度,盡量避免礦石滿出貨箱,鏟斗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箱。
10、吊裝貨物時要參照起重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指定一名人員統一負責口令指輝,吊裝的貨物不得超過安全核定重量并拴接扎實,根據貨物的重量選擇安全牢固的鋼繩,駕駛員要謹慎操作不得隨意離開駕駛室。
11、經常注意各儀表和指示信號的工作情況,察聽內燃機及裝載機其它各部的運轉聲音,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作業。
12、作業后,將裝載機駛到安全地段,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對裝載機進行停車檢查,查處異常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時上報公司,組織技術人員修理。
13、做好文明生產打掃工作,及時上報工作臺班,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交班下班。
第9篇 主要機械設備挖掘機、裝載機安全作業規程
一、隨時保證裝載機汽笛、或報警器良好,進行操作時必須發生警告信號,夜間作業時,車下、車后、前后、左右燈光必須良好。
二、在挖掘機挖掘時,發現懸浮巖塊或塌陷征兆,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將設備開到安全地帶。
三、挖機裝載機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在懸臂和鏟斗下面的底幫附近停留,挖機旋轉半徑內不得有人。
四、禁止向運輸車輛裝載過漏和裝截不均,以及將巨大巖塊裝入車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車事故。
五、在向汽車裝料時,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臺上方通過,車箱內不得有人,裝車時汽車司機不得停留在司機室踏板上,裝車時不得將鏟斗壓碰汽車車箱,鏟斗高度不得超過0.5m,以免砸壞車輛。
六、經常檢查維修,班前班后檢查機械狀況,液壓油有無問題,先檢查、后作業。
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第10篇 裝載機與卡車聯合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條 在采裝作業時,人員和設備不得擅自進入裝載機作業范圍內。
第二條 裝載機司機必須注意有無人員和設備進入作業范圍內。
第三條 裝載機司機聽到不明情況的鳴笛聲時,必須停止操作,停車瞭望,在確定作業范圍內無異常情況時,方可作業。
第四條 裝載機發現緊急情況時要采取鳴笛或避讓措施。
第五條 無緊急情況,嚴禁用裝載機直接救援其他設備。
第六條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用裝載機鏟斗進行吊裝作業。
第七條 卡車在待裝和進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兩臺裝載機雙側裝車時,卡車進入裝車位置必須以正裝車(在卡車左側裝車為正裝車,在卡車右側為反裝車)的裝載機為參照,同時要觀察好反裝車裝載機的位置,盡量要垂直于臺階面,使雙側裝載機都便于裝車;
2、待裝的卡車,必須按順序在安全位置排隊待裝,嚴禁扇形圍繞裝載機停放待裝,或提前駛入作業范圍內待裝;
3、卡車司機在倒車和裝車時,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也不允許任何人員上下車和檢查、維修車輛;
4、卡車倒入裝車位置時,無論是正倒車還是反倒車,均以距鏟斗齒1—2米處為參照物倒入工作面,嚴禁碰鏟斗、撞大臂;
5、作業時,卡車司機必須聽從裝載機司機的指揮,裝載機未鳴笛,不準進出裝車位置。
第八條 一臺裝載機單側裝車時,盡可能采用正裝車,如場地條件限制或風向影響不能正裝車時可以采用反裝車。
第九條 一臺裝載機單側裝車時,裝載機舉起鏟斗發出進車信號,引導卡車進入裝車位置,待卡車停穩后,方可裝車。
第十條 兩臺裝載機同時作業時,必須對裝。反裝車的裝載機先撤出進車范圍,由正裝車的裝載機舉起鏟斗發出進車信號,引導卡車進入裝車位置,待卡車停穩后,反裝車的裝載機方可進入工作面共同裝車。
第十一條 裝載機與卡車配合作業時,裝載機首先將鏟斗置于正常裝車位置,待裝載機鳴笛示意后,卡車方可進入裝車位置。
第十二條 裝車時不準將物料裝在卡車護板上,不準裝偏車。
第十三條 裝第一鏟斗時,不準裝大塊,卸料時應盡量放低鏟斗,嚴禁高吊鏟斗裝車,嚴禁碰車幫或壓車幫。
第十四條 裝入卡車里的物料有大塊或異物超出廂斗時,必須妥善處理后,方準發出卡車駛離信號。
第十五條 當裝滿卡車后,裝載機鳴笛示意,卡車方可駛離裝車位置。
第11篇 lg-855型裝載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出車前
行駛前應進行例行保養:
1.檢查燃油箱燃油量。
2.檢查油底殼中機油平面,油面在油尺上下刻度之間。
3.檢查“三漏”情況。(油、水、氣)。
