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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十一篇)

發布時間:2024-12-11 15:12:01 查看人數:13

電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第1篇 電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焊工在上崗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工作前應檢查電焊機殼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前后接線是否有保護罩,連接導線的螺栓,螺母是否完好,緊固。

3焊接電纜時絕緣必須良好,焊鉗與電纜的連接必須可靠。

4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尤其是煤氣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物搭接起來作為焊接回線用。

5在有接地或接零工件上電焊時,應將工件上的或焊機二次線圈上接地或接零線拆除。

6焊接設備電源線的連接或改裝應由電工進行。

7作業現場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8高處焊接,應嚴格遵循高處作業安全規程,嚴禁拋擲焊條頭及其他物品。

9電焊機送電合閘或拉閘時應戴干燥手套,做到一只手操作,并動作迅速,以防電弧燒傷。

10嚴禁在構件進行起吊時焊接,以防損壞鋼絲繩發生構件墜落和事故。

11在金屬容器及其他狹小工作場所焊接時,應遵循平果鋁《在容器、爐窯等特殊危險環境內作業的安全管理標準》。

12從事特殊危險的焊接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嚴格執行已制訂的安全措施方案。

13鍋爐、受壓容器的受壓元件的焊接工作,必須由持有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證的焊工擔任。

14作業結束后,必須切斷焊機電源,嚴格檢查現場,確認無火災隱患后,再撤離工作現場。

第2篇 電焊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電焊機的一次與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均不得低于0.5兆歐。

2.電焊機應放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焊機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3.交流弧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米,電焊機二次線電纜長度應不大于30米。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內容器內輸人氧氣。

8.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9.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織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0.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1.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2.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所有接地(零)線不得串聯接人接地體或零線干線。

13.鍍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銷鍍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4.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應不大于36伏。

15.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應切斷電源,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設備應維修保養,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1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徹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19.電焊著火時,應先切斷焊機電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于粉等滅火器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

20.電焊時應按現場防火制度申請動火審批手續和監護措施。

第3篇 電焊工崗位操作規程

1、 工作前的準備

1.1 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所用設施、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1.2 審好圖紙,按規定的工藝要求做好工作準備。

2、 工作中的事項

2.1電焊中的事項

2.1.1 操作者必須熟悉電焊機的結構、性能、原理,掌握電焊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并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憑證操作。

2.1.2 按工藝要求選擇電焊條、焊絲和電流。

2.1.3 電焊機二次線及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夾電焊條的鉗子必須絕緣良好。移動電焊機必須切斷電源。

2.1.4 不準焊接密封或內有壓力的容器,焊接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要經過徹底清洗,通風后焊接。

2.1.5 在密閉容器內焊接或焊接有色金屬(如銅、鋅、鉛等)時,必須將所有入孔、通風孔門、門窗打開通風良好。人要站在上風頭。電氣絕緣保持良好,施焊時容器外要有專人監護。

2.1.6 嚴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圍進行焊接。

2.1.7 打火前要告訴周圍輔助工作人員躲避弧光,在清除鐵銹及溶渣時要戴防護眼鏡。

2.1.8 嚴禁雨天露天作業,超過3米的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條頭不準亂扔。

2.1.9工作中斷必須切斷電源。

2.1.10 嚴禁用電焊切割鋼板及m16以上的螺栓。

2.2 氣焊中的事項

2.2.1 操作者必須掌握氣焊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2.2.2 檢查氣壓表、減壓閥是否完好有效。

2.2.3 搬運氧氣瓶時必須戴好安全瓶帽,干式回火安全器要靈敏可靠,檢查瓶嘴不準有漏氣現象,不準接觸油脂。必須戴好防震圈(不少于兩個),氧氣瓶不準放在有油脂的地方,不準放在離火種較近的地方。

2.2.4 開放氧氣瓶時嚴禁煙火,身體不準直沖瓶口或儀表,安全閥部位裝表前應先吹凈砂土,以免堵塞管路。

2.2.5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應分開放置,距離不少于5米,距火源距離應不少于15米,嚴禁放在高壓線、吊桿下,氧氣瓶嚴禁放在烈日下曝曬,冬季瓶口結冰嚴禁火烤、錘擊。

