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氣設備操作檢修維護安全規程
1.煤氣及附屬設備,每班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得拖延時間,煤氣區域維修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2.煤氣設備、管道和閥門應作出定期的檢修計劃,按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嚴禁在煤氣設備和管道附近設置易燃及有腐蝕液體的管道。
4.煤氣管道發生凍結或堵塞時,可用蒸汽加熱管道,絕對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發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氣設備停用時,應用n2(或蒸汽)吹掃管道30分鐘以上,確認無煤氣后堵上盲板。
6.煤氣切斷裝置、壓力表或蒸汽、氮氣接頭,應有專人控制操作。
7.煤氣危險區的co濃度定期測定,在關鍵部位應設置co監測裝置。
8.在有煤氣的情況下,抽、堵盲板、修理閥門、導管時,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氧氣呼吸器的使用由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進行,并且要有煤氣管理人員在場監護。
9.凡處理煤氣設備內部時,要取空氣樣作co含量分析。
10.凡處理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時,當放散管開著時,不準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災或爆炸。
11.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長期檢修或停用煤氣設施,必須打開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設施內的自然通風。
12.每次進入設備內部的工作人員,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13.經co含量分析后,允許進入煤氣設備內工作時,應采取防護措施并設專職監護人。
14.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取樣分析時間不得早于動火前半小時,檢修動火工作中每2h必須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半小時,也要重新分析,取樣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誤。
15.帶煤氣作業時,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距工作場所10米內,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要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以安設投光器。
16.進入管內檢查前要先將管內有害氣體吹掃干凈,要設專人看管入口,檢查完畢經檢驗人數,以防誤封入口。在管內工作,管內溫度不得超過40℃,要打開兩頭入孔,將露在外面的皮膚涂上防護油、戴上風帽、風鏡和面罩。
17.在煤氣區動火時,在有安全動火證的前提下,在動火前必須準備好沙子、蒸汽管、黃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將易燃物帶走,用黃泥和石棉繩將泄漏煤氣的地方堵嚴,才允許動火。并且由煤氣負責人同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檢查工具、設備和氧氣呼吸器等。
18.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設備內煤氣應保持正壓,動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動火部位附近要裝壓力表或與附近儀表室聯系。壓力表必須有專人看守,而且必須用電焊,嚴禁用氣焊動火。
19.在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除取空氣分析以外,還應將煤氣設備內易燃物清掃干凈或通上蒸汽,確認在動火過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20.煤氣設施著火時,應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氮氣,但煤氣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嚴禁關閉煤氣閥或封水閥,以防回火爆炸。
21.當直徑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氣管道起火,可直接關閉煤氣閥門滅火。
22.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后,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殘余煤氣處理干凈(保護現場)。
23.搶救煤氣事故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從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現場應劃出危險區域,布置崗哨,阻止非搶救人員進入。進入煤氣危險區的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嚴禁用不適合防止煤氣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項:
(1)不要將煤氣放出,以防中毒。
(2)經常定期排放,以保證煤氣質量及安全,排放完應將閥門關死。
(3)非工作人員嚴禁冷凝水排放,防止煤氣中毒。
25.長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氣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作嚴密性試驗,試驗前做到以下幾點:
(1)檢查確有盲板,切斷煤氣管道。
(2)在檢查管道內部時,必須有安全照明。
(3)檢查所有水封,排水器進水,排水管上的開關位置,測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26.煤氣檢修高空作業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注意安全。
27.冬季對煤氣設備要采取蒸汽保溫措施,以防凍結。
28.為保證煤氣工人的身體健康,煤氣工人每年要進行兩次體檢。
第2篇 煤氣設備檢修安全操作規程
