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起重掛鉤工安全規程5
起重掛鉤工安全規程(五)
1.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報廢標準。熟煉掌握指揮信號,并遵守行車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信號要明確,不準戴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高于0.5米,經檢查,確認穩妥后方可起吊運行。
4.起吊物件必須捆縛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
5.用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一指揮步調一致。
6.不準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8.多人吊運重物、應有專人指揮,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吊物運行。
9.吊運物件應按規定地點妥善堆放,不準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車掛勾工統一手勢: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車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車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車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車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兩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勢應有哨音信號配合。
第2篇 起重掛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范圍與要求
本規程適用于起重掛鉤工的安全操作。起重掛鉤工必須遵守本操作規程。
(二)本崗位的危險及有害因素
(1)物的不安全狀態:鋼絲繩、吊索、吊鏈斷裂;工件未放穩;
(2)人的不安全行為:未正確著裝,視覺誤差,捆綁不牢或不正確;違反“十不吊”;指揮錯誤或信號不明確;與起重機司機配合失誤;
(3)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照明不良,場地擺放不整齊、通道堵塞。
(4)主要傷害類型:起重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
(三)操作程序和要領
(三.一)一般要求
(1)掛鉤工應經過本操作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訓練,經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從事掛鉤作業。
(2)規范著裝,即穿工作服(三緊)、防砸鞋,戴眼鏡、帆布手套、安全帽(頭發塞進帽內)。
(3)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報廢標準。
(4)掌握最新指揮信號,并遵守橋式起重機司機的“十不吊”。
(5)起重過程中必須堅守崗位,聽從領班人員指揮,不準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懸空時中斷工作。
(三.二)工作前
(1)正確穿戴防護服,檢查起吊工具,確保完好可靠。
(2)查看工藝圖紙和相關文件,確認工件重量與起吊方式,選用吊具,不準超負荷使用。
(三.三)工作中
(1)起吊件必須捆縛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
(2)起吊物件不準戴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件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應高于0.5m,經檢查、確認穩妥后方可起吊運行。
(3)用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專人指揮,步調一致。
(4)不準在起吊件下停留或行走,在卷揚機、滑輪前及牽引鋼絲繩邊不準站人。
(5)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6)多人吊運物件,應有專人(一人)指揮,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明確、符合標準,動作信號必須在所有人員退到安全位置后發出,其它人只能協助傳遞信息,不得遠距離或不引導指揮吊物運行;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揮手勢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7)物件應按規定地點妥善放置,不準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道上。
(8)遇6 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進行露天起重吊裝。
(9)使用扒桿定位要正確,封底要牢靠,必要時采用攬風繩拉緊固,不許在受力后產
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10)操作卷揚機必須聽從指揮,看清信號,正確操作,信號不明、鋼絲繩跑偏、超負荷、剎車不靈時不準開車。用卷揚機作牽引時,中間不經過滑轉不準作業。
(11)使用千斤頂時,底基要堅實,安放要平穩,頂蓋與重物間應墊木塊,緩速頂升,隨頂隨墊,多臺頂升時,要動作一致。
(12)使用攬風繩應不少于3 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準系結在電線桿、機電設備和管道支架等處,攬風繩拉緊后與地面夾角應小于45°,需要固定在現場建筑構件時,須經有關部門同意。
(13)臥式滾移重物時,地面必須平整,枕木墊要硬,鋼管要圓直,需要用手扳動鋼管時,手指應放在管內,物件前后不準站人。
(14)高處作業或使用其他機電設備時,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四)工作后
起吊完后應將各種吊具、索具放在規定的位置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立即停止工作。
(2)在發生鋼絲繩斷裂的情況下,應立即將重物平穩的放下。
(5)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單位領導和安全員,撥打120;
啟動《應急處置方案》進行救援。
第3篇 作業指導書起重掛鉤工安全規程
起重掛鉤工安全規程
1. 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報廢標準。熟煉掌握指揮信號,并遵守行車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信號要明確,不準戴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高于0.5米,經檢查,確認穩妥后方可起吊運行。
4. 起吊物件必須捆縛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
5. 用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一指揮步調一致。
6. 不準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8. 多人吊運重物、應有專人指揮,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吊物運行。
9. 吊運物件應按規定地點妥善堆放,不準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車掛勾工統一手勢: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車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車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車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車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兩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勢應有哨音信號配合。
第4篇 作業指導書/起重掛鉤工安全規程
起重掛鉤工安全規程
1. 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報廢標準。熟煉掌握指揮信號,并遵守行車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信號要明確,不準戴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高于0.5米,經檢查,確認穩妥后方可起吊運行。
4. 起吊物件必須捆縛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
5. 用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一指揮步調一致。
6. 不準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8. 多人吊運重物、應有專人指揮,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吊物運行。
9. 吊運物件應按規定地點妥善堆放,不準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車掛勾工統一手勢: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車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車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車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車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兩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勢應有哨音信號配合。
第5篇 起重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
1. 出車前,做好掛鉤作業的準備工作,攜帶必要的工具、協助起重操作工準備好起重作業的專用工具。
2. 作業前,配合其他人員勘察作業現場并協商安全作業辦法。
3. 掛鉤工必須通曉起重作業(對吊具的使用規定)以及所用吊具的最大負荷量,并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作業前要仔細檢查吊具、工具等。
4. 必須懂得各類長大重大物件的安全掛鉤的技術和封車方法,并嚴格遵守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要熟悉和掌握各種吊卡具的應用。
5. 捆縛起吊帶有楞角的物件時,應墊以柔軟物,以防割斷鋼絲繩。
6. 吊掛重物時,要找準重心,要掛準、掛牢,物件有吊裝標記時,要按標記吊裝,以防物件傾斜、轉動。鋼絲繩要受力均勻,不準有扭曲、交叉打結等現象。
7. 禁止用三角皮帶、電線、麻繩等吊運貨物。
8. 不準在起吊物件下停留、行走和站立人員。
9. 掛鉤工對吊鉤有裂紋、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曲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及時報廢更換吊鉤及相關襯套、心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