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制度
1.緊急集合作業規程
1.1緊急集合方案是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所采取的緊急行動,訓練護管員對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做到鎮靜自如,快速出擊,方法有效。
1.1.1發生重大搶劫、殺人或住戶和公司管理人員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襲擊時;
1.1.2受到::火災、水災、臺風、暴雨或地震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和襲擊;
1.1.3發生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等事件,使轄區的治護環境受到威脅;
1.1.4檢查、考核或進行緊急集合方案演練時;
1.1.5其它重大意外情況;
1.2.2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時以對講機、手機為主進行聯系。
2)在崗人員堅守崗位,聽候調遣。
3)所有護管員在收到通知后,應按規定時限到指定地點集合,根據分工各行其職。
4)注意聯絡和匯報: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將情況用對講機先通知值班人員。
1.2.3要求
1)通過培訓或演練,使護管員掌握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時間內到達預定地點。
2.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2.1目的
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時,能迅速、果斷、妥善地進行處理,保護客戶、住戶和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護全,防止危害事件再擴大,維護小區內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或在大廈內發生盜竊、匪警、火警、爭吵等突發事件或意個情況的處理。
2.3職責
2.3.1管理處經理負責指揮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2.3.2班組長負責落實上級下達的指令,帶頭處理突發事件。
2.3.3各值班人員按此程序或上級下達的指令處理突發事件。
2.4突發事件的處理
2.4.1浸水事故的處理
1)當接到業主(住戶)投訴或報告后,應立即抵達現場,觀察現場,立即查找出水的來源,檢查出水閥位置,并立即關閉有關的水閥。下水道堵塞,應立即疏通。
2)觀察現場::附近的電掣,如有浸水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水浸漏電傷人。
3)如果水浸現場情況復雜,應立即用對講機呼叫工程組派人處理或向班長、主任報告。
2.4.2電梯發生故障的處理
1)執勤中發生電梯故障或停電時值班員首先應察看電梯是否關有人員,如關有人員,應通過對講機系統善言護慰,穩定其情緒。
2)立即通知工程組人員前來處理,并維護好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切忌用硬物強行撬開電梯轎廂門進行救人。
2.4.3遇急癥病人的處理
1)發現大廈內有業主(住戶)或其他人員突然暈倒、摔傷、肚痛等情況,應主動給予熱情幫助和護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通知其家人或單位。
2)對暈倒病人應首先讓其平臥,松解衣扣,移至陰涼通風處;摔傷病人如有嚴重骨折的應立即給予止血;肚痛病人應扶其坐下休息,給予溫開水飲用等。
3)病情危急的,立即向上級報告,通知鄰崗值班員、班長前往協助,人工急救,并電告'120'或組織人員送醫院急救。
2.4.4遇醉酒滋事、精神病人等情況的處理
1)發現醉酒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下,易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護管員應及時對其采取控制和臨監督措施。
2)及時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屬,讓他們派人領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可上報主任將其強制送到公護部門處理。
2.4.5漏電、漏氣的處理
1)漏電的處理
①執勤中發現有電器設施(設備)、線路等漏電的情況時,應及時關閉有關電源,若附近沒電源源開關,應及時向上級報告或直直接接通知工程組人員前來處理。如果漏電問題嚴重,應封鎖現場,防止事故發生。
&
nbsp; ②因漏電造成有人觸電時,附近有電源開關的應立即關閉電源,不能關閉電源的,嚴禁用手直接對觸電者進行救護。應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告知配電室值班電工切斷電人電路的電源,并向上級報告,同時設法使用絕緣物品將電線或漏電電器設施(設備)與觸電者分離,
③觸電者救下后,視情況應立即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法或撥打'120'。
④如漏電引發火災,則應執行火警處理的相關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記錄。
2)漏氣的處理
①執勤中發現有漏氣的情況時,應迅速查明、判斷漏氣的地點、原因等情況。
②能夠判明漏氣的具體部位(房間)且情況來嚴重時,迅速關閉相應的煤氣管道開關或液化氣瓶開關,并打開門窗通風。在排除險情的過程中要保護好自己(可用濕毛巾排住口鼻),嚴禁開啟電源,使用打火機或在煤氣泄漏現場使用電話、對講機、電筒等,防止出現意外險情。
③如果一時不能判明漏氣的具體部位、原因,且漏氣嚴重時,應撤離至護全地帶后用對講機或其他方法向上級和煤氣公司報告。根據上級的指令,關閉鄰近的電閘或氣閘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度疏散人員。
④如發現有煤氣中毒人員時,應立即將中毒者轉移,送往附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
⑤如因煤氣泄漏而發生火災時,立即執行火警處理的相關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記錄。
2.4.6執勤中遇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處理
1)執勤中常常遇到不登記、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管理區,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在不該堆放的地方亂倒垃圾,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等情況,可采取如下方法:
2)處理問題時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糾正他人錯誤前,要先敬禮。
3)準確地指出::對方的錯誤行為,告訴其正確性的做法。糾正時,做到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語言文明,舉止規范、大方,以理服人,有禮、有力、有節。
4)當對方改過后,應說'謝謝'或'多謝配合!'。
第2篇 住宅園區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住宅園(轄)區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保安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業主的人身及其生命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轄區內發生的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各類突發事件。
3.0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及督導。
3.2保安部主管負責組織員工進行突發事件的培訓及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3保安領班及保安員負責安全防范,工程人員負責水、電供應及搶修。
3.4其他員工應聽從上級領導的調遣,積極參與救護或搶險。
4.0工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原則:
a)當值領班接警后,5分鐘之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保安部主管在當值時接到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4.1.2統一指揮原則:
a)處理突發事件由主管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情況下,由保安部主管負責統一指揮。
c)保安部領班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
保安部領班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部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做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原則:
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
4.2.1當值保安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領班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
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獲,可使用對講機向保安主管/領班報告。
4.2.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b)向被盜竊的當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離方向后,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c)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的資料進行甄別;
d)保安部主管將了解到的案情及收集的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后向管理處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4.2.3管理處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物管公司總經理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領班、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等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和影響。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具體位置、已傷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作出布置:
調遣機動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部進行詢問筆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b)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4.3.3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物管公司總經理。
4.4搶劫。
4.4.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法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主管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4.4.2保安主管接報后,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保安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制作筆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并制作筆錄;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b)保安主管將收集的資料、線索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主管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a)立即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或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如公司領導、受害者家屬、朋友等);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f)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主管接報后立即上報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調遣指揮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經理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
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物管公司總經理。
4.6煤氣中毒。(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a)應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并將現場毒源切斷,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d)將中毒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保安主管。
4.6.2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經理后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查中毒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4.6.3物管處經理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支拔;
c)通知中毒才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事故。
4.7.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遇到臺風、水浸、火災等災害事故時:
a)通知或協助住戶做好防風措施,協助機電維修部對水浸的疏導排泄工作;協助消防中心對火災的救援工作;
b)防止在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發生時,伴隨發生犯罪行為;
c)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住宅小區內的交通意外事故。
4.7.2保安部主管負責調遣、指揮保安部的所有保安員支援其它部門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4.7.3主管經理對災害事件作出統一指揮、布署。
a)安排人員及車輛對住戶做好疏散工作;
b)通報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支拔;
c)報告公司總經理。
第3篇 工商局小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制度
工商局小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規范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0 職責
保安部主管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保安部班長負責落實保安部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3.0 程序要點
3.1 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團結協作。
3.2 盜竊
3.2.1 當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向保安主管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留在或迅速趕赴被盜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
(1)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情況;
(2)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報告,此時不應隨意泄露案件的性質。
(3)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將其有效控制同時向保安部主管/班長報告。
3.2.2 保安主管接報告后立即指揮調遣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