1、從事煤氣檢修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煤氣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準上崗工作。從事煤氣檢修人員經體檢身體健康,無其他禁忌病癥者。
2、從事煤氣檢修作業嚴格執行分廠《煤氣管理制度》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經相關專業組審核,主管廠長審批后,方可進行煤氣檢修。
3、停煤氣檢修時,應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長期檢修或停用的煤氣設施,應打開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設施內部的自然通風。
4、帶煤氣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險工作,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應有煤氣防護站人員在場監護;操作人員應佩戴呼吸器或通風式防毒面具。
5、帶煤氣作業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距工作場點40m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m以外。
6、帶煤氣作業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層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距作業點10m以外才可安設投光器;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7、進入煤氣設施內工作時,應檢測一氧化碳及氧含量。經檢測合格后,允許進入煤氣設施內工作時,應攜帶一氧化碳及氧氣監測裝置,并采取防護措施,設專職監護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24ppm,可較長時間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40ppm時,入內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h;不超過80ppm時,入內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0.5h;在不超過160ppm時,入內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5min-20 min。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部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8、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得早于動火或進塔(器)前0.5h,檢修動火工作中每兩小時應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0.5h,也應重新分析。取樣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9、帶煤氣作業或在煤氣設備上動火,應有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應取得煤氣防護站或安全主管部門的書面批準。
10、帶煤氣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應有煤氣防護站人員在場監護;操作人員應佩戴呼吸器或通風式防毒面具。
11、轉爐風管內及焊煙罩(鍋爐)檢修作業,必須申請,并得到分廠領導批準方可進行。進入前至少打開兩個人孔,在轉爐冶煉結束后風機空抽30min以上,與三閥組聯系,確認水封逆止閥補水情況及回收管道上盲板閥關閉。
12、轉爐風管內及焊煙罩(鍋爐)檢修作業時,檢測風管及煙罩(鍋爐)內一氧化碳及氧含量合格,作業人員帶便攜式報警器,風管及煙罩(鍋爐)外有專人全程監護。
13、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吹掃和置換煤氣設施內部的煤氣,應用蒸汽、氮氣為置換介質。吹掃或引氣過程中,不應在煤氣設施上栓、拉電焊線,煤氣設施周圍40m內不應有火源。一氧化碳及氧含量分析(co≤24ppm,氧含量在19.5∽23.5%),將煤氣設備內留有易燃沉積物及時清掃干凈,作業時連續或通上蒸汽(或氮氣),確認在動火全過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并設專職監護人。
14、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所用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
15、作業前對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使用良好,進行電氧焊作業,必須嚴格遵守《電氧焊安全規程》。
16、煤氣檢修作業時工作場所應進行警戒與工作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17、帶煤氣工作時,必須使用銅制工具,鋼制工具或鐵器具涂黃、甘油,防止工作時與設備碰撞產生火花。
18、煤氣設備、設施系統檢修放散區域10米內不得有火源,離明火作業4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需加隔離,并設立警戒區域。
19、煤氣檢修結束送煤氣前,應斷開蒸汽或氮氣來源,用煤氣置換蒸汽或氮氣末端放散,經防爆試驗分析合格后,停止放散。送煤氣后,應檢查所有連接部位和隔斷裝置是否泄漏煤氣。
20、煤氣系統的各種塔器及管道,在停產通蒸汽吹掃煤氣合格后,不應關閉放散管;開工時,若用蒸汽置換空氣合格后,可送入煤氣,待檢驗煤氣合格后,才能關閉放散管。但不應在設備內存在蒸汽時驟然噴水,以免形成真空壓損設備。
21、從事煤氣設施的焊接工作應持有國家頒發的特殊工種合格證的焊工擔任。
第3篇 煤氣設備的操作、檢修與維護安全規程
1.煤氣及附屬設備,每班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得拖延時間,煤氣區域維修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2.煤氣設備、管道和閥門應作出定期的檢修計劃,按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嚴禁在煤氣設備和管道附近設置易燃及有腐蝕液體的管道。
4.煤氣管道發生凍結或堵塞時,可用蒸汽加熱管道,絕對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發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氣設備停用時,應用n2(或蒸汽)吹掃管道30分鐘以上,確認無煤氣后堵上盲板。