2.2.6 嚴禁切焊有壓力的容器或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器具。

2.2.7 開氣時先開乙炔,關氣時先關氧氣,并用氧氣吹一下以防回火。切割鐵板時應支起鐵板,在水泥地上切割時,割料下面應墊鐵板,以防水泥面爆炸。

2.2.8 切割30毫米以上的鐵板應先鉆孔后再切割。

2.2.9 焊油箱時應先用清水清洗干凈,并打開油箱蓋和放油孔經通風后再施焊。

2.2.10 嚴禁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使用,如用氧氣吹乙炔管時必須等氧氣跑凈聞到乙炔氣味再點火,以免回火引起爆炸。

2.2.11 經常用堿水清洗氧氣管、乙炔管,發現破裂及時處理。

3、 工作后的清理

3.1 收起焊接管線,清理焊接場地。

3.2 將焊接好的工件擺放整齊,將廢金屬倒在指定地點,清掃場地。

第4篇 電焊工崗位職業危害防治操作規程

1、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質量標準和技術特征,確保工件的加工質量。

2、施工前清理作業現場清除易燃易爆物,備好滅火器材;切斷或關閉所切割或焊接設備的電源、水源、風源等,并掛好警示牌。

3、將所使用的設備、配件、用具準備齊全 ,并認真檢查確保完好。

4、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必須大于5m;運輸使用輕拿輕放;氣瓶不能接觸高溫和明火,周圍10m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接時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減少和消除內應力和變形。

6、火焊切割時,應防止回火現象。

7、切割較大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8、容器內焊或切割時,焊工與焊件間要絕緣,清理容器內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殼通風良好,容器外有專人監護。

9、施工完畢,切斷電焊機電源,碼放好手把線;關掉氧氣瓶、乙炔瓶閥門,碼放好氧氣帶、乙炔帶,分類碼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點工具,打掃好施工現場,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10、個人防護: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的防護眼鏡、面罩、口罩、手套、絕緣鞋,決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第5篇 電焊氣焊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維修部電焊和氣焊(氣割)作業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氣焊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的儲存安全。

2 崗位安全作業職責

負責本崗位日常事故隱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類設備、工具時對設備、工具及其安全裝置的檢查和處置;

負責本崗位各類作業,在作業和故障排除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安全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負責本崗位各類焊接設備及其安全裝置、氣瓶間、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確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養過程按規定安全作業,本崗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修;

負責本崗位事故和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現場處置。

3 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作業活動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可能傷害的對象

使用電焊機作業

電焊機進線端出線端未設置防護罩或防護罩破損,人員肢體接觸帶電部位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機未定期進行絕緣電阻檢測,設備漏電,人員肢體接觸帶電外殼和其他裝置

觸電

操作人員

焊機搭鐵未使用接地鉗,造成接地不良配電設施損壞,人員肢體接觸帶電物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場所通風不暢,未使用排風裝置,使用人員長期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病

操作人員

未正確佩戴防護面罩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無防護措施,或操作不當,電焊產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導致起火

火災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儲

氧氣和乙炔氣瓶入庫未進行檢查,氣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氧氣和乙炔氣瓶無固定存放場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溫場所,氣瓶或附件損壞,造成泄漏或氣瓶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放無防傾倒裝置,傾倒、翻滾,造成氣瓶泄漏或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氣瓶

電氣焊作業

作業前未檢查現場易燃物,焊炬點火、操作產生高溫碎屑飛濺,后引燃周圍物品,導致起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氧氣軟管未經常檢查,老化、破損造成泄漏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氣瓶無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損壞,操作時回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場氣瓶安放不當,傾倒、翻滾,造成氣瓶破裂爆炸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場通風不暢,作業人員未佩戴防護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病

操作人員

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眼鏡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4 電焊作業安全作業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業時穿戴工作服,長發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4.1.2 焊接作業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焊接有色金屬件時,必要時使用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

4.1.3 換焊條時應戴手套;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4.2 作業前準備安全要求