(1)向被盜竊的當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離方向,通知門崗進行嚴密監控,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2)保安部主管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甄別;
(3)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后向管理處主任匯報、請示做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3.2.3 管理處主任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總經理報告案情。
3.3 搶劫
3.3.3 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視情況制止該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保安部主管報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采取機智措施防止其逃跑,尋求增援,進行抓捕,帶回保安部交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了解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務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送醫院救治;
(4)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強我纏,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3.3.2 保安主管接報告后,立即指揮、調遣案發地附近的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2)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且有效控制;
(3)將有關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3.3 管理處主任接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3.4 兇殺
3.4.1 發現有兇殺行為或街道兇殺報案時:
(1)立即趕赴現場視情況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保安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報告;
(2)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控制其逃跑,尋求增援并抓捕,交公安機關處理;
(4)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5)立即向到達的公安人員報告登記的事項。
3.4.2 保安主管接報后立即上報主任,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調遣指揮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
(2)維護和疏導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記錄;
(3)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3.4.3 管理處主任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3.5 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3.5.1 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1)應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2)將煤氣中毒者快速拖離現場,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3)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其拖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4)將中毒人員的情況報告給保安部主管。
3.5.2 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主管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搶救;
(1)調遣指揮保安員維護現場,搶救中毒人員;
(2)調查中毒的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3)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
3.5.3 管理處主任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1)將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2)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3)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3.6 交通意外事故
3.6.1 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報告保安部主管發生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主管進行職員支援。
3.6.2 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1)調遣保安員、機動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2)
--時間及地點: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已送搶救情況。
3.6.2 管理處主任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3.7 水浸、火災等災害事故
3.7.1 遇到水侵、火災等災害事故時:
(1)通知或協助住戶做好防火措施,協助機電維修部對水侵的疏導排泄工作;實施對火災的救援滅火工作;
(2)防止在水浸、火災等災害發生時,伴隨的犯罪行為發生;
(3)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住宅小區內的交通意外事故。
3.7.2 管理處主任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
(1)安排人員及車輛對住戶做好疏散工作;
(2)通報醫院、公
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3)報告公司總經理。
第4篇 保安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制度
1.目的
規范保安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區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 保安部經理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負責落實保安部經理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作業規程
4.1 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 快速反應
快速反應的原則:
a)執勤保安班長接警后:
--2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2分鐘內從1樓趕赴大廈(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執勤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
--2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2分鐘內從1樓趕赴大廈(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
4.1.2 統一指揮
統一指揮的原則:
a)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情況下,由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c)執勤班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 服從命令
服從命令的原則:
執勤班長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做詳細記錄;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部經理和公司領導的命令。
4.1.4 團結協作
團結協作的原則:
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在保安部做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
4.2.1 當保安班長、保安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竊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出入現場
保安員到達現場應做到:
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竊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漏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隊長、(經理)、班組長,請您速到**位置(或使用特殊頻道報告)';
c)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報告。
4.2.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4.2.3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在了解基本情況后,立即向保安部經理進行匯報,并接受指令。
4.2.4 保安部經理(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決定是否向公安機關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 執勤保安班長、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報案時
應做到:
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具體位置、已受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其他執勤保安員,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與執勤保安班長聯系,要求保安班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做出布置:
--調遣休息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呼叫救護車對重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
--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將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控制住,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將收集的資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經理匯報,請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 保安部經理(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當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應做到:
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法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隊(安保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隊(安保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強我纏,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其他執勤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具體內容包含:
a)與執勤的保安班長聯系,要求保安班長及案發區域保安員參加現場保護工作。
b)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
--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進行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并進行記錄;
--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將收集的資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經理匯報, 請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 保安部經理接報告后(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應做到:
a)立即上報公安機關,并趕赴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及保安部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無關人員出入現場;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f)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后立即上報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調遣指揮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 保安部經理接警后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并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協助和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4.6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應做到:::
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現場禁止使用任何電器設備,以防爆炸;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d)將中毒人員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
4.6.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保安部經理后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遣指揮執勤的保安班長、保安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及搶救中毒人員;
b)調查中毒的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視情報告有關部門;
c)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6.3 保安部經理接警后(視情況而定)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并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應做到:
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b)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c)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進行支援。
4.7.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具體內容包含:
a)調遣指揮執勤的保安班長、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并注意保護交通事故的現場;
b)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c)報交警大隊(電話122):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4.7.3 保安部經理接報告后(視情況而定)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大隊和公司總經理。