4.檢查燈光、儀表、喇叭、工作制動、轉向機等各部是否正常。
5.檢查輪胎氣壓,前輪:0.35mpa,后輪0.28mpa。
6.各潤滑部位應加足潤滑油(脂)。
(二)發動機的起動
1.將變速箱的液壓操縱桿置于中間位置。
2.接通總開關,擰開點火開關,接通電源,再按下起動按鈕,持續15秒仍不能使柴油機起動應停歇30秒,再第二次起動。連續三次仍未能起動時,應檢查排除故障。
(三)行駛前的準備
1.發動機起動后,應空運轉5分鐘,待柴油機水溫升至60℃時,才允許全負荷運轉,同時轉速與負荷的增加應逐漸均勻上升。
2.在行駛前必須對制動部分進行認真檢查,看其是否靈敏可靠。制動系統氣壓不得低于0.6mpa。
3.檢查電氣照明設備及轉向燈,制動燈是否可靠。
4.松開手制動。
(四)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1.在行駛當中應經常注意各儀表的指數是否合乎規定要求。發動機機油壓力:0.2-0.4mpa;水溫在85℃-90℃為宜,最高不超過96℃;油溫:95-100℃;變矩器壓力:大于0.28mpa,溫度60-110℃;操縱壓力:1.7-1.9mpa。
2.行駛速度與作業速度操作桿的位置變換,一定要在車輛停止后才能進行。
(五)裝載機的作業
1.在裝載機停車狀況下,將操縱桿堆向作業速度的位置。
2.取料:裝載機應以作業第一檔速度垂直使向待裝物料,將鏟斗插入料堆,此時,斗齒應置于平行地面的位置。然后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繼續向前推進,同時回收鏟斗提升動臂,若阻力過大時,車輪可能打滑,此時可稍微收一下斗或稍提動臂,使阻力減少,同時應注意儀表使用情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運料:裝料后,應將鏟斗收起,然后移動裝載機到需要卸載的地方。在運料時,特別是在斜坡不平地段或彎曲道路上行駛時,司機應根據周圍地形,掌握鏟斗高低適宜。
4.裝車:在裝載機接近汽車時,應逐漸舉升動力臂進行卸載。在鏟斗倒出物料時,應注意物料落入汽車時要均勻,以減少對汽車的沖擊,同時與汽車的距離保持適宜。
(六)裝載機安全注意事項
1.裝載機作業時,嚴禁人員上下。
2.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范圍內,嚴禁停車檢修。
3.裝載機的轉向、制動系統和安全設施,必須完好有效。
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裝卸范圍之內。
第12篇 裝載機及叉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駕駛員應熟悉和遵守交通規則,非正式裝載司機駕駛操作應有正式駕駛員隨車指導。
2、起動工作之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車輛檢查和做好準備工作,如發現部件有故障,應先修理和排除,否則不應出車。
3、操作裝置起動和工作前,應觀察有無人員和障礙,同時鳴喇叭發出信號。
4、發動機在運轉時,車輛前后、大臂、鏟斗、鏟剌、抓具上嚴禁站人,不得檢修車輛,如確需在發動機運轉時檢修作業,必須采取可靠制動措施,如固車輪等。
5、車輛在開動時,嚴禁人員上、下車,除駕駛室,任何位置不許載人,作業時,嚴禁人員在舉升或鏟具下站立、走動或穿越。
6、裝載機在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的高速和急轉彎,在道路條件差、坡陡、多彎的情況下,只允許用低速檔行駛,下坡行駛嚴禁發動機熄火脫檔滑行,否則液壓轉向失靈,將造成重大事故。
7、鏟車作業時,應保持物體離地400毫米正常運輸位置,嚴禁鏟運物件高舉行駛,如有障礙必須舉升通過,應細心駕駛,通過后應立即將大臂降低正常運輸位置。
8、裝載機在作業前,應觀察儀表,制動氣壓不低6kg/cm2,并用四輪驅動,低檔行駛。前進、后退操縱閥的分合,應停車后進行。作業時應注意物體重心,不得偏于一側,注意物體的穩定性。
9、在鏟運或取料時,應以一檔以下駛向料堆,車速應低于4公里/小時,不得用高速檔行車,沖向料堆,裝料后應將鏟斗收到最小間距位置,嚴禁鏟斗在高空位置行駛作業。
10、裝車時,裝載機應在接近卡車時,逐漸舉升物體,卸貨時,應注意減少對卡車的沖擊,掌握好相應間距,平衡地落下。
11、裝載機在上料傾倒前,必須鳴喇叭示警,發現有人員在鉤料或有“?!弊峙茟覓鞎r,必須停止上料作業。傾倒結束,應密切關注好后尾情況,確保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緩慢倒車,不得快速進行。
12、車輛作業完畢,司機離開駕駛室前,必須將鏟斗、鏟具放到地面,發動機熄火,方可離開。
13、嚴禁利用裝載機或叉車作為登高工具使用。確需使用的,必須由相應負責人批準并現場監護。
14、叉車在裝卸氧氣架子時,應認真觀察好,必須等配合人員下車后再進行起升或放下。行駛時應保持架子平穩,避免出現搖晃現象,放下時動作應輕緩。
15、清洗車輛時,必須將機器熄火、拔去鑰匙,結束后按規定放于停車場。
16、認真、如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讓接班人員了解車輛運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