4.2.1 現場電焊作業,應申報動火作業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證放置在作業現場;作業前進行動火作業安全交底,現場監護人全程監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行公司《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4.2.2 現場作業前,應檢查現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4.2.3 電焊機應放在通風、干燥處,放置平穩;電源接線長度不得超過3m,如確需遠距離作業,應在焊機側3m以內增加一級配電盤電源控制,并將電源線架空敷設。

4.2.4 檢查電焊機、焊鉗、電源線以及各接頭部位,檢查內容包括:

電源線絕緣良好,電源接線端頭不得外露;

焊機二次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緊固,無松動,二次線的接頭不得超過三個;

電焊機初、次級線路接輸入電壓應符合設備規定;次級抽頭聯結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

焊鉗應能保證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夾緊焊條,手柄絕緣層完整,焊鉗與導線應連接可靠。

4.2.5 檢查焊接面罩是否無漏光、破損;焊接弧光較大的作業應設置擋光屏隔離焊件發出的輻射熱。

4.3 作業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電焊機工作場地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斷電,應切斷電源。

4.3.2 焊機一次線不應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應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應根據工件技術條件,選用合理的焊接工藝(焊條、焊接電流和暫載率),不允許超負載使用。不準采用大電流施焊,不準用電焊機進行金屬切割作業。

4.3.4 焊接過程中嚴禁調節電流,必須在停焊時使用手柄調節焊機電流,調節時不得過快過猛。

4.3.5 在潮濕處施焊時,焊工應站在絕緣木板上,不準用手觸摸焊機導線,不準用臂夾持帶電焊鉗。

4.3.6 焊機應以正確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裝置(包括接地鉗)應連接良好;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氧氣、乙炔易燃易爆氣體等各類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單點或多點電阻焊機操作過程中,應有效地采用機械保護式擋板、擋塊,雙手控制方法,彈鍵,限位傳感裝置,防止壓頭動作的類似裝置或機構等措施進行保護。

4.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護,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4.4 作業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業完成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焊機開關,分別清理歸整好焊鉗電源和地線,以免合閘時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4.4.3 對焊接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場,方可離開現場。

4.5 崗位應急要求

4.5.1 發生電焊機漏電,應立即關閉設備接線電源;如發生人員觸電,不得用肢體接觸觸電者,首先應關閉電源,來不及關閉時,應使用絕緣物體將帶電物挑開。

4.5.1 非固定現場作業發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4.5.3 固定作業現場發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保科(電話-----);現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5 氣瓶儲存安全要求

5.1氣瓶應儲存在維修部設立的氣瓶間內,放置的氣瓶數量不應超過10瓶,室內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庫房門口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氣瓶間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通風良好。保持干燥。

5.2 氣瓶間管理人負責,建立氣瓶臺帳,對氣瓶的入庫與發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外觀檢查、出入庫時間等,并及時更新;臺賬格式見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5.3 各種氣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空實瓶的存放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 m以上。

5.4 氣瓶應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傾倒措施;存放時安全帽應旋緊。

5.5 氣瓶間內及附近的消防器材應完好,每天進行巡查,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檢查卡。

6 氣焊作業安全作業要求

6.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業時穿戴工作服,長發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6.1.2 焊接作業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

6.1.3 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6.1.4 作業產生較大火焰時,應穿著耐火材質圍裙、護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業前準備安全要求

6.2.1 現場氣焊作業,應申報動火作業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證放置在作業現場;作業前進行動火作業安全交底,現場監護人全程監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行公司《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6.2.2 現場作業前,應檢查現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6.2.3 檢查氣瓶及其使用裝備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內容包括:

氧氣瓶、乙炔瓶運送是否使用專用手推車,保持氣瓶的防傾倒角度,乙炔和氧氣之間應有隔離板;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是否在現場分別使用專用手推車固定,相互間距離不得小于5m;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檢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屬飛濺物或其它雜物堵塞噴嘴而導致回火,焊割矩及連接部位、膠管、氣閥不得沾有油脂。