4.8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8.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遇到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時
應做到:
a)通知或協助業主做好防風措施,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對水浸的疏導排泄工作;
b)防止在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發生時,伴隨發生犯罪行為;
c)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住宅小區內的交通意外事故。
4.8.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調遣所有保安員支援其他部門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4.8.3 保安部經理接報后立即做出統一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安排人員對業主做好疏散工作;
b)通報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c)報告公司總經理。
4.9火警
4.9.1 報警中心報警員發現火警警報時,要立即通知巡邏崗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確認;如屬誤報,應及時復位并記錄。
4.9.2 執勤保安班長和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火警時,要立即把火警地點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具體措施包含:
a)立即向管理處主任和保安部經理進行報告;
b)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撲救初起火災和救人;
c)根據火情的大小確定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火警發生的地址、燃燒物質的性質、報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應,::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4.9.3 在保安部經理沒趕到現場前,義務消防隊員必須自覺服從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疏散搶救:
--引導業主向安全區疏散,護送行動不便者撤離險境,并做好安置和安
撫工作;
--檢查是否有業主仍留在著火區域而沒有疏散出來;
--引導自救:引導業主沿消防通道進行疏散;如
不行則帶領業主往屋頂
平臺、避難層等處疏散,在上風處等待救援,必要時組織水槍進行噴水掩護。疏散時禁止使用電梯。
b)滅火:
--啟動消防水泵,鋪設水帶進行滅火;
--關閉設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
--攜帶滅火器材到著火現場及周圍查明是否有火勢蔓延的可能,并及時撲滅蔓延過來的火焰;
--針對不同性質的燃燒采用不同的滅火方法;
--配合消防官兵的滅火行動。
c)安全警戒:
--外圍的警戒任務是清除路障,指揮車輛駛離現場,勸導過路業主及無
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轄區外圍的秩序;
--著火現場周圍的警戒任務是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指導業主有序疏散,保護好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品;
--著火現場的警戒任務是阻止業主重入火場拿取貴重物品,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護好消防器材,指導業主有序疏散。
4.9.4 火災撲滅后,保安隊(安保部)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并對事故進行詳細的記錄。
4.10停電
4.10.1 正常停電
停電時應做的工作:
a)若拉閘限電或供電局預先通知的停電,管理處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示業主,以便業主提前做好必要的應急準備;
b)保安隊(安保部)應準備好應急照明設備,并合理安排好安保力量;
c)把電梯迫降到底層并關閉;把擋車器設置在開啟狀態;
d)加強對各出入口的管理;根據各轄區的實際情況,增加周界、園區或樓層、商鋪的巡查次數,發現可疑人員或現象要仔細詢問和調查,防止盜竊、搶劫等案件的發生;
e)在巡邏時,要特別關注業主、商鋪的照明情況,以防火災的發生。
4.10.2 突然停電
停電時應做的工作:
a)立即向管理處、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了解停電的原因;
b)利用電話、對講系統或用手敲擊電梯門,了解是否有電梯困人情況,如有業主被困在電梯里:
--立即通知電梯工迅速前往解困;
--撥打電話'、'向杭州市電梯故障處理中心進行求助;
--通過電話、對講系統向被困人員做好安撫工作及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
c)利用人工手段把擋車器調整到開啟狀態;
d)參照本規程4.10.1的d)、e)內容實施。
4.11 其他突發事件。
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應服從保安部和公司統一調度和布置。
5.記錄
6.相關支持文件
6.1 《巡邏崗管理作業規程》
第5篇 轄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制度
轄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災除外),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程。
2.0適作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所有突發事件的處理(火警、火災除外)。
3.0職責
3.1安全部主管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2安全部班長負責落實安全部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0程序要點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原則:
a)當班安全員班長接警后:
--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b)安全部主管在夜間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1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原則:
a)處理突發事件由項目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的情況下,由安全部主管負責統一指揮;
c)安全部班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
安全部班長在現場應服從安全部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如實作好詳細記錄。
4.2盜竊
4.2.1當安全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安全部主管/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迅速趕赴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員進出現場;
a)安全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安全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漏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主管/班長,請您速到××單位/位置
c)安全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向安全部主管及班長報告。
4.2.2安全部主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指揮調遣安全員班長及安全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與當班安全部主管聯系,要求安全部主管對案發現場進行保護;
b)安全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其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安全部主管在了解案情及有關信息后,根據案件中業主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項目經理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當班安全部主管、安全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安全員應立即向安全部主管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需求;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安全部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安全員和當值機動安全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
a)與當班安全員班長聯系,要求安全員班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安全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信息料,根據現場的事態作出布置;
--調遣機動安全員對打架的現場進行增援;
--調派車輛對重傷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對事態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安全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項目經理匯報,請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項目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如果因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在48小時內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當安全部主管及安全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法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予以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安全部主管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安全部,并請事主一起到安全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追趕--躲避--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安全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安全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安全員和當值的安全部主管和機動安全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與當班的安全員班長聯系,要求安全員班長及案發區域的安全員參加現場的保護工作;
b)安全部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
--調派安全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將有關的情況、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c)安全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項目經理匯報,請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項目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項目經理及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當班安全員班長及安全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a)應立即趕赴到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安全部主管或項目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禁止任何人員進出現場;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送往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安全部主管接報告應立即上報項目經理,并迅速趕赴到現場指揮:
a)調遣指揮現場附近的安全員和當班的安全員班組長及機動安全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有關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項目經理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安全員人員配合公安人員的工作,同時
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4.6中毒事件(如業主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當班安全部主管及安全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a)應立即報告安全部主管,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迅速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輕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共呼吸通暢,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d)將中毒人員的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安全部主管。
4.6.2安全部主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項目經理,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遣指揮當班的安全員班組長,安全員,機動安全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搶救中毒人員;
b)保護現場同時,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
4.6.3項目經理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當班安全員班組長及安全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a)應立即報告安全部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b)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c)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請示安全部主管進行支援。
4.7.2安全部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應調遣指揮當值的安全部主管,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安全員,機動安全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b)派人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c)打報警電話11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已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己送搶救情況。
4.7.3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
5.0記錄
《重大事件記錄表》sw-jl-063
6.0相關支持文件
第6篇 物業轄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物業轄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二)
1.0目的規范保安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災除外),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 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火警、火災除外)。