6.煤氣切斷裝置、壓力表或蒸汽、氮氣接頭,應有專人控制操作。
7.煤氣危險區的co濃度定期測定,在關鍵部位應設置co監測裝置。
8.在有煤氣的情況下,抽、堵盲板、修理閥門、導管時,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氧氣呼吸器的使用由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進行,并且要有煤氣管理人員在場監護。
9.凡處理煤氣設備內部時,要取空氣樣作co含量分析。
10.凡處理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時,當放散管開著時,不準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災或爆炸。
11.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長期檢修或停用煤氣設施,必須打開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設施內的自然通風。
12.每次進入設備內部的工作人員,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13.經co含量分析后,允許進入煤氣設備內工作時,應采取防護措施并設專職監護人。
14.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取樣分析時間不得早于動火前半小時,檢修動火工作中每2h必須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半小時,也要重新分析,取樣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誤。
15.帶煤氣作業時,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距工作場所10米內,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要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以安設投光器。
16.進入管內檢查前要先將管內有害氣體吹掃干凈,要設專人看管入口,檢查完畢經檢驗人數,以防誤封入口。在管內工作,管內溫度不得超過40℃,要打開兩頭入孔,將露在外面的皮膚涂上防護油、戴上風帽、風鏡和面罩。
17.在煤氣區動火時,在有安全動火證的前提下,在動火前必須準備好沙子、蒸汽管、黃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將易燃物帶走,用黃泥和石棉繩將泄漏煤氣的地方堵嚴,才允許動火。并且由煤氣負責人同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檢查工具、設備和氧氣呼吸器等。
18.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設備內煤氣應保持正壓,動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動火部位附近要裝壓力表或與附近儀表室聯系。壓力表必須有專人看守,而且必須用電焊,嚴禁用氣焊動火。
19.在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除取空氣分析以外,還應將煤氣設備內易燃物清掃干凈或通上蒸汽,確認在動火過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20.煤氣設施著火時,應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氮氣,但煤氣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嚴禁關閉煤氣閥或封水閥,以防回火爆炸。
21.當直徑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氣管道起火,可直接關閉煤氣閥門滅火。
22.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后,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殘余煤氣處理干凈(保護現場)。
23.搶救煤氣事故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從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現場應劃出危險區域,布置崗哨,阻止非搶救人員進入。進入煤氣危險區的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嚴禁用不適合防止煤氣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項:
(1)不要將煤氣放出,以防中毒。
(2)經常定期排放,以保證煤氣質量及安全,排放完應將閥門關死。
(3)非工作人員嚴禁冷凝水排放,防止煤氣中毒。
25.長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氣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作嚴密性試驗,試驗前做到以下幾點:
(1)檢查確有盲板,切斷煤氣管道。
(2)在檢查管道內部時,必須有安全照明。
(3)檢查所有水封,排水器進水,排水管上的開關位置,測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26.煤氣檢修高空作業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注意安全。
27.冬季對煤氣設備要采取蒸汽保溫措施,以防凍結。
28.為保證煤氣工人的身體健康,煤氣工人每年要進行兩次體檢。
第4篇 煤氣設備動火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凡在煤氣管道及其設備上動火均須辦理動火證,經安全科批準取得動火憑證,方準動火。
第2條 動火前要準備好必要的防火工具,如滅火器等。
第3條 動火處附近不能有煤氣泄露。
第4條 動火處周圍不能有易燃物品。
第5條 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必須在煤氣正壓下進行,根據具體情況設壓力表,并設專人看壓力表和與附近管理室聯系。
第6條 動火區域只準參加作業人員在場,其余人員不準靠近。
第7條 在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必須做到可靠切斷煤氣來源,堵盲板 或水封。
第8條 在停產后的高爐煤氣管道上動火,可以采用鼓風機處理殘余煤氣。在混合煤氣、焦爐煤氣、天然氣管道上動火應先通蒸氣(或氮氣)后再通風處理殘余煤氣。
第9條 混合煤氣、焦爐煤氣、天然氣管道動火時須清理動火兩側的管道內沉積物各1.5m-2m,并需頂蒸氣(或吹氮)進行動火作業。
第10條 長時間放置的煤氣管道動火要作重新通風等處理,化驗合格后方準動火。