氣瓶是否完好,無泄漏;乙炔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應應配置各自的單向閥,即回火防止器;氣瓶閥門開啟靈敏無泄漏現象;氣瓶軟管無泄漏、燒壞、磨損、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氣瓶減壓器連接良好無泄漏;減壓器和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并有檢測合格標識。

6.3 作業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嚴禁將氣瓶橡膠軟管放在電線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長距離使用軟管時,在軟管經過的車行道時必須加金屬護套或開地溝埋設。

6.3.2 開啟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氣瓶。

6.3.3 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氧氣進行作業,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火焰噴射;點火時,噴嘴不能夠對人,燃燒的焊槍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發現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疏通割嘴,防止燒傷。

6.3.4 作業時,應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鐵銹、油污,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6.3.5 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氧氣,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生回火,應立即關切氧氣閥門,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使用。

6.3.6 氧氣瓶中的氧氣及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6.3.7 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

6.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護。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6.4 作業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業完成后,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放置到手推車上,保持防止傾倒的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6.4.3 對焊接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場,方可離開現場。

7 應急措施

7.1 現場發現氣瓶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同時現場采取通風措施,不得使用任何產生火花、靜電的工具和接打手機,并立即報告現場部門負責人。

7.2 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將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3由于焊咀過熱或堵塞而發生回火和多次爆鳴時,應迅速先將乙炔閥門關閉,再關掉氧氣閥門,將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卻。

7.4 非固定現場作業發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7.5 固定作業現場發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電源,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保科(電話------);現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序號

氣瓶名稱/型號

數量

購入日期

購入驗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經手人

第6篇 電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一、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檢查確認工具狀態、消防設施安全可靠。

二、 焊割作業周圍10米以內不準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氣、乙炔存放、使用和防震圈、防護帽、防回火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規定。電焊機有接地導線,焊鉗絕緣良好。

三、 焊割容器時應在無壓力條件下進行,對易燃、有毒氣體容器必須將殘渣、殘液清除干凈后方可作業。氧氣、乙炔瓶存放必須滿足安全距離。

四、 雨天禁止露天作業,必須作業時,須按規定穿好防護用品并采取遮雨措施后,方可作業。在潮濕處焊接時應鋪墊絕緣物品。

五、 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

六、 電焊打火前,應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告后再施焊,清除電焊渣時,防止飛濺傷人。

七、 工作完了應及時切斷電源,不準將焊鉗及導線放在鋼軌和潮濕的地面上。

八、 跨越鐵路“一站、二看、三確認、四通過”。

第7篇 電焊氣焊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維修部電焊和氣焊(氣割)作業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氣焊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的儲存安全。

2 崗位安全作業職責

l 負責本崗位日常事故隱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類設備、工具時對設備、工具及其安全裝置的檢查和處置;

l 負責本崗位各類作業,在作業和故障排除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安全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l 負責本崗位各類焊接設備及其安全裝置、氣瓶間、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確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養過程按規定安全作業,本崗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修;

l 負責本崗位事故和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現場處置。

3 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作業活動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可能傷害的對象

使用電焊機作業

電焊機進線端出線端未設置防護罩或防護罩破損,人員肢體接觸帶電部位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機未定期進行絕緣電阻檢測,設備漏電,人員肢體接觸帶電外殼和其他裝置

觸電

操作人員

焊機搭鐵未使用接地鉗,造成接地不良配電設施損壞,人員肢體接觸帶電物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場所通風不暢,未使用排風裝置,使用人員長期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病

操作人員

未正確佩戴防護面罩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無防護措施,或操作不當,電焊產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導致起火

火災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儲

氧氣和乙炔氣瓶入庫未進行檢查,氣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氧氣和乙炔氣瓶無固定存放場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溫場所,氣瓶或附件損壞,造成泄漏或氣瓶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放無防傾倒裝置,傾倒、翻滾,造成氣瓶泄漏或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氣瓶

電氣焊作業

作業前未檢查現場易燃物,焊炬點火、操作產生高溫碎屑飛濺,后引燃周圍物品,導致起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氧氣軟管未經常檢查,老化、破損造成泄漏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氣瓶無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損壞,操作時回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場氣瓶安放不當,傾倒、翻滾,造成氣瓶破裂爆炸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場通風不暢,作業人員未佩戴防護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病