3. 0職責3.1保安部主管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 2保安部班組長負責落實保安部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0程序要點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原則:a)當值保安/班組長接警后:--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1分鐘內從一樓跑到七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保安部主管在當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1分鐘內從一樓跑到七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c)保安部主管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1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原則:a)處理突發事件由主管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的情況下,由保安部主管負責統一指揮;
c)保安部班組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保安部班組長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部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
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
4.2.1 當保安部、保安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主管/班組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竊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竊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前后,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露案件的性質。
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主/班組長,請你速到____單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頻道報告)”;
c)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向保安部主管/班組長報告。
4.2.2 保安部主管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a)與當值保安干部聯系,要求保安干部對案發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向被盜竊的當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離方向后,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甄別;
--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后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4.2.3 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總經理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 當值保安干部、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 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a)與當值保安班組長聯系,要求保安班組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作出布置:--調遣機動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調派車輛對重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部進行詢問筆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 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的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當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反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務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追我避,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罪犯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的保安干部、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a)與當值的保安干部聯系,要求保安干部及案發區域的保安員參加現場的保護工作;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向被盜竊的當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離方向后,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甄別;
--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后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4.2.3 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總經理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 當值保安干部、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同時,保安員應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 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趕赴現場指揮;
a)與當值保安班組長聯系,要求保安班組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作出布置;
_____調遣機動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_____調派車輛對重傷有生命的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_____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部進行詢問筆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c)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 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的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當值保安班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反犯罪行為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迅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追我避,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迅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的保安干部、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與當值的保安干部聯系,要求保安干部及案發區域的保安員參加現場的保護工作;
b)保安干部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
--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制作筆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并制作筆錄;
--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迅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主管經理接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 當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a)立即趕赴現場制止違反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迅器材向保安部主管或主管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如公司領導、受害者家屬、朋友等);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f)在公安人員到達時,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 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上報主管經理,并迅速赴赴現場指揮:a)調遣指揮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的保安干部及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 主管經理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4.6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 當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a)應立即用通迅器材報告保安部主管,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d)將中毒人員的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給保安部主管。
4.6.2 保安部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主管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a)調遣指揮當值的保安干部、保安員、機動保安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及搶救中毒人員:b)調杳中毒的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c)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主管經理。
4.6.3 主管經理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 當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a)應立即用通迅器材報告保安部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b)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c)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主管進行支援.
4.7.2 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a)調遣指揮當值的保干部、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保安員、機動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b)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c)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4.7.3 主管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4.8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事故
4.8.1 當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員遇到臺風、水浸、火災等災害事故時:a)通知或協助住戶做好防風措施,協助機電維修部對水浸的疏導工作;
協助消防管理中心對火災的救援工作;
b)防止在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發生時,伴隨的犯罪發生;
c)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住宅小區內的通意外事故。
4.8.2 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調遣、指揮保安部的所有保安員支援其他部門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4.8.3 主管經理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a)安排人員及車輛對住戶做好疏散工作;
b)通報醫院、公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求援;
c)報告公司總經理。
4.9其他突發事件于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服從公司統一調度和布置。
5.0記錄《突發事件處理登記表》6.0相關支持文件
6.1《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
6.2《保安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6.3《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第7篇 物業轄區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制度-4
物業轄區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4
1目的
規范保安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區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保安部經理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負責落實保安部經理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作業規程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
快速反應的原則:
a)執勤保安班長接警后:
--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2分鐘內從底層趕赴大廈(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執勤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
--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2分鐘內從底層趕赴大廈(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
統一指揮的原則:
a)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情況下,由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c)執勤班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
服從命令的原則:
執勤班長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做詳細記錄;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部經理和公司領導的命令。
4.1.4團結協作
團結協作的原則:
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在保安部做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
4.2.1當保安班長、保安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竊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出入現場
保安員到達現場應做到:
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竊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漏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隊長、(經理)、班組長,請您速到**位置(或使用特殊頻道報告)';
c)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報告。
4.2.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4.2.3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在了解基本情況后,立即向保安部經理進行匯報,并接受指令。
4.2.4保安部經理(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決定是否向公安機關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執勤保安班長、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報案時
應做到:
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具體位置、已受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其他執勤保安員,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與執勤保安班長聯系,要求保安班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做出布置:
--調遣休息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呼叫救護車對重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將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控制住,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將收集的資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經理匯報,請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保安部經理(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當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應做到:
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法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隊(安保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隊(安保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強我纏,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其他執勤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具體內容包含:
a)與執勤的保安班長聯系,要求保安班長及案發區域保安員參加現場保護工作。
b)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
--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進行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并進行記錄;
--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將收集的資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經理匯報,請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保安部經理接報告后(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應做到:
a)立即上報公安機關,并趕赴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及保安部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無關人員出入現場;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f)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后立即上報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調遣指揮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保安部經理接警后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并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協助和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4.6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應做到:
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現場禁止使用任何電器設備,以防爆炸;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
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d)將中毒人員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
4.6.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保安部經理后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遣指揮執勤的保安班長、保安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及搶救中毒人員;
b)調查中毒的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視情報告有關部門;
c)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6.3保安部經理接警后(視情況而定)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并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應做到:
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b)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c)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進行支援。
4.7.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具體內容包含:
a)調遣指揮執勤的保安班長、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并注意保護交通事故的現場;
b)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c)報交警大隊(電話122):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4.7.3保安部經理接報告后(視情況而定)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大隊和公司總經理。
4.8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8.1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遇到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時
應做到:
a)通知或協助業主做好防風措施,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對水浸的疏導排泄工作;
b)防止在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發生時,伴隨發生犯罪行為;
c)協助交警部門處理轄區內的交通意外事故。
4.8.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調遣所有保安員支援其他部門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4.8.3保安部經理接報后立即做出統一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安排人員對業主做好疏散工作;
b)通報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c)報告公司總經理。
4.9火警。
4.9.1報警中心報警員發現火警警報時,要立即通知巡邏崗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確認;如屬誤報,應及時復位并記錄。
4.9.2執勤保安班長和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火警時,要立即把火警地點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具體措施包含:
a)立即向管理處主任和保安部經理進行報告;
b)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撲救初起火災和救人;
c)根據火情的大小確定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火警發生的地址、燃燒物質的性質、報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應,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4.9.3在保安部經理沒趕到現場前,義務消防隊員必須自覺服從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
具體工作包含:
a)疏散搶救:
--引導業主向安全區疏散,護送行動不便者撤離險境,并做好安置和安
撫工作;
--檢查是否有業主仍留在著火區域而沒有疏散出來;
--引導自救:引導業主沿消防通道進行疏散;如不行則帶領業主往屋頂
平臺、避難層等處疏散,在上風處等待救援,必要時組織水槍進行噴水掩護。疏散時禁止使用電梯。
b)滅火:
--啟動消防水泵,鋪設水帶進行滅火;
--關閉設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
--攜帶滅火器材到著火現場及周圍查明是否有火勢蔓延的可能,并及時撲滅蔓延過來的火焰;
--針對不同性質的燃燒采用不同的滅火方法;
--配合消防官兵的滅火行動。
c)安全警戒:
--外圍的警戒任務是清除路障,指揮車輛駛離現場,勸導過路業主及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轄區外圍的秩序;
--著火現場周圍的警戒任務是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指導業主有序疏散,保護好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品;
--著火現場的警戒任務是阻止業主重入火場拿取貴重物品,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護好消防器材,指導業主有序疏散。
4.9.4火災撲滅后,保安隊(安保部)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并對事故進行詳細的記錄。
4.10停電
4.10.1正常停電
停電時應做的工作:
a)若拉閘限電或供電局預先通知的停電,管理處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示業主,以便業主提前做好必要的應急準備;
b)保安隊(安保部)應準備好應急照明設備,并合理安排好安保力量;
c)把電梯迫降到底層并關閉;把擋車器設置在開啟狀態;
d)加強對各出入口的管理;根據各轄區的實際情況,增加周界、園區或樓層、商鋪的巡查次數,發現可疑人員或現象要仔細詢問和調查,防止盜竊、搶劫等案件的發生;
e)在巡邏時,要特別關注業主、商鋪的照明情況,以防火災的發生。
4.10.2突然停電
停電時應做的工作:
a)立即向管理處、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了解停電的原因;
b)利用電話、對講系統或用手敲擊電梯門,了解是否有電梯困人情況,如有業主被困在電梯里:
--立即通知電梯工迅速前往解困;
--撥打電話'8**6'向杭州市電梯故障處理中心進行求助;
--通過電話、對講系統向被困人員做好安撫工作及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
c)利用人工手段把擋車器調整到開啟狀態;
d)參照本規程4.10.1的d)、e)內容實施。
4.11其他突發事件。
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應服從保安部和公司統一調度和布置。
5記錄
6相關支持文件
6.1《巡邏崗管理作業規程》
第8篇 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制度
一、目的
規范護衛處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災除外),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火警、火災除外)。
三、職責
1、護衛主管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2、護衛班組長負責落實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四、程序要點
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的基本原則
(1)快速反應原則:
①當值班護衛員、班組長接警后:
――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1分鐘內從一樓跑到七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②主管在當值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
――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1分鐘內從1樓跑到七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主管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1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2)統一指揮原則:
①處理突發事件由管理處主任負責統一指揮;
②在特殊的情況下,由護衛主管負責統一指揮;
③班組長協助指揮突發使件的處理。
(3)服從命令的原則:
護衛班組長需無條件服從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團結協作原則:
護衛處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干預。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護衛處處理好突發事件。
2、盜竊
(1)當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對講機或電話)向主管、班組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竊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現場:
①護衛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露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主管、班組長,請你速到**單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頻道報告)”;
③安全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離或已被抓獲,可使用對講機向主管、班組長報告。
(2)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護衛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要求對案發現場進行保護;
②護衛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向被盜的當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離方向,視情況立即組織護衛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護衛處主管將了解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辨別;
――護衛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后向管理處主任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3)管理處主任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總經理報告案情。