操作人員

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眼鏡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4 電焊作業安全作業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業時穿戴工作服,長發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4.1.2 焊接作業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焊接有色金屬件時,必要時使用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

4.1.3 換焊條時應戴手套;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4.2 作業前準備安全要求

4.2.1 現場電焊作業,應申報動火作業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證放置在作業現場;作業前進行動火作業安全交底,現場監護人全程監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行公司《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4.2.2 現場作業前,應檢查現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4.2.3 電焊機應放在通風、干燥處,放置平穩;電源接線長度不得超過3m,如確需遠距離作業,應在焊機側3m以內增加一級配電盤電源控制,并將電源線架空敷設。

4.2.4 檢查電焊機、焊鉗、電源線以及各接頭部位,檢查內容包括:

l 電源線絕緣良好,電源接線端頭不得外露;

l 焊機二次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緊固,無松動,二次線的接頭不得超過三個;

l 電焊機初、次級線路接輸入電壓應符合設備規定;次級抽頭聯結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

l 焊鉗應能保證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夾緊焊條,手柄絕緣層完整,焊鉗與導線應連接可靠。

4.2.5 檢查焊接面罩是否無漏光、破損;焊接弧光較大的作業應設置擋光屏隔離焊件發出的輻射熱。

4.3 作業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電焊機工作場地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斷電,應切斷電源。

4.3.2 焊機一次線不應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應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應根據工件技術條件,選用合理的焊接工藝(焊條、焊接電流和暫載率),不允許超負載使用。不準采用大電流施焊,不準用電焊機進行金屬切割作業。

4.3.4 焊接過程中嚴禁調節電流,必須在停焊時使用手柄調節焊機電流,調節時不得過快過猛。

4.3.5 在潮濕處施焊時,焊工應站在絕緣木板上,不準用手觸摸焊機導線,不準用臂夾持帶電焊鉗。

4.3.6 焊機應以正確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裝置(包括接地鉗)應連接良好;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氧氣、乙炔易燃易爆氣體等各類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單點或多點電阻焊機操作過程中,應有效地采用機械保護式擋板、擋塊,雙手控制方法,彈鍵,限位傳感裝置,防止壓頭動作的類似裝置或機構等措施進行保護。

4.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護,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4.4 作業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業完成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焊機開關,分別清理歸整好焊鉗電源和地線,以免合閘時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4.4.3 對焊接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場,方可離開現場。

4.5 崗位應急要求

4.5.1 發生電焊機漏電,應立即關閉設備接線電源;如發生人員觸電,不得用肢體接觸觸電者,首先應關閉電源,來不及關閉時,應使用絕緣物體將帶電物挑開。

4.5.1 非固定現場作業發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4.5.3固定作業現場發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保科(電話-----);現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5 氣瓶儲存安全要求

5.1氣瓶應儲存在維修部設立的氣瓶間內,放置的氣瓶數量不應超過10瓶,室內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庫房門口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氣瓶間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通風良好。保持干燥。

5.2 氣瓶間管理人負責,建立氣瓶臺帳,對氣瓶的入庫與發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外觀檢查、出入庫時間等,并及時更新;臺賬格式見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5.3 各種氣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空實瓶的存放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 m以上。

5.4 氣瓶應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傾倒措施;存放時安全帽應旋緊。

5.5 氣瓶間內及附近的消防器材應完好,每天進行巡查,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檢查卡。

6 氣焊作業安全作業要求

6.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業時穿戴工作服,長發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6.1.2 焊接作業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

6.1.3 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6.1.4 作業產生較大火焰時,應穿著耐火材質圍裙、護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業前準備安全要求