3、打架斗毆
(1)當護衛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①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護衛員應立即用用通訊器材向主管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②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③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2)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護衛員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①與班組長聯系,要求班組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②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作出布置:
――調遣機動護衛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調派車輛對重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對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護衛處進行詢問筆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③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管理處主任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3管理處主任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的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搶劫
(1)當護衛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①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反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主管報告。
②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護衛處,并請事主一起到護衛處后交由公安機處理;
③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④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是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追我避,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護衛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2)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的護衛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①與當值的護衛員聯絡,要求參加保護工作;
②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
――調派護衛員增援,搶救,圍 ,保護現場;
――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制作筆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辨別,詢問并制作筆
錄;
――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③主管將收集的資料,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3)管理處主任接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5、兇殺
(1)當值護衛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①立即趕赴現場制止違反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安全處景管或管理處主任報告;
②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如公司領導,受害家屬,朋友等);
③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④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⑤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⑥在公安機關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2)主管接報后立即上報管理處主任,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①調遣指揮現場護衛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②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③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3)管理處主任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安全配合公安人員工作,
并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6、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
(1)當護衛員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①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主管,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②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③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④將中毒人員的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給主管。
(2)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調 遣人員支援,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①調遣指揮當值的其他護衛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及搶救中毒人員;
②調查中毒的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③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管理處主任。
(3)管理處主任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①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指導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②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③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7、交通意外事故
(1)當值護衛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是時:
①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②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③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主管進行支援。
(2)主管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①調遣指揮當值的其他護衛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②送重任傷者到醫院搶救;
③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3)管理處主任接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8、臺風,水浸,火災等災害事故時:
(1)當值護衛員遇到臺風水浸,火災等災害事故時:
①通知或協助住戶做好防風措施,協助工程維修部對水浸的疏導排泄工作,協助消防管理中心對火災的求援滅火工作;
②防止在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發生時,伴隨的犯罪行為的發生;
③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住宅小區的交通意外事故。
(2)護衛處接報后立即調遣、指揮護衛處的所有護衛員支援其他處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3)管理處主任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
①安排人員及車輛對住戶做好疏散工作;
②通報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③報告公司總經理。
9、其他突發事件。于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服從公司統一調度和布置。
五、記錄
《突發事件處理登記表》
六、相關支持文件
1、《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
2、《護衛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第9篇 物業項目轄區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物業項目轄區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保安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災除外),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作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所有突發事件的處理(火警、火災除外)。
3.0職責
3.1保安部主管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2保安部班(組)長負責落實保安部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0程序要點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原則:
a)當班保安班/組長接警后:
--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1分鐘內從一樓跑到七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保安主管在當班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
--4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1分鐘內從一樓跑到七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c)保安部主管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1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原則:
a)處理突發事件由主管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的情況下,由保安部主管負責統一指揮;
c)保安部班組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
保安部班組長需無條件服從保安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2盜竊
4.2.1當保安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主管/班組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竊現場,或迅速趕赴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
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漏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主管/班組長,請您速到××單位/位置
c)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各保安部主管理/班組長報告。
4.2.2保安部主管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與當班保安主管聯系,要求保安干部對案發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其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總經理報告案情。
4.2.3主管經理根據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總經理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當班保安主管、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或迅速直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架斗毆造成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保護;
a)與當班保安班組長聯系,要求保安班組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作出布置;
--調遣機動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調派車輛對重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對事態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各項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當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反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追趕--躲避--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的保安干部、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與當班的保安班組長聯系,要求保安班組長及案發區域的保安員參加現場的保護工作;
b)保安部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
--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將有關的情況、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主管經理接報告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當班保安班組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a)趕到現場制止違反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部主管或主管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如公司領導、受害者家屬、朋友等);
b)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
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立即上報主管經理,并迅速趕到在現場指揮:
a)調遣指揮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班的保安班組長及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主管經理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4.6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當班保安干部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部主管,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c)將中毒人員的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給保安部主管。
4.6.2保安部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物業處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遣指揮當班的保安班組長、保安員、機動保安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搶救中毒人員;
b)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主管經理。
4.6.3主管經理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當班保安班組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部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b)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c)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請示保安部主管進行支援。
4.7.2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遣指揮當值的保安主管、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保安員、機動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b)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c)打報警電話11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己送搶救情況。
4.7.3主管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4.8其他突發事件。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服從公司統一調度和布置。
5.0記錄
《重大事件記錄表》sw-g10
6.0相關支持文件
《保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sw-ba-02
第10篇 正苑廣場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佳苑廣場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1.緊急集合作業規程
1.1緊急集合方案是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所采取的緊急行動,訓練秩序維護員對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做到鎮靜自如,快速出擊,方法有效。
1.1.1發生重大搶劫、殺人或住戶和公司管理人員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襲擊時;
1.1.2受到火災、水災、臺風、暴雨或地震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和襲擊;
1.1.3發生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等事件,使轄區的治護環境受到威脅;
1.1.4檢查、考核或進行緊急集合方案演練時;
1.1.5其它重大意外情況;
1.2.2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時以對講機、手機為主進行聯系。
2)在崗人員堅守崗位,聽候調遣。
3)所有秩序維護員在收到通知后,應按規定時限到指定地點集合,根據分工各行其職。
4)注意聯絡和匯報: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將情況用對講機先通知
值班人員。
1.2.3要求
1)通過培訓或演練,使秩序維護員掌握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時間內到達預定地點。
2.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2.1目的
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時,能迅速、果斷、妥善地進行處理,保護業主、住戶和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護全,防止危害事件再擴大,維護小區內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內發生盜竊、匪警、火警、爭吵等突發事件或意個情況的處理。
2.3職責
2.3.1服務部經理負責指揮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2.3.2班組長負責落實上級下達的指令,帶頭處理突發事件。
2.3.3各值班人員按此程序或上級下達的指令處理突發事件。
2.4突發事件的處理
2.4.1浸水事故的處理
1)當接到業主(住戶)投訴或報告后,應立即抵達現場,觀察現場,立即查找出水的來源,檢查出水閥位置,并立即關閉有關的水閥。下水道堵塞,應立即疏通。
2)觀察現場附近的電掣,如有浸水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水浸漏電傷人。
3)如果水浸現場情況復雜,應立即用對講機呼叫工程組派人處理或向班長、主任報告。
2.4.2電梯發生故障的處理
1)執勤中發生電梯故障或停電時值班員首先應察看電梯是否關有人員,如關有人員,應通過對講機系統善言護慰,穩定其情緒。
2)立即通知工程組人員前來處理,并維護好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切忌用硬物強行撬開電梯轎廂門進行救人。
2.4.3遇急癥病人的處理
1)發現小區內有業主(住戶)或其他人員突然暈倒、摔傷、肚痛等情況,應主動給予熱情幫助和護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通知其家人或單位。
2)對暈倒病人應首先讓其平臥,松解衣扣,移至陰涼通風處;摔傷病人如有嚴重骨折的應立即給予止血;肚痛病人應扶其坐下休息,給予溫開水飲用等。
3)病情危急的,立即向上級報告,通知鄰崗值班員、班長前往協助,人工急救,并電告'120'或組織人員送醫院急救。
2.4.4遇醉酒滋事、精神病人等情況的處理
1)發現醉酒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下,易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秩序維護員應及時對其采取控制和臨監督措施。
2)及時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屬,讓他們派人領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可上報主任將其強制送到公護部門處理。
2.4.5漏電、漏氣的處理
1)漏電的處理
①執勤中發現有電器設施(設備)、線路等漏電的情況時,應及時關閉有關電源,若附近沒電源源開關,應及時向上級報告或直直接接通知工程組人員前來處理。如果漏電問題嚴重,應封鎖現場,防止事故發生。
②因漏電造成有人觸電時,附近有電源開關的應立即關閉電源,不能關閉電源的,嚴禁用手直接對觸電者進行救護。應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告知配電室值班電工切斷電人電路的電源,并向上級報告,同時設法使用絕緣物品將電線或漏電電器設施(設備)與觸電者分離,
③觸電者救下后,視情況應立即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法或撥打'120'。
④如漏電引發火災,則應執行火警處理的相關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記錄。
2)漏氣的處理
①執勤中發現有漏氣的情況時,應迅速查明、判斷漏氣的地點、原因等情況。
②能夠判明漏氣的具體部位(房間)且情況來嚴重時,迅速關閉相應的煤氣管道開關或液化氣瓶開關,并打開門窗通風。在排除險情的過程中要保護好自己(可用濕毛巾排住口鼻),嚴禁開啟電源,使用打火機或在煤氣泄漏現場使用電話、對講機、電筒等,防止出現意外險情。
③如果一時不能判明漏氣的具體部位、原因,且漏氣嚴重時,應撤離至護全地帶后用對講機或其他方法向上級和煤氣公司報告。根據上級的指令,關閉鄰近的電閘或氣閘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度疏散人員。
④如發現有煤氣中毒人員時,應立即將中毒者轉移,送往附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
⑤如因煤氣泄漏而發生火災時,立即執行火警處理的相關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記錄。
2.4.6執勤中遇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處理
1)執勤中常常遇到不登記、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管理區,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在不該堆放的地方亂倒垃圾,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等情況,可采取如下方法:
2)處理問題時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糾正他人錯誤前,要先敬禮。
3)準確地指出對方的錯誤行為,告訴其正確性的做法。糾正時,做到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語言文明,舉止規范、大方,以理服人,有禮、有力、有節。
4)當對方改過后,應說'謝謝'或'多謝配合!'。
5)對個別蠻橫無理,始終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并通知班長前往協助處理。如對方有毆打執勤人員的行為,特別無理的,應立即向主任或服務部領導報告,由上級領導出面協商解決。若情節嚴重,報告公護機關依法處理。
第11篇 物業轄區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制度
1目的規范保安部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適用范圍適用于轄區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保安部經理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3. 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負責落實保安部經理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突發事件。
4作業規程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快速反應的原則:a)執勤保安班長接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2分鐘內從底層趕赴大廈(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執勤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2分鐘內從底層趕赴大廈(樓)的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統一指揮的原則:a)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b)在特殊情況下,由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負責統一指揮;
c)執勤班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服從命令的原則:執勤班長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做詳細記錄;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部經理和公司領導的命令。
4.1.4團結協作團結協作的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
在保安部做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
4.2.1 當保安班長、保安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竊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出入現場保安員到達現場應做到: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竊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電話或對講機報告,但在使用對講機公用頻道時不應隨意泄漏案件的性質。
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隊長、(經理)、班組長,請您速到位置(或使用特殊頻道報告)';
c)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對講機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報告。
4.2.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4.2.3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班長在了解基本情況后,立即向保安部經理進行匯報,并接受指令。
4.2.4 保安部經理(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決定是否向公安機關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 執勤保安班長、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打架斗毆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報案時應做到: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具體位置、已受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3.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其他執勤保安員,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具體工作包含:a)與執勤保安班長聯系,要求保安班長對現場進行保護;
b)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到達現場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做出布置:--調遣休息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呼叫救護車對重傷有生命危險的人員送醫院搶救;
--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將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控制住,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將收集的資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經理匯報,請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 保安部經理(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當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總經理。
4.4搶劫
4.4.1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應做到: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法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隊(安保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隊(安保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采取'敵逃我追,敵強我纏,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后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4.4.2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用通訊器材指揮,調遣案發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其他執勤保安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具體內容包含:a)與執勤的保安班長聯系,要求保安班長及案發區域保安員參加現場保護工作。
b)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
--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進行記錄;
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并進行記錄;