6.2.1 現場氣焊作業,應申報動火作業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證放置在作業現場;作業前進行動火作業安全交底,現場監護人全程監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行公司《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6.2.2 現場作業前,應檢查現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6.2.3 檢查氣瓶及其使用裝備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內容包括:

l 氧氣瓶、乙炔瓶運送是否使用專用手推車,保持氣瓶的防傾倒角度,乙炔和氧氣之間應有隔離板;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是否在現場分別使用專用手推車固定,相互間距離不得小于5m;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l 檢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屬飛濺物或其它雜物堵塞噴嘴而導致回火,焊割矩及連接部位、膠管、氣閥不得沾有油脂。

l 氣瓶是否完好,無泄漏;乙炔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應應配置各自的單向閥,即回火防止器;氣瓶閥門開啟靈敏無泄漏現象;氣瓶軟管無泄漏、燒壞、磨損、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氣瓶減壓器連接良好無泄漏;減壓器和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并有檢測合格標識。

6.3 作業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嚴禁將氣瓶橡膠軟管放在電線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長距離使用軟管時,在軟管經過的車行道時必須加金屬護套或開地溝埋設。

6.3.2 開啟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氣瓶。

6.3.3 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氧氣進行作業,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火焰噴射;點火時,噴嘴不能夠對人,燃燒的焊槍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發現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疏通割嘴,防止燒傷。

6.3.4 作業時,應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鐵銹、油污,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6.3.5 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氧氣,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生回火,應立即關切氧氣閥門,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使用。

6.3.6 氧氣瓶中的氧氣及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6.3.7 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

6.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護。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6.4 作業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業完成后,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放置到手推車上,保持防止傾倒的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6.4.3 對焊接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場,方可離開現場。

7 應急措施

7.1 現場發現氣瓶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同時現場采取通風措施,不得使用任何產生火花、靜電的工具和接打手機,并立即報告現場部門負責人。

7.2 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將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3由于焊咀過熱或堵塞而發生回火和多次爆鳴時,應迅速先將乙炔閥門關閉,再關掉氧氣閥門,將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卻。

7.4 非固定現場作業發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7.5固定作業現場發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關閉電源,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保科(電話------);現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序號

氣瓶名稱/型號

數量

購入日期

購入驗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經手人

第8篇 電焊工崗位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

1、上崗前必須經過職業健康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熟悉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2、操作人員必須取得電焊工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3、嚴禁酒后上崗和上崗飲酒。

4、上崗前必須正確穿戴齊全配置的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接時應扣緊衣領扎緊袖口。

5、電焊機的一次線(搭鐵線)的長度應小于5m,二次線(焊把線)的長度應小于30m,接地應牢固。

6、工作前應檢查電焊機電源引出線各接點是否良好,線路橫越車行道應架空或加保護蓋,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良好接地,焊條夾鉗絕緣必須良好。

7、操作場地10米內,不應儲存油類或其它易燃易爆品,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而又必須在此操作時,要通知消防部門采取臨時措施。

8、換焊條時要戴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它導電物上,敲渣要戴好防護眼鏡。

9、高空作業時應系安全帶,采取防護措施,不準工作線纏在身上,必須有人監護。

10、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油桶、管道口有可燃氣體和液體工件進行操作時,必須事先檢查,并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氣體,解除容器管道壓力再進行工作。

11、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監護工,并有良好的通風設施照明電壓采用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容器內焊接。

12、下雨天不準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鋪有絕緣品的地方,穿好絕緣鞋。

13、推閘刀開關時,身體要偏些,要一次推足,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關電焊機,才能拉斷電源閘刀開關。

14、移動電焊機位置,須先停機,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掉電焊機。

15、采用梯子登高時,要有防滑措施,梯子以60℃為宜,必要時設人看護,人梯中部要用結實的繩拉住。

16、在相關車間進行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與車間相關工作負責人進行安全交底,必須認真履行《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和《安全生產確認管理制度》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和簽字認可。

17、嚴格執行與本崗位操作有關的其它安全規定、標準和要求。

第9篇 選礦廠檢修車間電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崗位簡述

對金屬進行焊接或切割。

2 一般規定

2.1 操作人員須持焊工證或專業培訓。

2.2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焊機的基本性能及技術要求。

2.3 操作人員必須不斷努力學習,總結交流經驗,求的本身素質的不斷提高。

2.4 操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負責,熟悉掌握本設備的操作維護及保養。

2.5 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6 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執行規章規程,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

2.7 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參加各項活動。

2.8 加強崗位練兵,不斷提高業務。

2.9 要嚴格執行動火票制,焊接作業前認真檢查焊機、焊具及防護用品是否完好。電源線、焊接線插頭等是否安全可靠,工作現場不安全因素是否排除。

3 設備技術參數

參見各現場使用電焊機使用操作技術參數。

4 開車前準備

4.1 必須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定及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4.2 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工具、設備是否完好,焊機的外殼是否可靠地接地。

4.3 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工作環境,確認為正常方可開始工作,開工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要系好安全帶。

4.4 對待焊接的工件材料進行確認。

5 運行中操作

5.1 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5.2 電焊機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5.3 電焊機的一次與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均不得低于0.5兆歐。

5.4 電焊機應設有單獨開關箱。

5.5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

5.6 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5.7 把線和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用鋼絲繩和機電設備替零線。

5.8 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清除焊渣時應帶防護眼鏡和面罩。

5.9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

5.10 嚴禁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5.11 在潮濕地點施焊時應在下面墊干木板等絕緣物體,防止觸電。

5.12 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5.13 電焊機應放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

5.14 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焊機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15 交流弧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米,電焊機二次線電纜長度應不大于30米。

5.16 嚴禁在易燃易爆、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5.17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一定將其沖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5.18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往容器內輸入氧氣。

5.19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5.20 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5.21 多臺焊機同時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設置防光棚。

5.22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的擴散區域施焊前,必須得到有關部門的檢試許可證。施工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可靠的防護措施。

5.23 電焊著火時,應先切斷焊機電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滅火器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

6 特殊情況處理

6.1. 焊鉗、電焊線應經常檢查、保養,發現有損壞應及時修好或更換,焊接過程發現短路現象應先關好焊機,再尋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機燒壞。

6.2 焊接密封容器應先開好放氣孔。修補已裝過油的容器,應清洗干凈,打開人孔蓋或放氣孔,才能進行焊接。

6.3 焊接使用過的罐體時,必須先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料,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嚴禁在未查明之前動火焊接。

6.4 在密閉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容器內油漆未干,有可燃體散發不準施焊。

6.5 焊接吊碼、加強腳手架和重要結構應有足夠的強度,并敲去焊渣認真檢查是否安全、可靠。

6.6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板)或檔板等隔熱防護措施。

7 停車操作

工作完畢,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工作現場,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安全注意事項

8.1 接拆電焊機電源線或電焊機發生故障,應會同電工一起進行修理,嚴防觸電事故。焊機的修理應由電氣保養人員進行,其他人員不得拆修。

8.2 電焊機的輸入輸出線頭要接牢固,應有可靠的接地線,不準用腳手架、鋼絲纜繩等作接地線;焊鉗絕緣裝置要齊全良好,電焊機工作溫度不得超過60℃~70℃。

8.3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8.4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8.5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要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8.6 在狹小容器內焊接應有監護人,以防觸電等事故。

8.7 清除焊渣或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8.8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8.9 嚴禁在帶電和帶壓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10 禁止在可燃粉塵濃度高的環境下進行焊接工作。

8.11 室外的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8.12 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蓋好焊機。

8.13 電焊機要經常維護保養,不準放在潮濕的地方,工作場地要保持整潔 。

第10篇 電焊機崗位操作規程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3焊接現場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油類、木材、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4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初、次級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定。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初、次級接線處必須裝有防護罩。

5次級抽頭聯接銅板應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應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確認完好齊全、無松動或損壞。接線柱處均有保護罩。

6多臺電焊機集中使用時,應分接在三相電源網絡上,使三相負載平衡。多臺焊機的接地裝置,應分別由接地極處引接,不得串聯。

7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當焊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8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

9焊接銅、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10在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采取以下的措施:容器上必須有進、出風口,并設置通風設備;容器內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接時

必須有人在場監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或膠料的容器內焊接。

11焊接預熱件時,應設擋板隔離預熱焊件發出的輻射熱。

12高空焊接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

13電焊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穿入防護管內埋設在地下,如通過軌道時,必須從軌道下面穿過。