--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c)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將收集的資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經理匯報,請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保安部經理接報告后(視情況而定)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應做到:a)立即上報公安機關,并趕赴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及保安部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無關人員出入現場;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e)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f)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后立即上報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具體工作包含:a)調遣指揮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 保安部經理接警后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并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協助和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總經理。
4.6中毒事件(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應做到: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并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再繼續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現場禁止使用任何電器設備,以防爆炸;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d)將中毒人員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
4.6.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保安部經理后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a)調遣指揮執勤的保安班長、保安員維護現場,疏散人員及搶救中毒人員;
b)調查中毒的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視情報告有關部門;
c)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并將搶救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6.3 保安部經理接警后(視情況而定)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并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院,請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應做到:a)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b)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c)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進行支援。
4.7.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具體內容包含:a)調遣指揮執勤的保安班長、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并注意保護交通事故的現場;
b)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c)報交警大隊(電話122):--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4.7.3 保安部經理接報告后(視情況而定)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大隊和公司總經理。
4.8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8.1 執勤保安班長及保安員遇到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時應做到:a)通知或協助業主做好防風措施,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對水浸的疏導排泄工作;
b)防止在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發生時,伴隨發生犯罪行為;
c)協助交警部門處理轄區內的交通意外事故。
4.8.2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接報告后立即調遣所有保安員支援其他部門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4.8.3 保安部經理接報后立即做出統一指揮具體工作包含:a)安排人員對業主做好疏散工作;
b)通報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c)報告公司總經理。
4.9火警。
4.9.1 報警中心報警員發現火警警報時,要立即通知巡邏崗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確認;
如屬誤報,應及時復位并記錄。
4.9.2 執勤保安班長和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火警時,要立即把火警地點報告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
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具體措施包含:a)立即向管理處主任和保安部經理進行報告;
b)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撲救初起火災和救人;
c)根據火情的大小確定撥打火警電話'119';
報警時要講清火警發生的地址、燃燒物質的性質、報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應,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4.9.3 在保安部經理沒趕到現場前,義務消防隊員必須自覺服從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具體工作包含:a)疏散搶救:--引導業主向安全區疏散,護送行動不便者撤離險境,并做好安置和安撫工作;
--檢查是否有業主仍留在著火區域而沒有疏散出來;
--引導自救:引導業主沿消防通道進行疏散;
如不行則帶領業主往屋頂平臺、避難層等處疏散,在上風處等待救援,必要時組織水槍進行噴水掩護。
疏散時禁止使用電梯。
b)滅火:--啟動消防水泵,鋪設水帶進行滅火;
-- 設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
--攜帶滅火器材到著火現場及周圍查明是否有火勢蔓延的可能,并及時撲滅蔓延過來的火焰;
--針對不同性質的燃燒采用不同的滅火方法;
--配合消防官兵的滅火行動。
c)安全警戒:--外圍的警戒任務是清除路障,指揮車輛駛離現場,勸導過路業主及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轄區外圍的秩序;
--著火現場周圍的警戒任務是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指導業主有序疏散,保護好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品;
--著火現場的警戒任務是阻止業主重入火場拿取貴重物品,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護好消防器材,指導業主有序疏散。
4.9.4 火災撲滅后,保安隊(安保部)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并對事故進行詳細的記錄。
4.10停電
4.10.1正常停電停電時應做的工作:a)若拉閘限電或供電局預先通知的停電,管理處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示業主,以便業主提前做好必要的應急準備;
b)保安隊(安保部)應準備好應急照明設備,并合理安排好安保力量;
c)把電梯迫降到底層并 ;
把擋車器設置在開啟狀態;
d)加強對各出入口的管理;
根據各轄區的實際情況,增加周界、園區或樓層、商鋪的巡查次數,發現可疑人員或現象要仔細詢問和調查,防止盜竊、搶劫等案件的發生;
e)在巡邏時,要特別關注業主、商鋪的照明情況,以防火災的發生。
4.10.2突然停電停電時應做的工作:a)立即向管理處、保安隊長(安保部經理)報告,了解停電的原因;
b)利用電話、對講系統或用手敲擊電梯門,了解是否有電梯困人情況,如有業主被困在電梯里:--立即通知電梯工迅速前往解困;
--撥打電話'86'向杭州市電梯故障處理中心進行求助;
--通過電話、對講系統向被困人員做好安撫工作及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
c)利用人工手段把擋車器調整到開啟狀態;
d)參照本規程
4.10.1的d)、e)內容實施。
4.11其他突發事件。
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理,應服從保安部和公司統一調度和布置。
5記錄6相關支持文件
6.1《巡邏崗管理作業規程》
6.2《保安員培訓實施作業規程》
第12篇 荔園物業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制度
荔園物業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1.緊急集合作業規程
1.1緊急集合方案是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所采取的緊急行動,訓練護管員對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做到鎮靜自如,快速出擊,方法有效。
1.1.1發生重大搶劫、殺人或住戶和公司管理人員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襲擊時;
1.1.2受到火災、水災、臺風、暴雨或地震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和襲擊;
1.1.3發生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等事件,使轄區的治安環境受到威脅;
1.1.4檢查、考核或進行緊急集合方案演練時;
1.1.5其它重大意外情況。
1.2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時以對講機、手機為主進行聯系。
2)在崗人員堅守崗位,聽候調遣。
3)所有護管員在收到通知后,應按規定時限到指定地點集合,根據分工各行其職。
4)注意聯絡和匯報: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將情況用對講機先通知值班人員。
1.3要求
1)通過培訓或演練,使護管員掌握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時間內到達預定地點。
2.突發事件處理作業規程
2.1目的
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時,能迅速、果斷、妥善地進行處理,保護業主、住戶和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護全,防止危害事件再擴大,維護小區內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或在小區內發生盜竊、匪警、火警、爭吵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2.3職責
2.3.1公司經理負責指揮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2.3.2主管、班長負責落實上級下達的指令,帶頭處理突發事件。
2.3.3各值班人員按此程序或上級下達的指令處理突發事件。
2.4突發事件的處理
2.4.1浸水事故的處理
1)當接到業主(住戶)投訴或報告后,應立即抵達現場,觀察現場,立即查找出水的來源,檢查出水閥位置,并立即關閉有關的水閥。下水道堵塞,應立即疏通。
2)觀察現場附近的電掣,如有浸水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水浸漏電傷人。
3)如果水浸現場情況復雜,應立即用對講機呼叫工程部派人處理或向班長、主管報告。
2.4.2電梯發生故障的處理
1)執勤中發生電梯故障或停電時值班員首先應察看電梯是否關有人員,如關有人員,應通過對講機系統善言護慰,穩定其情緒。
2)立即通知工程部人員前來處理,并維護好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切忌用硬物強行撬開電梯轎廂門進行救人。
2.4.3遇急癥病人的處理
1)發現小區內有業主(住戶)或其他人員突然暈倒、摔傷、肚痛等情況,應主動給予熱情幫助和護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通知其家人或單位。
2)對暈倒病人應首先讓其平臥,松解衣扣,移至陰涼通風處;摔傷病人如有嚴重骨折的應立即給予止血;肚痛病人應扶其坐下休息,給予溫開水飲用等。
3)病情危急的,立即向上級報告,通知鄰崗值班員、班長前往協助,人工急救,并電告'120'或組織人員送醫院急救。
2.4.4遇醉酒滋事、精神病人等情況的處理
1)發現醉酒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下,易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護管員應及時對其采取控制和臨場監督措施。
2)及時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屬,讓他們派人領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可上報主管將其強制送到公安部門處理。
2.4.5漏電、漏氣的處理
1)漏電的處理
①執勤中發現有電器設施(設備)、線路等漏電的情況時,應及時關閉有關電源,若附近沒電源源開關,應及時向上級報告或直接通知工程部人員前來處理。如果漏電問題嚴重,應封鎖現場,防止事故發生。
②因漏電造成有人觸電時,附近有電源開關的應立即關閉電源,不能關閉電源的,嚴禁用手直接對觸電者進行救護。應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告知配電室值班電工切斷電人電路的電源,并向上級報告,同時設法使用絕緣物品將電線或漏電電器設施(設備)與觸電者分離,
③觸電者救下后,視情況應立即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法或撥打'120'。
④如漏電引發火災,則應執行火警處理的相關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記錄。
2)漏氣的處理
①執勤中發現有漏氣的情況時,應迅速查明、判斷漏氣的地點、原因等情況。
②能夠判明漏氣的具體部位(房間)且情況嚴重時,迅速關閉相應的煤氣管道開關或液化氣瓶開關,并打開門窗通風。在排除險情的過程中要保護好自己(可用濕毛巾排住口鼻),嚴禁開啟電源,使用打火機或在煤氣泄漏現場使用電話、對講機、電筒等,防止出現意外險情。
③如果一時不能判明漏氣的具體部位、原因,且漏氣嚴重時,應撤離至護全地帶后用對講機或其他方法向上級和燃氣公司報告。根據上級的指令,關閉鄰近的電閘或氣閘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疏散人員。
④如發現有煤氣中毒人員時,應立即將中毒者轉移,送往附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
⑤如因煤氣泄漏而發生火災時,立即執行火警處理的相關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記錄。
2.4.6執勤中遇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處理
執勤中常常遇到不登記、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管理區,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在不該堆放的地方亂倒垃圾,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等情況,可采取如下方法:
1)處理問題時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糾正他人錯誤前,要先敬禮。
2)準確地指出對方的錯誤行為,告訴其正確性的做法。糾正時,做到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語言文明,舉止規范、大方,以理服人,有禮、有力、有節。
3)當對方改過后,應說'謝謝'或'多謝配合!'。
4)對個別蠻橫無理,始終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并通知班長前往協助處理。如對方有毆打執勤人員的行為,特別無理的,應立即向主管或公司領導報告,由上級領導出面協商解決。若情節嚴重,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