14接地線及手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架或鐵軌上,絕緣應良好,機殼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15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16長期停電不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須用搖表檢查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17電焊鉗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能力。電焊鉗握柄必須絕緣良好,握柄與導線連結應牢靠,接觸良好,連結處應采用絕緣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員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

18清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

19在負荷運行中,焊接人員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的升溫,如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并降溫。

20作業結束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消防焊件余熱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方可離開。

第11篇 電焊機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施焊前的準備

1、 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焊接額定電壓相符,發電機與電動機的全部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性能是否良好,外殼接地線,以及焊接回路線的可靠性和正確性。接地電阻不小于1mω(兆歐)。

2、新焊機或長期擱置未用的焊機,在使用前須測量絕緣電阻,其值應不低于0.5兆歐。

3、 檢查換向器與電刷情況。

4、 檢查施焊現場十米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應擺放在清潔、干燥、通風的地方。

5、 焊機、導線、焊鉗等接點應采用螺栓或螺母擰接牢固。

6 、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保持手套、工作鞋干燥,面罩完好無損。

7、焊機起動前應檢查y/δ起動器手柄端的位置,起動時放在“y”位置,待起動后將其轉到“δ”位置,起動結束;y/δ起動器的觸點應接觸可靠,不得有松動,并使焊機旋轉方向與焊機指示牌箭頭方向相符。

8、 焊機啟動后應觀察運行狀況,確認無異常響聲,才能準備施焊。

施焊過程中的安全操作

1、引弧前應提示在場人員,避免弧光傷害。

2、開啟電開關時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關焊機再關電源開關;移動焊機時應先停機斷電。

3、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4、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焊條頭不得亂扔,應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5、焊接電流的調節:

5.1、 焊接電流的調節分為粗調和細調兩種,電流范圍分別為50~150安培和120~375安培,均可通過轉動手輪,移動電刷位置,得到電流的均勻細致調節。

5.2、 根據所用焊條直徑、所需要的焊接電流,先用電流粗調開關,選擇焊接電流粗調節,再轉動手輪位置至所需焊接電流處,即可試焊。在試焊后,根據焊工個人經驗,再細調手輪位置,以獲得更佳焊接電流。

6、作業中注意檢查電焊機及調節器,溫度超過60 °c應冷卻。

7、發現故障、電線破損、熔絲一再燒斷應停機維修或更換。

8、電焊時的二次電壓不得偏離60~80v(伏)。

9、使用中,如發現換向器、電刷與電刷機構、滾動軸承等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機檢查。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應常察看與維護換向器、電刷的清潔衛生和更換維修工作。

施焊結束后的操作

1、焊接工作結束,切斷焊機電源整理好電纜軟線。將焊機搬至安全處,或對焊機進行存放遮蓋,以防雨水浸入。

2 、仔細檢查和清理施工現場,確認無任何隱患后方可離開。

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只有持有操作證的人員,才能操作電焊機。

2 、嚴禁在照明插座或線路上接線,應在相應容量匹配開關下面接線。

3 、一般不允許與其他電線并接,這樣往往因拆除時未再鎖緊螺絲而造成開關的燒毀。

4 、再高風塵、有揮發性化學物品的地方嚴禁使用電焊,以防爆炸事故的發生。

5 、在潮濕地點作業時,應穿戴絕緣膠靴或采取其他絕緣措施。

6 、在自然通風不良,有害氣體不易排出的環境下作業,應采取強制通風措施。

7 、在狹小的坑,通風不良溝槽內施焊,必須有人監護。

8 、燃氣管道碰口動火,焊補管道和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經主管部門同意,須有專職安全員在場監護,方能施焊。

9、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施焊時,需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0、焊接有色金屬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時,作業區環境應良好,人要在上風處。

11、焊機如長期不用,應存放在相對濕度不大于85%,空氣流暢,溫度不高于40℃及不低于0℃的干燥通風場所。并應以油紙包封換向器,將未涂漆的不導電部分涂上黃油。

電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十一篇)

1焊工在上崗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2工作前應檢查電焊機殼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前后接線是否有保護罩,連接導線的螺栓,螺母是否完好,緊固。3焊接電纜時絕緣必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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